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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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伯特·哈里斯,刚过完27岁生日,哈里斯集团未来掌门人,真真正正的天之骄子。

  在生日宴会结束后大手一挥将工作丢给副手,不顾父亲的谴责,任性地跑到Z国度假,美其名曰追求梦想。

  坐在酒店三楼的观景台,闻着腥咸的海风,与阳光媲美的金发随风扬起,修伯特捏着红酒杯的手指越来越用力。

  这里的景色很美,城市小,又不是七八月份的旅游旺季,安静祥和的环境使人心神宁静,舒适自在。

  但是,再美的景色连着欣赏几天也会厌烦的,因为迟迟找不到心仪的模特,他在这里守了三天。

  从Y国带来的两个助理连选个模特都不会,他发誓今天绝对是给他们的最后期限,再见不到合适的人就让他俩失业!

  贝拉和汤姆带着人上楼,看到的就是自家老板冷着脸捏杯子的样子,两人心一沉,连忙开口:“先生,我们把人带来了。”

  修伯特不满地回头,眼神不耐,“让我等这么久,我开的薪水是不是太惯着你们了。”

  贝拉和汤姆不敢吭声。

  未来的老板虽然年轻,但看上去很不好伺候,何小俞弱弱地出声:“您好。”

  修伯特这才注意到何小俞,微扬下巴,面无表情地审视她。

  他不像是纯血统的Y国人,长相更偏东方一些,有一双浅灰色的眸子,眼窝深陷,五官立体,伴风而动的金色发丝彰显着主人的尊贵与骄傲。

  人家才是真正的混血啊,而且混的相当成功,何小俞望着他的金发出神地想着。

  这头漂亮的金发她似乎在哪里见过。

  修伯特用他灰色的眼睛定定地看着何小俞,将她全身上下打量了一番,几分钟后幽幽吐出两个字:“不错。”

  贝拉和汤姆不约而同舒出一口气。

  修伯特低头把玩着酒杯,“明天上午九点,带她到别墅去,贝拉把资料传给我,汤姆送她回家。”

  两人点头:“好的先生。”

  修伯特全程没有和何小俞直接交流过。

  她看得出这位年轻俊美的先生是个心高气傲,眼高于顶的人,十分不好相处。换作平时,何小俞一定会给他个白眼潇洒地走开。但现在他手握自己的薪水,在她眼里修伯特就是行走的Y国币。

  Y国币嘛,有点小缺点是很正常的。

  汤姆开车将何小俞送回家,她住的小镇离酒店并不远,临走时汤姆特意嘱咐她明天七点前要在家门口等他来接,千万不能迟到,何小俞连连答应。

  七点而已,她每天凌晨三点钟就要开船捕鱼,五点钟搭车赶去海鲜市场,忙到日落回家。

  明天不需要出摊,她就可以多睡一会儿然后坐船去海面畅快地游到天亮。

  严格来说她的确是混血,混着鱼的血。

  她有一条藏了很多年的鱼尾巴,这个秘密只有她自己知道,连去世的养母都不知道自己捡回来的孩子其实是一条小人鱼。

  十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海上风暴卷得她头昏脑涨,怎么也潜不到海底,鱼尾被一块块礁石划破,弄得遍体鳞伤。

  在发怒的大海面前,即便是人鱼也无能为力。

  她在风浪中撞到了脑袋,昏厥过去,最终飘到了H城的沙滩。

  幸而人鱼离水就会化尾成腿,她的养母何大花出海时发现了躺在沙滩上的何小俞,将她救回家。

  何小俞说自己什么也不记得了,她没有名字,不会识字,那个在小渔村以泼辣吝啬出名的女人毫不犹豫收留了这个半大的女孩。

  一直等不到何小俞的家人来找,何大花便四处托人找关系,给她取名,教她识字念书,送她上学,就这样何小俞藏着尾巴在人类世界一待便是十年。

  何小俞回到自己的二层小楼,从厨房找出一桶泡面,烧了热水,坐在窗边等待简易的晚饭。

  望着窗外,远处蔚蓝的海水波光粼粼,她想起今天见到的大老板,想到他耀眼的金发,多年之前她见过同样漂亮的金色头发……

  那是一个极为漂亮的少年,他的相貌哪怕与最好看的人鱼相比也毫不逊色。

  尤其是他的金发,让何小俞忍不住一看再看,不顾同伴的呼唤,执意靠近人类的轮船。

  何小俞揭开泡面,用力掰开叉子又立马按了回去,重复几次,像在和年幼无知的自己的较劲。

  就是那该死的让人着迷的金色害她和同伴走失了!

  害她失了智似的冒险在风暴中送他到海岸,结果她自己险些遇难!

  那家伙最好能活下来,混的好一点,说不定有机会跟他索要一笔感谢费。

  不,也许没机会了。

  她放过叉子,搅和着面条和酱料。

  仔细想来,他的金发吸引了她全部的注意,她甚至没记住那人的长相,只记得他长得十分好看。

  失策啊失策。

  何小俞嗦了口面条,惋惜地摇了摇头。

  生活的不易把传说中优雅美丽的人鱼生生逼成了钱串子。

  隔天早上,何小俞的生物钟在四点钟准时叫醒了她。

  躺在床上干瞪眼没意思,她干脆利落地起床出门,驶着自己的小渔船来到了海面。

  寻了处没有渔船聚集的地方,她谨慎地观察四下,确定无船经过才放心地下水。

  修长笔直的美腿在入水的瞬间化作一条银色的鱼尾直入水下,本只在童话里存在的美人鱼游入大海,绕着渔船畅快地摆着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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