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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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轿车。此人对他的狮子狗十分用心。在他的家里,侦探们发现了一张旧的照片,显示他

  和家里人喜欢野餐,他们坐在一张毯子上,而这条毯子正好是包裹着索思的那条毯子。

  侦探们甚至发现了照片上的那条毯子也缺少一条穗状花絮,这条花絮被撕下来放在不引

  人注目的地板上。

  有消息说,在9月20日斯蒂温·布拉德利便把他的福特车买给了一位旧车窗。侦探

  们听到了这一消息后,立刻去找了旧车商。在那里,有很多车,侦探们找了两个月前放

  在那里的福持轿车。科学家们对车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发现在汽车的行李箱里有粉红色

  微量物质,经鉴定和索恩尸体上的物质成分相同。

  通过旅游代理商,侦探们知道斯蒂温·布拉德利和他的家人已订了去英格兰的定期

  轮船海姆罗亚号,船于9月26号已起航,现在船已到科伦坡杰伊汉。在离开前,他把他

  的狗留在了兽医院。科瑞姆博士检查了这条狗身上的毛,他断定和死者衣服上的其中一

  种毛是一致的。侦探们飞往科伦坡,当布拉德利的船到达那里时,侦探们已经在码头等

  着他了。稍稍耽搁后,他被引渡回澳大利亚。在返回途中,他声称索总是在行李箱里意

  外窒息而死的,但是他的这种说法却无法解释孩子的头骨是怎样粉碎的。后来,布拉德

  利翻供了,但是已经无济于事。1961年7月对日,他被判终身监禁。

  结论

  因为澳大利亚过去从未发生过绑架——这是30年前发生的催—一例。格瑞姆·索恩

  的案子一开始令许多媒体十分热衷,在他被绑架的一个小时里,国家的每个新闻台都播

  发了这一消息,是否这样刺激布拉德利杀死了孩子,已经不得而知了。但可以肯定的是,

  这种媒介的大肆渲染无助于找回孩子。

  罗杰·佩思

  时间:1968年

  地点:英格兰,伯朗姆莱

  意义:这起恐怖的谋杀案,揭示了现场纤维的收集活动在刑事科学技术中的意义是

  空前重要的。

  1968年2月7日晚8点过几分,刚结婚不久的伯纳德·约瑟夫回到伯朗姆莱州的家中。

  进屋后,他在黑暗中打开了灯。顺手把雨衣和公事包放在长椅上,然后呼唤自己妻子克

  莱尔的名字,但没有任何回应。他感到很纳闷,于是他进人卧室,也没有马上看到妻子,

  突然,他发现床下伸出一条腿,这才看到克莱尔脸朝下趴在地板上,喉咙被割了一条很

  宽的口子,身上还穿着丈夫送给她的桃红色的羊毛衫——这件衣服可能在追捕凶手过程

  中起到重要作用。

  尸检是由詹姆斯·金马伦教授进行的。死者的喉咙被尖刀刺至脊骨,右手上的伤说

  明克莱尔为了生存进行过殊死的搏斗。尸检还发现,被害者是先被勒至昏迷,然后被有

  锯齿的尖刀刺死。詹姆斯·金马伦教授分析死亡时间是下午7:15左右。迹象表明死者

  没有受到性侵犯。房间里没有找到凶器,但第二天发现,死者家中有一把带锯齿的8英

  寸长的切面包刀不见了。

  案件的调查由约翰·埃明斯警探负责。在死者生命的最后时刻,时间是下午的5:

  45分,她的婆婆还给她打过电话,两人谈了大约15分钟。通过厨房里有一大碗已经准备

  好的晚餐原料,警探推断,下午6.7点时分,克莱尔正在准备晚餐,被进来的凶手惊动,

  因为没有发现暴力侵入的迹象,推断凶手可能是一个熟人。他的这一个推理被厨房的丰

  杯咖啡证明了,另外还有一碟小甜饼。约翰·埃明斯警探注意到小甜饼是从桌边一个新

  打开的袋子中取出的。这么正式的待客方式意味着来访者不大可能是亲密的朋友。

  暴力倾向的背景

  埃明斯警探通过对死者的朋友和亲属的调查,很快查到一个叫罗杰·佩恩的26岁的

  银行职员,他曾因袭击妇女被判过刑,佩恩夫妇与死者很熟,1968年1月曾拜访过死者。

  佩恩夫妇来克莱尔家时,身穿一件绿色的汗衫,外面披着外套——后来这身衣服成为侦

  破证据。一个星期后,也就是1月15日,克莱尔开始了电话接线员的工作,从那时起,

  她开始穿死时穿的那件桃红色羊毛衫,在这之前,从1967年6月份左右开始这件羊毛衫

  一直放在手提箱内。

  警方接触罗杰·佩恩时,发现他手上有多处抓伤。他解释说是前几天和他妻子争吵

  时造成的。警方让他提供2月7日的活动情况,他说:那天早上他身穿在洗衣工人那儿刚

  熨好的衣服,去伦敦参加一个工作的招聘。罗杰·佩恩问他头上的操伤,他解释说,当

  天回家的路上,他决定去探望母亲,他的车在路上抛了锚,修车的发动机时,发动机的

  盖子滑了下来划伤的。过了一段时间后,他修好车子继续上路,向他母亲家驶去。根据

  他第一次的陈述,推断佩恩是在6点以后的某一个时间到达他母亲家的,在那里仅仅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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