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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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五姑娘嫉妒江浩歌,京城之中,人尽皆知。

  七岁这年,明五姑娘和江浩歌同时进入滋兰书院读书,明五姑娘处处针对江浩歌,弄的老师、同窗都极为厌烦。

  匪夷所思的是,明五姑娘一个年方七岁的小姑娘,居然因妒生恨,痛下杀手,把“江浩歌”推到池水里,致人死亡。

  不幸身故的这位“江浩歌”当然不是真的江浩歌,而是宣德侯府的一位远亲,顺天府治中靳升的女儿,靳筱莹。

  靳筱莹当天不慎打翻茶杯,弄湿衣裙,江浩歌带有备用的衣服,便借给了靳筱莹。

  江浩歌借给靳筱莹的衣裙,和她自己身上穿的一模一样,都是浅绿地绣白莲花宫锦衫子,和淡黄色贡缎长裙。

  这身衣服精致讲究,淡雅宜人。

  靳筱莹溺水而亡之时,身上穿的正是这身美丽衣衫。

  “肯定是明五嫉妒江大小姐,误以为筱莹就是江大小姐,才把筱莹推下水的!”不知是谁率先叫出声。

  “一定是这样!”因为明五姑娘一直针对江浩歌,同窗们没人怀疑这种说法。

  明五姑娘就这样被同窗们指认为害死靳筱莹的凶手,群情激奋,要求明五姑娘偿命。

  “杀人偿命!”

  “血债血偿!”

  “明五,你如果还有一点良心,就跳下去陪筱莹!”

  “跳啊,快跳啊!”

  七岁的小姑娘,被千夫所指,百口莫辩。

  明五姑娘哭着跳了湖。

  ……

  明探微胸中涌出愤怒、不甘、委屈等种种情绪,呼吸困难,腰痛肚胀,浑身难受。

  明探微意识到:这情绪是原主的,是那个七岁小姑娘的。

  原书没有写明推靳筱莹入水致其死亡的真正凶手是谁,但明探微知道,不是明五姑娘。

  因为,原主的情绪是愤怒委屈,而不是心虚躲闪。

  明探微心中怜悯。

  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儿被误解、被冤枉、被逼投湖,好可怜。

  明探微自己就算在大学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被人冤枉了,也会产生强烈的情绪波动。

  严重的时候,会气得浑身发抖;为自己辩解的时候,会带哭音。

  成年人还这样呢,更何况一个孩子?更何况一个父母和离、父亲不承认只能随母亲姓的孩子?

  姓,对于古人的意义,不言而喻。

  二十一世纪的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我国最初制定这法律的时候,多一个“也”字:“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后来考虑到多了这个“也”字会令人觉得父姓优于母姓,就把“也”字去掉了。也就是说,父母平等享有冠姓权。

  对于古人来讲却不是这样的。古人除非入赘,否则一律随父姓。

  父亲不承认、只能随母亲姓,是受世人歧视的。明五姑娘因此受到许多冷嘲热讽。

  一个年方七岁的小女孩儿,哪受得了这些?

  明探微对无辜死去的原主,满是同情。

  是的,在原书中,明五姑娘死了。

  明五姑娘算是死于宣德侯之手。

  她被逼跳湖,可以被闻讯赶来的哥哥姐姐们救上来;宣德侯对她冷言冷语,却可以杀死她。

  明五姑娘被救上岸之后,暂时在湖边小屋休息。

  宣德侯江博儒陪同苦主靳治中前来兴师问罪,小姑娘听到了江博儒冷酷无情的话语,萌生死志。

  趁人不备,明五姑娘又一次跳了湖。

  这一次,没有救回来。

  只有七岁的小姑娘,是该有多绝望,才会在跳湖被救之后,又一次毅然决然的跳了下去?

  溺水,是很恐怖的经历。正常来说,经历过一次,不会选择第二次。

  明探微前世就是溺水而亡的,曾经的痛苦无助惊恐万分,不堪回首。

  明探微之后再靠近水,一定会很谨慎很谨慎。

  明五姑娘却选择了第二次投湖,结束她幼小稚弱的生命。

  宣德侯江博儒的无情,如同一把利剑,把一个七岁孩子稚嫩单纯的心,扎得鲜血淋漓。

  孩子伤透了心,活不下去了。

  宣德侯江博儒,在一个弱小的孩子面前,做到了“中士杀人用舌端”。

  ……

  “微儿,你感觉怎样了?”

  “微儿,你没事吧?”

  明探微才换好衣裳,守在外面的五位哥哥就不放心的进来了。

  明探微搜索了一下原书的内容,知道这五位少年分别是明暾(明肃政的长子,字耀彰)、明智(明二爷的长子,字子聪)、明易(明二爷的次子,字顺之)、明晔(明肃政的次子,字晔然)、明暥(明四爷的儿子,字广远)。

  明肃政、明琅这代人,是兄妹四人,分别是璆、琳、琅、玕。年轻一辈现有五男五女,明探微是年龄最小的。

  明家五位姑娘,大姑娘明惠风是明肃政的长女,今年十五岁,已经定好亲事,快要成亲了,也就不上学了,在家中备嫁。二姑娘就是红衣女童,名叫明和畅,是明惠风的亲妹妹。

  绿衣女童是三姑娘明向欣,是明二爷明琳之女。

  还有一位四姑娘明婉愉,也是明二爷之女,应该也一起上学的,但还没见着----

  “不好了!”一位身穿粉色衫裙的女童气喘吁吁跑进来报信,“好多人往这边来了!看样子是来抓微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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