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虽然他也为了以防万一,在老巢留了心腹之人。
但,吴王本身并不觉得,于知南会这么快就撕毁协定。留下心腹在老巢,只是出于谨慎的习惯。毕竟当初他手下的儿郎们,可是在荆湖战场上,重创过楚军的!
楚军若不是被他打怕了,又怎么会甘心和谈呢?
若是楚军一直不肯和谈,他虽然也不怕,但想必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到时候别说攻打百越了,说不定还会被越王从他背后狠狠捅上一刀呢!
吴王万万没想到,于知南不但暗地里一直在做撕毁协议的准备,甚至还在彻底整合了一遍楚军之后,偷偷派出了一支精英小队担任特使。
这支队伍由军中最优秀的斥候,和沈赢手底下的私兵精锐优中选优,组建而成。
他们辛辛苦苦地化妆易容、跋山涉水、风餐露宿、一路疾驰,竟然带着于知南和沈赢夫妇的口头承诺,跑到吴越交界之地,跟越王那边联系上了。
游说越王跟于知南结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因为越王手下的民众,屡屡吃过汉人的亏,从下到上,百越诸部一直觉得汉人诡诈多端,不信他们能够守住盟约。
这不,眼前这支来谈判的队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不过,虽然过程极度艰难,但这结盟的事情,到底还是谈成了。
原因说起来也简单。
吴王和越王打出了真火,只要是能够让吴王倒霉的事儿,越王就乐不得地要掺一脚。
更何况,楚军来使也确实说到了点子上。
虽然这军汉粗鲁,说话实在太戳人心窝子,比那文人士子,难听百倍:
“我们将军要跟吴王抢的,是荆昌郡和荆南郡的地盘。
那里土地肥沃、水源丰沛、物产丰富,是著名的鱼米之乡。
再看看您这百越,处在大山深处。
哪怕是距离汉人地盘最近的寨子,要出个山、进个城,都得翻山越岭。就连脚程最快的人,也得走上起码一天一夜。
这地方既不产鱼、又不产米,既不适合种田,也不适合放牧。反倒是毒虫遍地、瘴气满山,我们将军脑子进水了,稀罕要你们这破地方?”
这一席话,把越王气得七窍生烟,让人把那使者轰了出去。
但气过之后,思量了一天一夜,越王又让人把那使者请了回来:
“结盟倒也可以,但你们得答应,抢到吴王的地盘之后,得跟我们开互市!
而且若是有在互市上欺诈我们寨民的,必须得严惩!”
“好说,好说。只是你们的寨民,在这互市上,也不能仗着拳头大,就蛮不讲理、不讲规矩!”
带队的头领是沈赢的心腹,他到此时对娘子和娘子的夫君,佩服得五体投地。
到了百越这边之后,事情的发展基本跟那两口子的推测大差不差。
斩鸡头、烧黄纸,歃血为盟之后,带队的使者带了一个斥候回去给沈赢和于知南报信,剩下三人留在百越的山寨之中。
这是为了取信于越王临时决定的。这三人主动请缨决定留下。
其中一人出身西北,善于唱些山歌小调,一时兴致来了,跟当地女子对歌,结果唱得太好,被招了女婿。
婚礼依的是当地的规矩,但也办得很是隆重。
越王还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儿空来,亲自赴宴去喝了一顿喜酒。
……
李云心终于见到了于家人的贵客。
原来是在得月楼住着的那位神秘客人——楚轩的亲妹妹,楚轶。
楚轶做妇人打扮,衣着虽然华贵,风格却偏淡雅。
从她那单薄瘦削的身材,和略有些苍白的容颜来看,更像是个俏丽清雅、沉静温柔的少女。只是这身子骨似乎虚弱了些,而且很可能遭遇了什么让她不开心的事。
于青梅给两人做了介绍,却没有提到楚轶的身份。
李云心一向是个颜控,对着楚轶的脸,下意识地就想要哄她开心。
------------
第225章 自省
不过,李云心跟于青梅这样豪爽大方、心底光明的女孩子打交道,十分得心应手。然而跟楚轶这样子娇柔纤弱得仿佛一朵水莲花的姑娘,该如何交往,她却远远没有那么擅长。
不过,李云心只和于青梅一起,陪着楚轶站了一会儿,吹了吹风,楚轶就回得月楼去了。
自从得月楼的安保加强了,李云心就从来没有接近过这个地方。
这一回,李云心照旧远远地停下了脚步,主动提前跟于青梅和楚轶两人道别。
楚轶略微有些惊讶,随即便向李云心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于青梅却拉住了李云心:
“那你先别急着走啊,先去我那屋歇着。找红枣或者白桃要她们拿点心给你吃。等我会儿,回头我有事儿找你。”
李云心点点头:“成,你忙你的去,我这就去你那屋歇着。”
李云心回到与青梅的住处,红枣和白桃两个都在。
白桃一如既往地在做针线,红枣在指挥两个小丫头这里扫扫,那里擦擦,忙得不亦乐乎。
见李云心来了,红枣让白桃帮忙盯一会儿,自己亲自去给李云心端点心,上茶。
白桃一边儿应了,一边儿起身给李云心安了座儿,随意瞄了打扫卫生的小丫头两眼,就算监督完了,自己则放下针线,陪着李云心说话。
但,吴王本身并不觉得,于知南会这么快就撕毁协定。留下心腹在老巢,只是出于谨慎的习惯。毕竟当初他手下的儿郎们,可是在荆湖战场上,重创过楚军的!
楚军若不是被他打怕了,又怎么会甘心和谈呢?
若是楚军一直不肯和谈,他虽然也不怕,但想必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到时候别说攻打百越了,说不定还会被越王从他背后狠狠捅上一刀呢!
吴王万万没想到,于知南不但暗地里一直在做撕毁协议的准备,甚至还在彻底整合了一遍楚军之后,偷偷派出了一支精英小队担任特使。
这支队伍由军中最优秀的斥候,和沈赢手底下的私兵精锐优中选优,组建而成。
他们辛辛苦苦地化妆易容、跋山涉水、风餐露宿、一路疾驰,竟然带着于知南和沈赢夫妇的口头承诺,跑到吴越交界之地,跟越王那边联系上了。
游说越王跟于知南结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因为越王手下的民众,屡屡吃过汉人的亏,从下到上,百越诸部一直觉得汉人诡诈多端,不信他们能够守住盟约。
这不,眼前这支来谈判的队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不过,虽然过程极度艰难,但这结盟的事情,到底还是谈成了。
原因说起来也简单。
吴王和越王打出了真火,只要是能够让吴王倒霉的事儿,越王就乐不得地要掺一脚。
更何况,楚军来使也确实说到了点子上。
虽然这军汉粗鲁,说话实在太戳人心窝子,比那文人士子,难听百倍:
“我们将军要跟吴王抢的,是荆昌郡和荆南郡的地盘。
那里土地肥沃、水源丰沛、物产丰富,是著名的鱼米之乡。
再看看您这百越,处在大山深处。
哪怕是距离汉人地盘最近的寨子,要出个山、进个城,都得翻山越岭。就连脚程最快的人,也得走上起码一天一夜。
这地方既不产鱼、又不产米,既不适合种田,也不适合放牧。反倒是毒虫遍地、瘴气满山,我们将军脑子进水了,稀罕要你们这破地方?”
这一席话,把越王气得七窍生烟,让人把那使者轰了出去。
但气过之后,思量了一天一夜,越王又让人把那使者请了回来:
“结盟倒也可以,但你们得答应,抢到吴王的地盘之后,得跟我们开互市!
而且若是有在互市上欺诈我们寨民的,必须得严惩!”
“好说,好说。只是你们的寨民,在这互市上,也不能仗着拳头大,就蛮不讲理、不讲规矩!”
带队的头领是沈赢的心腹,他到此时对娘子和娘子的夫君,佩服得五体投地。
到了百越这边之后,事情的发展基本跟那两口子的推测大差不差。
斩鸡头、烧黄纸,歃血为盟之后,带队的使者带了一个斥候回去给沈赢和于知南报信,剩下三人留在百越的山寨之中。
这是为了取信于越王临时决定的。这三人主动请缨决定留下。
其中一人出身西北,善于唱些山歌小调,一时兴致来了,跟当地女子对歌,结果唱得太好,被招了女婿。
婚礼依的是当地的规矩,但也办得很是隆重。
越王还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儿空来,亲自赴宴去喝了一顿喜酒。
……
李云心终于见到了于家人的贵客。
原来是在得月楼住着的那位神秘客人——楚轩的亲妹妹,楚轶。
楚轶做妇人打扮,衣着虽然华贵,风格却偏淡雅。
从她那单薄瘦削的身材,和略有些苍白的容颜来看,更像是个俏丽清雅、沉静温柔的少女。只是这身子骨似乎虚弱了些,而且很可能遭遇了什么让她不开心的事。
于青梅给两人做了介绍,却没有提到楚轶的身份。
李云心一向是个颜控,对着楚轶的脸,下意识地就想要哄她开心。
------------
第225章 自省
不过,李云心跟于青梅这样豪爽大方、心底光明的女孩子打交道,十分得心应手。然而跟楚轶这样子娇柔纤弱得仿佛一朵水莲花的姑娘,该如何交往,她却远远没有那么擅长。
不过,李云心只和于青梅一起,陪着楚轶站了一会儿,吹了吹风,楚轶就回得月楼去了。
自从得月楼的安保加强了,李云心就从来没有接近过这个地方。
这一回,李云心照旧远远地停下了脚步,主动提前跟于青梅和楚轶两人道别。
楚轶略微有些惊讶,随即便向李云心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于青梅却拉住了李云心:
“那你先别急着走啊,先去我那屋歇着。找红枣或者白桃要她们拿点心给你吃。等我会儿,回头我有事儿找你。”
李云心点点头:“成,你忙你的去,我这就去你那屋歇着。”
李云心回到与青梅的住处,红枣和白桃两个都在。
白桃一如既往地在做针线,红枣在指挥两个小丫头这里扫扫,那里擦擦,忙得不亦乐乎。
见李云心来了,红枣让白桃帮忙盯一会儿,自己亲自去给李云心端点心,上茶。
白桃一边儿应了,一边儿起身给李云心安了座儿,随意瞄了打扫卫生的小丫头两眼,就算监督完了,自己则放下针线,陪着李云心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