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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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阶掀开黑底朱雀衔环纹的车帘,向着车外的霍去病露出笑颜。

  马车已经走出了长安司隶部,那宏大巍峨的城池在他们身后,化作一道青蓝色的远山。

  麦子地开始渐渐发黄了,一股股麦穗即将成熟的香味,让行人薰然欲醉。

  在这片自由的天地,她毋须遵守什么规矩,可以将双脚垂在马车外面,吹着初秋清凉的风,呼吸着麦田新鲜的空气,看着一路上的风光。

  霍去病引马行驰在她的马车前。

  他从来没有想到过要绿阶学会骑马。他自己一骑起战马来,风云变色,天地晃动,试问,有哪一个女人可以将马骑得如他一般有气势?难不成并辔而骑变成他的时时回顾?

  他没这个习惯。

  宁愿一个人狂奔数里,再快速地圈马回来,以便可以嘲笑她的马车慢得像乌龟爬。

  就算是乌龟又怎么样?

  他还不是得乖乖回来等着她?

  绿阶的马车慢吞吞跟在他的身后,他们旁边有随行军士二十五人。这是霍去病军侯身份必须的仪仗,这不怒自威的队伍,令道旁行人纷纷退避。

  这些年轻的军士们也是难得有机会出来放松,貌似都默不作声,但是脸上轻松的表情写满了惬意。

  绿阶已经特地将军士张行留在冠军侯府中,虽然按照霍府的一贯严密作风,这等外府军人跟内府丫头决不会有什么绯闻传出来,也算是给明月制造一点机会。

  长安到淇地足有五天的路程。

  这一路上绿阶看到了秋日早熟的稻田,听到了晚叫知了的鸣声,闻到了泥土质朴的气味。

  他们在军用驿站驻扎过夜,到了天亮就继续赶路。

  绿阶的马车十分华丽舒适。

  因为是长途赶路,马车的车轮上包裹着采自西蜀国的软芯木,以减低震荡感;里面铺满了出自大食的缠枝茱萸纹羊毛氆毯;车的内壁贴满黑木装饰,上面还有螺钿点缀。

  搁手休息的地方正好是两只黑木包金边的小方柜。

  左边打开是一包精致的点心,右边打开竟然是一卷帛纸外加一套小巧的笔墨。

  绿阶在马车里呆得无聊的时候,就会拿出那套小小的文房四宝,慢慢写字玩。

  写来写去就是那个“庆”字。

  身为家奴,她很长时间不得接触书简文字,一直到了十岁才有机会跟一名詹事府的老奴仆学了几个粗浅常用的字。

  记得第一回见到这个“慶”字的时候,她的内心是多么激动。

  绿阶发现,原来,自己的双亲挑选了如此美好的字儿做她的名字。

  那一点一横组成一间温暖的屋子,护佑她不受风雨侵袭;里面的“心”字和下面的“友”共同组成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家。

  而“庆”者,欢庆、庆贺、喜庆的意思也。

  多少快乐温馨的祝福,蕴含在这个名字里呀!

  所以,任凭别人将她视作贱奴,她也从不自卑自弃。

  她相信,自己来到这个世上绝对不是一种错误,她的出生从一开始就得到了父母最真诚的期待与祝福。

  所以,不管受到什么样的欺负,她也从不抱怨命运。

  她告诉自己,不管身边的人待她如何不好,远在淇地的父母曾经深深地爱过她。

  “庆儿,庆儿。”绿阶将手中的帛纸轻轻举高,对着车窗外薄薄的阳光。那纸张仿佛透明,使这个字看起来有一种柔玉生辉的感觉。

  “庆儿,庆儿……”

  “绿阶!你怎么不出来看风景?”

  车帘被一把掀开,绿阶慌忙将手中的帛纸团成一团,“马上出来了。”

  “看,芦苇荡。”霍去病手持马鞭指向前方。

  “哦。”绿阶伸出头,看到一片黄绿交加的芦苇在风中摇摆出浪潮般的涌动。

  第五天的时候,长安平原的苍茫气韵一扫而空。眼前绿田纵横,水泽密布,宛然一派水乡风光。

  “淇地到了!”绿阶坐在马车里嚷了起来。

  即使是最幼小的记忆,故乡始终是故乡。只要闻到那水的气味,看到那田地的纹路,就算是尘封年久,也能够一下子便分辨出,这就是自己家乡的风景。

  霍去病驻马向身后的马车微笑:果然没来错吧?

  为了避免麻烦,此处的亭长、司尉、都尉,霍去病一概尽量不去惊动。

  还让二十五名随行军士就近在附近的兵署暂时落下脚来——冠军侯私访,这会将绿阶那些身份卑微的血亲吓坏的。

  他们的服装也按照平民不得穿有色衣衫的规矩,脱去绫罗绸缎,换上本色葛麻布做的衣衫。

  霍去病头上仅用一块本色麻布束住黑发。

  绿阶着本色麻布的秋襦衣,头发上毫无装饰,只在脑后松松挽一个发髻,用布条扎住发尾。

  汉代户籍制度非常严谨,霍去病早已得到了绿阶家中的具体地址,他又是个天生识路的人,两个人翻山越岭,向那小山村而去。

  “走得动么?”霍去病见绿阶走出一身轻汗,在拿袖子擦额头。

  “还好。”

  “跟你说,让人用辇将你抬过来。”

  绿阶白他一眼:人就是这么被他养刁的。她笑着握住他的手:“侯爷,妾身这些路都认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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