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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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到了时辰,都按照军纪回营去了,霍去病留下李敢,示意他坐近一些:“今日是你什么重要日子?”

  李敢脸色微微一紧。

  霍去病说:“难得一个人散出军营,现在不是战时,我不深究。”骠骑营军纪严明,每个人何时在何地都应有说法,李敢一个人弃营而出,独立吹埙,被霍去病撞见了。

  李敢抬起头:“今日是亡妻忌日。”

  “……”霍去病猜到了,他吹的正是《绿衣》,“李夫人……”他斟酌了一下词句,“一定是个好女人。”

  李敢没有想到他会这么说,这个霍去病和他想象中的实在太不一样,在其他人口中的霍去病是天生的战神命,天生的无情人,已经妖魔化了。

  而现在站在他面前的是个有大义也有小节的军中统帅,至少是个跟他一样有血有肉的男人。

  李敢慢慢抬起手,深深行一个礼:“多谢霍将军。”到此时他才真正称他为“将军”。

  “下回不可了。”霍去病勾起浅笑,他府中也有一个好女人,他能理解他的心情。

  “喏。”

  李敢心中依然有芥蒂,见他性子明爽便问他:“霍将军,卑职有一事一直疑惑。”

  “说。”

  “将军为何当天激我与你比箭?”李敢觉得霍去病并非好勇狠斗之人,相反比较有大将风度。这雨中比试有悖于他对他的印象。

  霍去病略为沉吟了一下,他确实没有跟他争强好胜的意思,只是想再次感受到郑云海的箭力。

  也漠的雪原苍苍无涯。

  风冷,雪清,人无声。

  残剩的骨汤锅里翻滚着最浓郁的香气,小阁前的空地上篝火呈现出暖红的色调。

  这两人在长安城,一个是深得皇宠的内戚,一个是累世军功的世家子弟,的确分属不同的政治阵营。

  可是站在也漠的飒飒烈风中,他们都是顶天立地的豪爽军人。

  霍去病决心说出内心深处藏着的情感,他道:“本将与你妹夫,情如兄弟。”

  “哦……”

  李敢终于释然了。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曾经用箭指过对方的脑袋,彼此都认定对方算是个人物。一起走到也漠来,不过是为了并肩作战,争取军功而已,哪里有那么许多蝇营狗苟的心肠?

  两人互望着一笑,笑容明快而豪迈。

  从此,他们将站在同一条战壕之中,共同抵抗匈奴人。

  犯我强汉,合力攻之;虽然远矣,势必诛之!

  大家养足精神,第二天一清早就都骑上战马集合在也漠雪地东端的界休山边。

  此处人迹稀少,那白雪足有一尺之厚,群山、草原犹如包裹在白玉之中。数匹战马的马蹄仿佛锥子一般在洁白无瑕的雪地里留下了细黑的足迹。

  “各位,准备好了么?”霍去病看着仆多、贺连东都、李敢,还有百夫长秦陆、离烨。

  他们一共六个人,将在这里展开狩猎比赛。

  此时的场面非常震撼,只见远远一带白色雪山,近处雪覆千里,莹洁如水晶天地。其间六位军官,高头大马,大氅飘摇,每一个都肩宽腿长,身姿矫健,无比威慑人心地分作两队,虎视眈眈地等待着猎物出现。

  他们等待的猎物是什么呢?

  等到白日渐渐生上头顶,一处覆满雪珠的枯草忽然轻轻一动,一只灰中带褐,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和青菜的可爱小动物悄悄露出了头。顿时,霍去病、仆多、贺练东都、李敢等等都目露凶光,手持战刀,烈马嘶扬,向着那兔子杀将过去……

  好吧,就承认吧。

  这六名汉朝大军官今日的狩猎目标就是小兔子。

  这也没什么丢脸的,话说这个也漠草原自从数年前被霍去病看中以后,每日里都有成千上万的骑兵在这里冲刷来冲刷去的,实非野生动物安生立命之所。

  但凡有些远见卓识的动物,早已另寻了合适的去处,也就留着一些傻兔子还在这里苟且偷生。

  这些年来,骠骑营的军人们要打打野食,除了兔子还是兔子。

  拿着战刀和烈马跟兔子集体拼命,这是霍去病想出来的游戏规则。

  既然没有黑熊、云豹之类的大型猛兽捕猎,不如就提高狩猎难度,以增加狩猎的趣味性。

  可怜的兔子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的雪粉四溅,刀光闪耀。

  那兔子被他们战刀马蹄赶得东奔西跑,惶惶恐恐,终于横下一颗心停下等死了。

  谁知,他们也顾不上追杀兔子,彼此之间先忙着鏖战开来,李敢一刀砍向贺连东都的战马前蹄,贺连东都急忙转身让开。霍去病穿插而入,一双大手就要抓住兔子,仆多大喝一声向霍去病的手臂猛烈砍上去……

  小兔子从原地爬起来,望着他们:你们捉不捉?到底捉不捉?再不捉,兔爷告辞了——

  一蹦一跳朝最近的小洞哧溜一声钻了进去。

  六个大男人失去了争夺目标,互相勒马停战,怒目而向。

  他们如狼一般守在界休山前,等待着下一个目标。

  最终结果,霍去病这一队略输了一只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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