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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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天路滑,她走得不快,小心翼翼,偶尔把手伸出伞外接住雪花。

  她走了多久,他就看了多久。

  漫天的白雪里,她是唯一一抹艳丽的色彩。

  杨志帮她开了后座车门,苏慕斯没上车,微微俯身对车内的人说:“不好意思,都怪我走太慢了。”

  曲朝越:“你很准时,是我早到了。”早到了整整十五分钟。

  苏慕斯看了时间,她确实没有迟到,但是让远道而来的客人久等,她还是充满歉意,拍了拍胸膛:“作为补偿,今晚这顿我请。”

  曲朝越微微勾起嘴角:“不上车吗?”

  苏慕斯:“你下来吧,那家店很近的,我们走着去就行。”

  曲朝越从车里下来,雪花落在他蓝色的格纹大衣上,印上湿痕。苏慕斯连忙踮起脚,把自己的伞分一半给他。

  曲朝越:“我来吧。”他接过苏慕斯的伞,承担起撑伞的工作,走在外侧。

  杨特助见状,默默收回刚伸出去一半的大黑伞。看来,今晚老板不需要他鞍前马后地伺候。他特意落后几步,跟在他们身后。

  两张东方脸孔的人走在路上,又是俊男靓女,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苏慕斯想跟他寒暄几句,于是问他:“最近忙吗?”

  曲朝越颔首。

  “你在欧洲哪个国家呀?英国?法国?”

  曲朝越瞥她:“不在欧洲。调职后在华盛顿了。”

  苏慕斯微微张嘴,忽然觉得自己这个契约妻子做得很不尽职,连他来美国了都不知道。万一长辈问起,一下子就露馅了。

  得多了解他一些。苏慕斯想着,问:“什么时候来美国的?”

  曲朝越:“一个多月前。”

  苏慕斯感叹:“三十多天了呀。”

  “不止。”四十五天了,华盛顿到纽约只要三到四个小时车程,但来回就是八个小时。

  在他连轴转的工作状态里,挤出八个小时对他来说太奢侈。在美国待了四十五天,他才找到今天这个机会来看她。

  纽约街头华灯初上,繁华热闹。

  苏慕斯忽然说:“呐,我们合张照片吧。”她拿出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

  她补充说:“拍张照发朋友圈,你爸妈看到了也能省点心。”

  是为了应付长辈,曲朝越明白。他往右走了两步,主动和她贴近了些。

  他身上的柠檬清香扑鼻而来,苏慕斯有一瞬间的失神。但很快调整回来。

  咔嚓,一下子就拍好了。她直接发了朋友圈,曲朝越看到她设置了仅分组可见。

  苏慕斯注意到他的目光,以为他是担心婚姻曝光,宽慰道:“你放心,隐婚的约定我记得,这个分组只有你爸妈和我爸看得见。”

  “……”他并不是在意这个。

  曲朝越:“照片发我一下。”

  苏慕斯二话不说就发给他。

  曲朝越看着手机屏幕,手指微动,苏慕斯猜他也在用那张照片秀他们虚假的恩爱。

  “到了。”苏慕斯停在一家烧烤摊前,“这是我们学校附近最好吃的烧烤,特别好吃,经常爆满,来晚了都没位置那种。”

  烧烤摊刚刚营业,但店里已经坐了不少人。

  苏慕斯熟门熟路地进去挑了个常用的位置就坐下,转头看曲朝越还在慢吞吞地走进来,招呼他:“快过来坐。”

  曲朝越走进来,环顾四周,墙壁油腻,桌面有划痕,有残留已经干涸的污点,板凳是木柴做的,颜色较深看不出什么。他下意识皱了皱眉,感到不适。

  杨志委婉道:“这……人这么多也不知道要等多久,要不换一家?”

  苏慕斯并没有听出杨志的真实用意,她已经在看菜单了:“没事,这家老板动作很快的,我来过很多次了,不会等很久的,最多十几分钟。”

  杨志还想说什么,曲朝越瞥了他一眼,暗含警告,他就不说了,默默抽出纸巾将桌椅擦了三遍。

  苏慕斯愣愣地看着,后知后觉;“你是不是没来过这种地方,不习惯?”

  “没事。”曲朝越面色如常地坐下,“想吃什么,点吧。”

  “好,你有什么忌口吗?”

  杨志正想把曲总的忌口清单念出来,曲朝越:“我都行。”杨志讪讪闭嘴。

  那就好,苏慕斯放心地把自己爱吃的都点了双份。

  很快,店家端上了两大盘烤串。

  苏慕斯捏着塑料瓶酱料,撒上芝麻和孜然,拿起一根羊肉串,想了想又抽出纸巾包在竹签上,递给他:“这家的羊肉串特别香,羊膻味也不重,你试试。”

  苏慕斯又自己拿了一根,大快朵颐起来。抬眼,看到曲朝越拿着羊肉串,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动作优雅。

  呃,忽然觉得自己有些粗鲁呢。

  “嘻嘻,你吃这么慢,一会烤串都被我吃光了!”

  白炽灯的光映在她眼里,瞳孔亮晶晶的。嘴唇沾了油光,显得更加粉嘟嘟,嘴角沾了芝麻粒,她没察觉。

  鬼使神差地,曲朝越伸出手,揩去她嘴边的小芝麻。

  这个动作一出,在座三人不约而同地怔住。

  苏慕斯率先回过神来,只当是他爱干净,眼里揉不得沙子。之后她尽量斯文些,不再沾得满嘴都是。

  一顿烧烤下来,基本都被苏慕斯吃了,曲朝越只意思意思吃了两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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