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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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祁漠两只手在时风肚子上揉了揉,“他我清楚,给你爆爆料?”

  即使退圈也依旧在中心的屹立不倒的祁漠,他知道的内情,远甩只会造谣的营销号几条街,堪称10G网速,吃瓜永远在第一线。

  “DM早年其实不叫DM,叫华世娱乐,那时候的老板还不是他,是个有点手段的富婆,四十多岁。”

  时风翘了翘小腿,“嗯,继续说。”

  “长纪刚起步的时候,城文就已经是华世的新总裁了,那时候他才24。”祁漠一边回忆一边娓娓道来,“猜猜他怎么做到的?”

  时风愣了愣,微微睁大了眼睛,“他该不会是,和那个女老板……”

  祁漠笑得更深,“猜对一半。”

  “他靠脸爬了那老女人的床,当了几年的宠物,最后偷了私密文件,把那女的送牢里去了,自己理所当然上位了。”

  时风一副吃到惊天大瓜的表情,“哇……”

  那一双永远带笑的眼睛在时风脑海里浮现,隔着重重猜想,他却对那副泛着冷光的金丝眼镜感到不寒而栗。

  莫名的,时风想起今天所拍摄的内容。

  孤儿敲响了女巫的门,希望借住一晚得到庇护。

  女巫表面友善,其实也是个披着人皮的怪物,想要在孤儿熟睡时吃掉他美丽的眼睛。

  门外危险重重,门内也相差无几,孤儿举起长刀,奋力刺穿了女巫的身体。

  那是孤儿杀的第一个人。

  他的手上从此沾满血迹,再也无法洗去。

  【作者有话说:孤儿把少年当作弟弟,带着少年走出沙漠,来到了迷雾森林。

  森林里非常危险,到处都隐藏着吃人的怪物,但有一处小屋十分安全。

  为了进去躲避危险,孤儿答应帮女巫打扫小屋,待到天亮就会离开。

  可是女巫也是吃人的怪物,在孤儿和少年熟睡时,女巫想偷偷吃掉孤儿的眼睛。

  “我要吃了你漂亮的眼睛。”女巫说。

  孤儿说:“我弟弟的眼睛比我更漂亮。”

  “你弟弟的脖子上戴着刺眼的钻石,我无法接近他。”女巫说,“但是你的眼睛也不错,所以我要吃掉它。”

  孤儿把女巫杀死了。

  这是孤儿杀的第一个人,也是孤儿第一次戴上眼镜。

  第77章 生小孩

  第三站出了境,剧组来到了国外的慕里雪山。

  这里积雪常年凝冻不化,气温也恶劣寒冷,甚至是雪崩高发地。

  到这里时风终于觉得,《朝圣》的取景,一定遵循的是“危险的无人区”这个标准来选的。

  进组这些时日来,大家都吃了不少苦,但因此也看到了很多真正属于大自然的风景。

  那些无人踏足的大地,充斥着一切野生神秘的造物,它的每一粒尘土、每一刻野草都充斥着神性,他们在拍摄《朝圣》时,也好似真正替“孤儿”走过他的道路。

  还未登顶,KK已经被高原反应折磨得够呛,难受起来也顾不得自己旁边的是谁了,苏然蹲下身来要背他,他就十分乖巧地趴了上去。

  徐哥也出现了高反,走几步就得歇,倒是时风和祁漠状态良好,什么反应也没出现。

  慕里雪山地处南半球,与中国的季节完全相反,一众人快要登到雪山顶的时候,灰沉沉的天空居然飘起了雪花。

  冷冽的寒风刮过皮肤,在细小绒毛上留下一层寒霜,时风的睫毛甚至都变白了些。

  城文便在风雪之中出现了。

  那真是一副相当诡异的画面,铺天盖地的白色中,他远远立在那里,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没有声音,没有动作,城文静静看着时风的方向,好似化为了一尊被冰雪凝冻的阴魂。

  很奇怪,明明那人站得很远,时风却好像隔着纷飞的雪,看清了他的神情。

  皮肤,偏冷、苍白,看不出活人的气息。

  嘴唇,冷淡、平直,没有一丝弧度。

  可令人真正感到寒意的,不是他毫无情感温度的唇,也不是此刻冷风侵肌的雪,而是他镜片之后的那双琥珀色眼睛,在敛去所有笑意之后只剩下恶毒的冰冷,一寸一寸,用目光在时风身上凌迟。

  时风吓了一跳。

  身边祁漠稳住他,“怎么了?”

  城文很快走近了,他先将手里的袋子放在雪地上,而后,慢条斯理把围巾收进衣领。

  他抬眼好笑地看着时风,“看到我很惊讶?”

  时风呆愣愣眨两下眼睛,还是对刚才出现的错觉心有余悸。

  导演气喘吁吁跟城文打了招呼,看到袋子里的氧气瓶明显高兴,连忙拿了个瓶子出来吸氧。

  导演感叹道:“这真是来的太及时了。”

  大家纷纷捡起氧气瓶吸了起来,还有人拍马屁地说:“城总还真来探班啦,这儿这么辛苦,您大老远跑来真给面子。”

  祁漠立在旁边哼笑一声。

  城文笑得温柔,“只是来看看而已,听小刘说你们什么都没带就登山了,我顺便买了这些过来分给大家。”

  说完,他的目光有意无意瞥向时风,嘴角弯起的弧度好似演变了千万遍,标准而又完美,挑不出任何毛病。

  城文看着时风说:“辛苦你了,时风。”

  时风摇头,淡淡回应:“不辛苦。”

  而城文也的确如他口中所说的,只是来看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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