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3章
墨骨阴森地看着李瞬笙,声音冷得像一块冰:“奉令杀贼。”
周凉城和墨骨左右来攻,李瞬笙不想伤及二人,打得束手束脚,也正因此被越逼越紧,他双手一挥,嘶声吼道:“你们别逼我!”
“唰!”漫天龙鬚扩散开来,刹那间斩断了周凉城的双节棍,巨力震得他胳膊上满是血斑,墨骨的蓝殃品质上佳,但也敌不过龙鬚,再加上她在之前的战争中废了一条胳膊,只能单手作战,手中的蓝殃一下握不住,直接被打飞了。
龙鬚即将把墨骨碎尸万段之际,李瞬笙手指一拉,让龙鬚停了下来,重重地说:“如果我真的和你动手,你现在已经死了!”
墨骨没有领情,对她来说,冷鸢的命令高于一切,不管是杀死李瞬笙,还是被李瞬笙杀死,哪怕有一天冷鸢本人想要墨骨的命,她也会忠诚地自杀。
墨骨取出了另一把蓝殃,直取李瞬笙心脏。
“可恶!”李瞬笙狠了心,龙鬚击飞蓝殃,直接在墨骨胸前留下了深可见骨的撕裂伤,一片血流如注,破坏了她的行动能力。
紧接着,李瞬笙操纵龙鬚伤了周凉城的腿,自己快速退到了大堂门外。
李瞬笙遥望着冷鸢怀中cky的尸体,他用力地擦了擦眼泪,跪在地上重重磕了三个头,起身无声地离去了。
墨骨和周凉城想追,但终究失血过多,没了力气,先后晕了过去。
冷鸢低下头注视着cky,眼神温柔不减当年,她在cky额头上留下了最后一个吻,将这具冰冷的娇躯放到了台前的花棺木里,最后转过身时,所有与往昔时日的流连都断了。
笄礼染血的家书,征讨叛军的檄文,封狼居胥的豪情,将军百死的孤胆,皓月当空的心声,生辰大宴的美酒,一切的一切都被斩断,只留下一片冰寒,英雄心冷如铁。
“洛忧。”冷鸢叫了一个人。
洛忧走到了冷鸢面前。
“杀了他。”冷鸢给了一个命令。
洛忧穿过跪伏在地的鹰旗诸将,孤身走进了门外的雨幕。
第九百八十八章 最后遗愿
李瞬笙离开军营后直接越过城墙逃向了荒野,洛忧也很快追了出去,并在两小时后就追上了李瞬笙。
李瞬笙,赤血帝国鹰旗军大校,前鹰旗军垃圾处理人,手握龙鬚无人能敌,因实力太强不喜战斗退居二线,隐世无形。
洛忧,赤血帝国不死军少将,前任大元帅亲授破虏将军,亦是威震三江源的江南猛虎,荒野崇拜的赤怒獠牙。
这两人代表了两个时代,在各自的战斗风格上都是顶尖人物,他们的对决应是惊天动地,足以写成几十万字的史诗,被游吟诗人传唱百年。
但实际上呢?没有,什么都没有,他们的战斗用很短的篇幅就可以概括了。
李瞬笙和洛忧孰强孰弱?毫无疑问,李瞬笙的巅峰实力可超年轻时的罗汉林,哪怕隐世后也可力分洛忧与刀狂二人,李瞬笙的硬实力是洛忧绝对拼不过的。
但最后这场对决谁赢了呢?洛忧赢了。
洛忧很罕见地放弃了自己最熟悉的硬拼,转而和李瞬笙打消耗战,整个战斗的过程中,洛忧一直和李瞬笙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李瞬笙冲上来洛忧就后退,李瞬笙转头跑洛忧又贴上来,绝不正面硬刚龙鬚,但又一直黏着李瞬笙。
李瞬笙杀了洛忧很多很多次,杀得他支离破碎,鲜血淋漓。
但那又如何呢?
李瞬笙可以杀洛忧一次,可以杀洛忧十次,可以杀洛忧一百次!但他能杀洛忧一千次吗?
就算能杀一千次,能杀洛忧一万次吗?
就算能杀一万次,能杀洛忧十万次吗?
洛忧的磁性战术保证自己不会被轻易打进死线,同时昼夜不停地和李瞬笙消耗,不让他吃饭,不让他喝水,不让他睡觉,连停下来喘一口气都不让。
两人就这么拼杀了十二天,李瞬笙整整十二天没吃,没喝,没睡,他一开始还能轻鬆击退洛忧的进攻,但到后来终于是撑不住了,凡人之躯终究倒在了怪物身前。
战斗的过程就是这样。
形式,耗。
时长,十二天。
结果,洛忧赢。
无它,没有巅峰对决的豪情,没有惊天动地的气势,甚至是一场没有外人观看的战斗,只有洛忧,李瞬笙,还有神明在注视着这一切。
荒芜的平原,洛忧将血迹斑斑的赤伞插进了地面,全身上下仍残留着十二天战斗中留下的血汙,它们早已氧化,发硬,像一层盔甲似的黏在洛忧身上,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具从血池捞出来的尸体,只有那双眨动的瑰红色眼睛预示着这是活人。
洛忧取出了一把砍刀,默默注视着前方倒在地上的一具骷髅没错,骷髅。
李瞬笙已经变成了一具皮包骨的骷髅,在12天的消耗战中,他的身躯已是消瘦如柴,耗尽了体内绝大多数的糖分,脂肪,蛋白质,随着肌细胞在激烈的战斗中被一点一点榨乾,全身的肌肉都已经萎缩,只剩下了一点点皮包着瘦骨,体表可以清晰地看见密密麻麻的血管,脸上的肉亦是如此,面颊内陷,眼眶深凹,血肉枯萎的嘴唇甚至连牙齿都包不住,白森森地露在外首发 首发
没有任何人能把这具惨不忍睹的人皮骷髅和曾经意气风发的李瞬笙联繫在一起,如果不是他还在艰难呼吸,简直和恐怖片中走出的丧尸没区别。
周凉城和墨骨左右来攻,李瞬笙不想伤及二人,打得束手束脚,也正因此被越逼越紧,他双手一挥,嘶声吼道:“你们别逼我!”
“唰!”漫天龙鬚扩散开来,刹那间斩断了周凉城的双节棍,巨力震得他胳膊上满是血斑,墨骨的蓝殃品质上佳,但也敌不过龙鬚,再加上她在之前的战争中废了一条胳膊,只能单手作战,手中的蓝殃一下握不住,直接被打飞了。
龙鬚即将把墨骨碎尸万段之际,李瞬笙手指一拉,让龙鬚停了下来,重重地说:“如果我真的和你动手,你现在已经死了!”
墨骨没有领情,对她来说,冷鸢的命令高于一切,不管是杀死李瞬笙,还是被李瞬笙杀死,哪怕有一天冷鸢本人想要墨骨的命,她也会忠诚地自杀。
墨骨取出了另一把蓝殃,直取李瞬笙心脏。
“可恶!”李瞬笙狠了心,龙鬚击飞蓝殃,直接在墨骨胸前留下了深可见骨的撕裂伤,一片血流如注,破坏了她的行动能力。
紧接着,李瞬笙操纵龙鬚伤了周凉城的腿,自己快速退到了大堂门外。
李瞬笙遥望着冷鸢怀中cky的尸体,他用力地擦了擦眼泪,跪在地上重重磕了三个头,起身无声地离去了。
墨骨和周凉城想追,但终究失血过多,没了力气,先后晕了过去。
冷鸢低下头注视着cky,眼神温柔不减当年,她在cky额头上留下了最后一个吻,将这具冰冷的娇躯放到了台前的花棺木里,最后转过身时,所有与往昔时日的流连都断了。
笄礼染血的家书,征讨叛军的檄文,封狼居胥的豪情,将军百死的孤胆,皓月当空的心声,生辰大宴的美酒,一切的一切都被斩断,只留下一片冰寒,英雄心冷如铁。
“洛忧。”冷鸢叫了一个人。
洛忧走到了冷鸢面前。
“杀了他。”冷鸢给了一个命令。
洛忧穿过跪伏在地的鹰旗诸将,孤身走进了门外的雨幕。
第九百八十八章 最后遗愿
李瞬笙离开军营后直接越过城墙逃向了荒野,洛忧也很快追了出去,并在两小时后就追上了李瞬笙。
李瞬笙,赤血帝国鹰旗军大校,前鹰旗军垃圾处理人,手握龙鬚无人能敌,因实力太强不喜战斗退居二线,隐世无形。
洛忧,赤血帝国不死军少将,前任大元帅亲授破虏将军,亦是威震三江源的江南猛虎,荒野崇拜的赤怒獠牙。
这两人代表了两个时代,在各自的战斗风格上都是顶尖人物,他们的对决应是惊天动地,足以写成几十万字的史诗,被游吟诗人传唱百年。
但实际上呢?没有,什么都没有,他们的战斗用很短的篇幅就可以概括了。
李瞬笙和洛忧孰强孰弱?毫无疑问,李瞬笙的巅峰实力可超年轻时的罗汉林,哪怕隐世后也可力分洛忧与刀狂二人,李瞬笙的硬实力是洛忧绝对拼不过的。
但最后这场对决谁赢了呢?洛忧赢了。
洛忧很罕见地放弃了自己最熟悉的硬拼,转而和李瞬笙打消耗战,整个战斗的过程中,洛忧一直和李瞬笙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李瞬笙冲上来洛忧就后退,李瞬笙转头跑洛忧又贴上来,绝不正面硬刚龙鬚,但又一直黏着李瞬笙。
李瞬笙杀了洛忧很多很多次,杀得他支离破碎,鲜血淋漓。
但那又如何呢?
李瞬笙可以杀洛忧一次,可以杀洛忧十次,可以杀洛忧一百次!但他能杀洛忧一千次吗?
就算能杀一千次,能杀洛忧一万次吗?
就算能杀一万次,能杀洛忧十万次吗?
洛忧的磁性战术保证自己不会被轻易打进死线,同时昼夜不停地和李瞬笙消耗,不让他吃饭,不让他喝水,不让他睡觉,连停下来喘一口气都不让。
两人就这么拼杀了十二天,李瞬笙整整十二天没吃,没喝,没睡,他一开始还能轻鬆击退洛忧的进攻,但到后来终于是撑不住了,凡人之躯终究倒在了怪物身前。
战斗的过程就是这样。
形式,耗。
时长,十二天。
结果,洛忧赢。
无它,没有巅峰对决的豪情,没有惊天动地的气势,甚至是一场没有外人观看的战斗,只有洛忧,李瞬笙,还有神明在注视着这一切。
荒芜的平原,洛忧将血迹斑斑的赤伞插进了地面,全身上下仍残留着十二天战斗中留下的血汙,它们早已氧化,发硬,像一层盔甲似的黏在洛忧身上,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具从血池捞出来的尸体,只有那双眨动的瑰红色眼睛预示着这是活人。
洛忧取出了一把砍刀,默默注视着前方倒在地上的一具骷髅没错,骷髅。
李瞬笙已经变成了一具皮包骨的骷髅,在12天的消耗战中,他的身躯已是消瘦如柴,耗尽了体内绝大多数的糖分,脂肪,蛋白质,随着肌细胞在激烈的战斗中被一点一点榨乾,全身的肌肉都已经萎缩,只剩下了一点点皮包着瘦骨,体表可以清晰地看见密密麻麻的血管,脸上的肉亦是如此,面颊内陷,眼眶深凹,血肉枯萎的嘴唇甚至连牙齿都包不住,白森森地露在外首发 首发
没有任何人能把这具惨不忍睹的人皮骷髅和曾经意气风发的李瞬笙联繫在一起,如果不是他还在艰难呼吸,简直和恐怖片中走出的丧尸没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