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这是程远,程哥,编曲大佬。”余秋竹介绍道。
“程哥好!”唐清之乖巧地打了个招呼,“我叫唐清之。”
“是小唐啊。”程远一副恍然大悟,“早听鱼说你唱歌好,这家伙护食,到现在还没给我听过你的歌呢。”
余秋竹的语气很温和,但是又认真到不给人任何反驳的空间:“没经过他允许我不能随便发给别人。”
唐清之觉得心跳漏了一小拍。
“那你们赶紧录,录好了小唐可以赏个脸,给我听听吗?”程哥笑道。
唐清之弯了弯眸子:“程哥的话当然可以。”
余秋竹的冷脸又垮了。
……
这个工作室是由三室一厅的出租房改建的,客厅不太好隔音,就做成了乐器演奏排练的地方,余秋竹有个自己的房间,里面是比较专业的混音设备,最大的房间是程远的,唐清之只是从门外看了一眼,便被一屋子密密麻麻的线和花里胡哨的操作台闪瞎了眼。
录音的房间是和余秋竹的房间相通的,房间没有窗户,房门是加厚处理的,墙面上贴了一块块隔音的泡沫板,房间中央摆了个看起来就很专业的麦克风,墙边还挂了把吉他,根据余秋竹的介绍,是参照了各种balabala声学原理装修的。
“地儿太小了,只能玩玩。”余秋竹很坦诚地道:“比专业录音棚差远了。”
唐清之去过一次专业录音棚,在他这个不太懂设备的人看来,除了面积上稍微有点区别,内容的精致程度上其实是不分上下的。
“很专业了。”唐清之说。
唐清之看着一屋子眼花缭乱的设备和乐器,也莫名生出了一丝开心。
“感觉你应该喜欢音乐。”余秋竹对上唐清之灵动的眸子,眼含笑意。
唐清之跟着笑起来:“你感觉对了。”
如果说不是初中那段不开心的过往,唐清之现在大抵也是个准专业级别的音乐爱好者了。
他喜欢唱歌,喜欢听歌,对各种曲风有了解,喜欢琢磨伴奏和编曲,他稍微懂一点乐理也会一点点键盘,他会闭着眼睛整夜整夜地听歌然后在脑子里琢磨画面。
但除了唐清之自己,包括老爸老妈在内,没有人知道他是多么喜欢音乐的。
毕竟“喜欢音乐”这种东西,在有些人嘴里,就是矫情、装逼、假文艺的象征。
这个时代有病,感性被当作矫情,喜爱又变得不齿,人们不能活得坦率,更看不得别人活得率真。
唐清之也早就被磨成了不坦率的样子,善于伪装,被迫掩藏,早就忘了本真。
跟余秋竹相处,唐清之难得有种找回了初心的感觉。
余秋竹转身,顺手把墙上挂的吉他取下来,把一边的板凳推给唐清之,自己坐到椅子上。
“来。”余秋竹打了个响指,“先练一遍。”
唐清之乖乖坐好,听着余秋竹徐徐弹出Loving Strangers的前奏。
这是一首很温柔的曲子,伴奏并不难,余秋竹没有谱子,即兴编了一段,比起原版要活泼上些许。
只是几个音,唐清之就能感觉到余秋竹是个乐感非常好的人,他对乐曲的领悟和理解极其有天赋,在换句话说,如果他只是做混音后期,有点太可惜了。
“Loving Strangers,Loving Strangers,Loving Strangers……”
“稍等。”一句话刚唱完,余秋竹按住了手中振动的琴弦,伴奏戛然而止,唐清之也慌忙住嘴。
“我唱错了……?”唐清之有些怯怯地开口——当初他唱这首写给陌生人的歌,自动带入的就是余秋竹那张认识不到一天的帅脸,现在慢慢熟了,心境也有了点变化。
但是情绪这种东西就像烧烤上撒的最后一撮作料,哪怕不加,也不会影响整首歌的风味。
余秋竹摇摇头,起身:“没有,不想让你唱这个了。”
他打开一边的长长的midi键盘,这是88键的,基本能完全还原钢琴的结构。
“这首听过吗?”余秋竹行云流水地弹出一个前奏,“Let It Be Me.”
巧了。唐清之眸子亮了亮,慢慢打起了拍子,跟着伴奏唱了起来。
“I bless the day I found you
感谢上天让我遇到你
I want to stay around you
我想和你一起厮守
Now and forever
不管天荒地老
Let it be me
让我爱着你”
唐清之很喜欢这首曲子,当然,更喜欢这首曲子的来源。
这是电影《怦然心动》的插曲。
怦然心动。
作者有话要说: 鱼:我不要做陌生人!我要怦然心动!!
(歌词翻译来自网抑云)
第16章
弦音拉着歌声在房间里游走,两个人的初次合作甚至比一些多年的搭档还有默契。
一曲终了,两人默契地静默了片刻。对视间又难免漾起一丝略有些灼热的温度。
“如果你肯说一句‘我想跟你合作’,我大概就不会有这种强买强卖的负罪感了。”余秋竹趁热打铁道。
“我想跟你合作。”这首曲子酒精含量太高,唐清之只觉得整个人有些醉意,整个人快乐地飘忽着,“只要你不嫌我拖你后腿。”
余秋竹扬扬眉:“你为什么这么不自信,你是我至今为止遇到的,唱得最好的。”
“程哥好!”唐清之乖巧地打了个招呼,“我叫唐清之。”
“是小唐啊。”程远一副恍然大悟,“早听鱼说你唱歌好,这家伙护食,到现在还没给我听过你的歌呢。”
余秋竹的语气很温和,但是又认真到不给人任何反驳的空间:“没经过他允许我不能随便发给别人。”
唐清之觉得心跳漏了一小拍。
“那你们赶紧录,录好了小唐可以赏个脸,给我听听吗?”程哥笑道。
唐清之弯了弯眸子:“程哥的话当然可以。”
余秋竹的冷脸又垮了。
……
这个工作室是由三室一厅的出租房改建的,客厅不太好隔音,就做成了乐器演奏排练的地方,余秋竹有个自己的房间,里面是比较专业的混音设备,最大的房间是程远的,唐清之只是从门外看了一眼,便被一屋子密密麻麻的线和花里胡哨的操作台闪瞎了眼。
录音的房间是和余秋竹的房间相通的,房间没有窗户,房门是加厚处理的,墙面上贴了一块块隔音的泡沫板,房间中央摆了个看起来就很专业的麦克风,墙边还挂了把吉他,根据余秋竹的介绍,是参照了各种balabala声学原理装修的。
“地儿太小了,只能玩玩。”余秋竹很坦诚地道:“比专业录音棚差远了。”
唐清之去过一次专业录音棚,在他这个不太懂设备的人看来,除了面积上稍微有点区别,内容的精致程度上其实是不分上下的。
“很专业了。”唐清之说。
唐清之看着一屋子眼花缭乱的设备和乐器,也莫名生出了一丝开心。
“感觉你应该喜欢音乐。”余秋竹对上唐清之灵动的眸子,眼含笑意。
唐清之跟着笑起来:“你感觉对了。”
如果说不是初中那段不开心的过往,唐清之现在大抵也是个准专业级别的音乐爱好者了。
他喜欢唱歌,喜欢听歌,对各种曲风有了解,喜欢琢磨伴奏和编曲,他稍微懂一点乐理也会一点点键盘,他会闭着眼睛整夜整夜地听歌然后在脑子里琢磨画面。
但除了唐清之自己,包括老爸老妈在内,没有人知道他是多么喜欢音乐的。
毕竟“喜欢音乐”这种东西,在有些人嘴里,就是矫情、装逼、假文艺的象征。
这个时代有病,感性被当作矫情,喜爱又变得不齿,人们不能活得坦率,更看不得别人活得率真。
唐清之也早就被磨成了不坦率的样子,善于伪装,被迫掩藏,早就忘了本真。
跟余秋竹相处,唐清之难得有种找回了初心的感觉。
余秋竹转身,顺手把墙上挂的吉他取下来,把一边的板凳推给唐清之,自己坐到椅子上。
“来。”余秋竹打了个响指,“先练一遍。”
唐清之乖乖坐好,听着余秋竹徐徐弹出Loving Strangers的前奏。
这是一首很温柔的曲子,伴奏并不难,余秋竹没有谱子,即兴编了一段,比起原版要活泼上些许。
只是几个音,唐清之就能感觉到余秋竹是个乐感非常好的人,他对乐曲的领悟和理解极其有天赋,在换句话说,如果他只是做混音后期,有点太可惜了。
“Loving Strangers,Loving Strangers,Loving Strangers……”
“稍等。”一句话刚唱完,余秋竹按住了手中振动的琴弦,伴奏戛然而止,唐清之也慌忙住嘴。
“我唱错了……?”唐清之有些怯怯地开口——当初他唱这首写给陌生人的歌,自动带入的就是余秋竹那张认识不到一天的帅脸,现在慢慢熟了,心境也有了点变化。
但是情绪这种东西就像烧烤上撒的最后一撮作料,哪怕不加,也不会影响整首歌的风味。
余秋竹摇摇头,起身:“没有,不想让你唱这个了。”
他打开一边的长长的midi键盘,这是88键的,基本能完全还原钢琴的结构。
“这首听过吗?”余秋竹行云流水地弹出一个前奏,“Let It Be Me.”
巧了。唐清之眸子亮了亮,慢慢打起了拍子,跟着伴奏唱了起来。
“I bless the day I found you
感谢上天让我遇到你
I want to stay around you
我想和你一起厮守
Now and forever
不管天荒地老
Let it be me
让我爱着你”
唐清之很喜欢这首曲子,当然,更喜欢这首曲子的来源。
这是电影《怦然心动》的插曲。
怦然心动。
作者有话要说: 鱼:我不要做陌生人!我要怦然心动!!
(歌词翻译来自网抑云)
第16章
弦音拉着歌声在房间里游走,两个人的初次合作甚至比一些多年的搭档还有默契。
一曲终了,两人默契地静默了片刻。对视间又难免漾起一丝略有些灼热的温度。
“如果你肯说一句‘我想跟你合作’,我大概就不会有这种强买强卖的负罪感了。”余秋竹趁热打铁道。
“我想跟你合作。”这首曲子酒精含量太高,唐清之只觉得整个人有些醉意,整个人快乐地飘忽着,“只要你不嫌我拖你后腿。”
余秋竹扬扬眉:“你为什么这么不自信,你是我至今为止遇到的,唱得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