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就想去看看,却发现厨房上了锁。
我垂头丧气想回房间,刚好遇上穿戴整齐,就连头发丝都整整齐齐一根不落全部梳到脑后的爸爸。
“爸爸。”我捂着肚子有气无力叫了一声。
他看了我一眼,笑了笑:“错过早餐了?”
我点点头。
他抬手看手表说:“午餐时十二点,记着不要错过了。”
“我不可以进厨房吗?”我问。
“知道什么事规矩吗?整个叶家都在遵守的规矩,可不能为了你一个人就坏了。”爸爸话里是不容置疑。
但还好饿肚子什么的也是习惯了,以前我妈精神不太正常的时候,偶尔也忘记做饭。
我上楼去书房,那里有我今天需要完成的任务。
书桌左边放着一摞书,右边放着厚厚的一个牛皮本,翻开第一页,上面都是手写的今日计划。
“7:00-7:45 英语学习
8:00-8:45 法律条文背诵
......
23:00-23:45 考核测试”
管家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问我:“小少爷,准备好了吗?”
我没有准备好。
可我只能点点头,爬上比我还高的凳子,拿起笔开始学习。
一天过后,我明白,叶家有很多不可撼动的规矩。
比如,想要吃饱需要按时起床,想要睡觉就要按时完成学习,想要出去玩就得考核测试在九十分以上...
在以后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岁月里,我还陆陆续续明白了很多很多的规矩。
任何时候都不得衣裳不整、任何时候脸上都要带着几分笑意、任何时候说话的语气都要平缓、任何时候都要成为领导者、任何时候都不要和无用之人交往.....
诸如此类,数不胜数。
我是个没有什么勇气的人,是个只想好好活着的人,无力改变,只能妥协顺从。
等到我在这个环境中再无一点不适,甚至有些享受的时候,我就变成了信奉规矩至上的成员之一。
我有了一群家世相当且志同道合的朋友,我成为了他们的领导人。
我们建立了一家工作室,我们做出了不少业绩,打赢了不知道多少场官司,我们成为平凡人眼中触不可及的天子骄子。
我还有了一个规矩的初恋。
首先我得说一声抱歉,在里面待的时间太久了,我已经有些不记得她的模样和名字了。
我是个挺容易忘事的人,要是不常在我面前晃悠,转眼间就会把人抛掷脑后。
姑且就用初恋代替她的名字吧。
初恋本也是个守规矩的女孩。她也出身在律师家庭,也在圈内经营自己的社交圈,是个中规中规无可挑剔的人。
正是因为规矩,我爸觉得很满意,介绍我们认识。
活着总逃不过娶妻生子,我觉得相处着也挺好,初恋也没什么意见。
在家长的默许下,我们见第四次面的时候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要是不出意外,等到大学毕业,我们就能步入婚姻。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那人的名字我也不太记得了,就算记得我也不想提及,所以干脆就称呼他为那人吧。
我和那人本就活在两个世界,要不是我律所接了个房地产公司的委托去红星孤儿院实地考察,也不会遇上那人。
那人也是学法的,在红星孤儿院长大,一路奋斗上了大学,也成了一名律师,处理案件颇为老道,就是辩护的时候有些不走寻常路,尽走的是狭窄小道,俗称走偏了,或者称之为不讲规矩。
说实话,我肯定他的潜力,要不是碍于家世,必定会招揽他进入我的律所。
但很不巧的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成了不死不休的对头。
我站在房地产商的立场,尽力维护我方权益,他站在孤儿院的立场,尽力陈述孤儿院所遭受的伤痛和不公。
我们第一次正面交锋,我胜。
本以为这次案子之后我们该再无交集,因为本就是没多大关系的人。
但谁知道那人找上了初恋。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忽悠的,初恋倒戈相向。
做律师的人都擅长忽悠,我也不例外。
那人和初恋合伙做了一个局,引诱我入局,控诉我强女干和暴力犯罪,送我律师函,告我上法庭。
尽管有我指导,但辩护律师实在不太行,第二次交锋,我败了。
败了也没什么,起码这件事情也给了我教训。
要是以后半夜看见有姑娘在小巷喊救命,我首先就得先找个第三方证人,然后再去救人。
第66章 第六个故事
亲爱的苏小姐:
昨天夜里下了雨,半夜响起惊雷,我从睡梦中醒来,意识模糊间记起你害怕雷声,就想伸手过去抱抱你,等到触手冰凉,我才猛地察觉,你已经离开五天了。
我数着你的归期,再次睡去。
这次却再也睡不踏实。
意识朦胧间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那个时候我刚刚入学,顶着赵家私生子的身份进的学校。不少人明里暗里给我使绊子,一方面是想替我大哥出口气,另一方面也是想顺便捉弄一下我。
我刚开,也不懂事,没摸清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吃了不少亏。
那是我跌入尘埃的一段时光,谁成想却遇见了你,那自觉狼狈的日子里,却也开了花。
我垂头丧气想回房间,刚好遇上穿戴整齐,就连头发丝都整整齐齐一根不落全部梳到脑后的爸爸。
“爸爸。”我捂着肚子有气无力叫了一声。
他看了我一眼,笑了笑:“错过早餐了?”
我点点头。
他抬手看手表说:“午餐时十二点,记着不要错过了。”
“我不可以进厨房吗?”我问。
“知道什么事规矩吗?整个叶家都在遵守的规矩,可不能为了你一个人就坏了。”爸爸话里是不容置疑。
但还好饿肚子什么的也是习惯了,以前我妈精神不太正常的时候,偶尔也忘记做饭。
我上楼去书房,那里有我今天需要完成的任务。
书桌左边放着一摞书,右边放着厚厚的一个牛皮本,翻开第一页,上面都是手写的今日计划。
“7:00-7:45 英语学习
8:00-8:45 法律条文背诵
......
23:00-23:45 考核测试”
管家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问我:“小少爷,准备好了吗?”
我没有准备好。
可我只能点点头,爬上比我还高的凳子,拿起笔开始学习。
一天过后,我明白,叶家有很多不可撼动的规矩。
比如,想要吃饱需要按时起床,想要睡觉就要按时完成学习,想要出去玩就得考核测试在九十分以上...
在以后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岁月里,我还陆陆续续明白了很多很多的规矩。
任何时候都不得衣裳不整、任何时候脸上都要带着几分笑意、任何时候说话的语气都要平缓、任何时候都要成为领导者、任何时候都不要和无用之人交往.....
诸如此类,数不胜数。
我是个没有什么勇气的人,是个只想好好活着的人,无力改变,只能妥协顺从。
等到我在这个环境中再无一点不适,甚至有些享受的时候,我就变成了信奉规矩至上的成员之一。
我有了一群家世相当且志同道合的朋友,我成为了他们的领导人。
我们建立了一家工作室,我们做出了不少业绩,打赢了不知道多少场官司,我们成为平凡人眼中触不可及的天子骄子。
我还有了一个规矩的初恋。
首先我得说一声抱歉,在里面待的时间太久了,我已经有些不记得她的模样和名字了。
我是个挺容易忘事的人,要是不常在我面前晃悠,转眼间就会把人抛掷脑后。
姑且就用初恋代替她的名字吧。
初恋本也是个守规矩的女孩。她也出身在律师家庭,也在圈内经营自己的社交圈,是个中规中规无可挑剔的人。
正是因为规矩,我爸觉得很满意,介绍我们认识。
活着总逃不过娶妻生子,我觉得相处着也挺好,初恋也没什么意见。
在家长的默许下,我们见第四次面的时候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要是不出意外,等到大学毕业,我们就能步入婚姻。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那人的名字我也不太记得了,就算记得我也不想提及,所以干脆就称呼他为那人吧。
我和那人本就活在两个世界,要不是我律所接了个房地产公司的委托去红星孤儿院实地考察,也不会遇上那人。
那人也是学法的,在红星孤儿院长大,一路奋斗上了大学,也成了一名律师,处理案件颇为老道,就是辩护的时候有些不走寻常路,尽走的是狭窄小道,俗称走偏了,或者称之为不讲规矩。
说实话,我肯定他的潜力,要不是碍于家世,必定会招揽他进入我的律所。
但很不巧的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成了不死不休的对头。
我站在房地产商的立场,尽力维护我方权益,他站在孤儿院的立场,尽力陈述孤儿院所遭受的伤痛和不公。
我们第一次正面交锋,我胜。
本以为这次案子之后我们该再无交集,因为本就是没多大关系的人。
但谁知道那人找上了初恋。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忽悠的,初恋倒戈相向。
做律师的人都擅长忽悠,我也不例外。
那人和初恋合伙做了一个局,引诱我入局,控诉我强女干和暴力犯罪,送我律师函,告我上法庭。
尽管有我指导,但辩护律师实在不太行,第二次交锋,我败了。
败了也没什么,起码这件事情也给了我教训。
要是以后半夜看见有姑娘在小巷喊救命,我首先就得先找个第三方证人,然后再去救人。
第66章 第六个故事
亲爱的苏小姐:
昨天夜里下了雨,半夜响起惊雷,我从睡梦中醒来,意识模糊间记起你害怕雷声,就想伸手过去抱抱你,等到触手冰凉,我才猛地察觉,你已经离开五天了。
我数着你的归期,再次睡去。
这次却再也睡不踏实。
意识朦胧间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那个时候我刚刚入学,顶着赵家私生子的身份进的学校。不少人明里暗里给我使绊子,一方面是想替我大哥出口气,另一方面也是想顺便捉弄一下我。
我刚开,也不懂事,没摸清这里面的弯弯绕绕,吃了不少亏。
那是我跌入尘埃的一段时光,谁成想却遇见了你,那自觉狼狈的日子里,却也开了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