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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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你的临时起意。

  林珅环顾这间粉色卧室。

  这分明就是早有预谋!

  黑心船夫Hermes不知道自己的小算盘已经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之下,犹自在向顶头上司邀功。

  “我已经预设好了信息发送,现在白亦丝和林董应该已经收到了消息。”他搓了搓手,“现在就等他们回信了!”

  说完,他还往前凑了凑,殷勤道:“老板,这也到饭点了,你就先跟着我凑合点吧?”

  大概是走的近了,林珅终于看清了这逗比属下的脸。后者比她想象的还要年轻,大概二十岁出头的样子,称得上浓眉大眼、五官端正。除此之外,他脸上最吸引人的地方当属两颗在嘴角的小痣,一左一右,像极了唐代壁画上的侍女点在脸上的墨痕,让他比起人,更像是某种精怪。

  平心而论,这样的特点并不丑陋,只是令人一见难忘,也怪不得他把自己捂的像是要去抢银行,就是生怕被人给记住。

  要是放在往常,林珅怎么也得调侃他两句,只是这一刻,她实在笑不出来。

  “嘴角的对称小痣”这一描写在《妄生梦谭》里独此一家,别无分号,正是男主头号小弟的招牌特征。

  “罗悌?”

  突然被叫到真名的青年吓了一跳,“干嘛,老板?不是说好了不叫那个名吗?”

  还真是罗悌。

  林珅打量着面前的男人,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好。

  在原书中,罗悌是林妄生在逃家途中捡到的。林妄生离家出走的时候不过十来岁,刚出麟城就被一伙人贩子给盯上了。这伙果果匪徒见他漂亮就动了歪念头,想把他偷到国外,凭皮相卖个好价钱。

  林妄生那时涉世不深又满肚子怨气,轻易就着了道,再醒来时就坐上了开往边境的货车,周边挤满了怯生生的孩子。

  而罗悌,就是他们其中一员。

  这小子出身在小康家庭,明明是家中幼子,却并不怎么受宠,父母大部分的注意力都给了品学兼优的哥哥,有了他纯属意外,光看他的名字就知道——悌,敬爱兄长之意。

  罗悌小升初的暑假,大哥考上了国外的大学,父母砸锅卖铁,跟着一起出了国,却把小儿子丢在国内亲戚家,美名其曰站稳脚跟再来接他。可惜他父母所托非人,亲戚也只是看在钱的份上才照顾他,自然疏忽又大意,就让人贩子钻了空子。

  因为相仿的生长经历,林妄生和罗悌很快便熟络了起来,并且相约逃跑。他们一直等啊等,等到人贩子开车进了深山,恰逢天降大雨,车轮子陷在泥潭里怎么也拔不出来,林妄生抓住机会,率领一众孩子,将修车的犯人推下了山崖。

  获救之后,并不打算打道回府的林妄生与罗悌一拍即合,拿走了车上所有的现金,就在边寨安了家。

  别看林妄生那时年龄小,却已经有了日后纵横商场的风范。他聘请了一名地质专家,找了一片疑似含煤的山林,再用人贩子的钱从村民手中买得土地,并雇佣他们进行开采。

  几年以后,他凭借着煤矿一夜暴富。

  在这期间,罗悌一直陪在林妄生身边,专门为他干着脏活,甚至覆灭林家的那把火,也是出自他之手。在原书中,除了林妄生,谁也不能喊罗悌的全名,每当他出场,作者总将其形容成从唐卡上爬下来的古代妖魔。

  林珅记得,厌恶本名的罗悌曾给自己起过一个花里胡哨的英文名,但因林妄生高中辍学,英语发音是心中永远的痛,隧作罢。

  Hermes,何止是花里胡哨,简直就是胡哨花里。

  “……老板?”青年被女孩直勾勾的眼神盯的浑身发毛。

  林珅嘴上应了一声,心里千回百转。

  罗悌喊林妄生为“哥”。

  Hermes喊她为“老板”。

  亲疏立判的称呼掩盖不了前者正在为她打工的事实。

  但问题是,白瑞这个始作俑者已经盖章了“原身”并没有卷进高中的校园霸凌事件,跟安蓉一起退学的倒霉蛋不仅另有其人,还是个男性。

  根据林珅这些日子的了解,原身一直在麟城念到大学才去外地,并自己创办了林氏煤业,发家史与“出走”、“人贩子”等关键词半点也关联不上。

  那么“她”又为什么会跟罗悌搅在一起的?

  与认知相反的信息如潮水般涌来,饶是林珅对剧情变得面目全非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还是被冲的头晕脑胀。

  有什么关卡没打通……

  她这么想着,却找不到头绪。

  相比于林珅的苦恼,罗悌看着面无表情的老板,只觉得自己擅作主张把对方惹的不轻,一颗心提在空中,转出了癫狂的后外点冰跳。

  这种紧张一直持续到了晚饭时分。

  被在小黑屋关了大半天的白家姐妹脚踝拴着链子,手里捧着只有一口量的馒头,一脸懵逼的看着林珅面前堆成小山一样的碗,觉得自己走错了片场。

  “小姐姐来尝尝这个。”罗悌夹了一大筷子菜放到了女孩碗里,又朝着另一盘鸡翅伸出了魔爪,“多吃点,多吃点,你看看你那么瘦,吃胖点才好看。”

  顶着“小姐妹”震惊的目光,林珅选择沉默是金。

  感觉到林珅没有动筷子的意思,青年转脸冲俩姐妹喊道:“看什么看!再看老子打断你们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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