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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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情倚回靠背,“校门口那次……就是夏半青和那个记者录像那次?”

  “嗯。”

  向情想起什么,笑咪咪地贴近他:“段学长,我没记错的话,那时我戳穿了你挺讨厌我的,后面连续几天,你不是都不再出现了吗?”

  “……”

  向情又贴的近了一些,段宓甚至能嗅到她头发上,淡淡的葡萄柚混合着茉莉花的清香。

  “段学长,你不会是一直偷偷地看我吧。”

  “……”

  “小药片从那天起,你就天天随身携带了?”

  “……”

  向情看着把脸转过去,仿佛窗外有多美的风景一样的段宓,偷笑着,用只有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段学长,你喜欢我。”

  第24章 道歉

  当日,许多关于飞鸟门口的录像在网络上疯狂传播。

  网友们除了对现场媒体们的逼迫采访表示不满,就是在咒骂那个差点掀起床单的小个子记者。

  ——这缺德玩意,掀你妈啊掀!

  ——我在现场,身为同行,我都觉得羞愧,那脑残的绝对用心险恶!

  ——得了吧楼上的,你也不是什么好鸟,你还采访,你的脸是有多大,人家都关着门,明确表示不乐意了,你们这群人还逼着人家接受你们采访!

  ——就是,乌鸦落在猪背上,谁也别说谁黑!

  ——以前的记者都是很神圣的,报道真相,维持着社会公理,现在的记者不知道是不是被娱乐圈影响了,都整的和狗仔队一样,啥玩意能博人眼球就报道啥。

  ——对,记者是有采访权,但前提是自愿吧,更不能侵犯受害者尤其是儿童这种弱势群体,记者这一职业最初诞生时,目的是为了让大众知道事情的真相,现在却变成了满足少数恶人猎奇心理的工具。

  ——道德沦丧,世态炎凉啊。

  ——本人是记者,目前咱们华国并没有专门的新闻法,记者的权利只在不触及法律的前提下,被大家约定俗成的认知,这给了很多道貌岸然的人走邪路的机会。我认为咱们国家应该整顿下记者行业了,出台新闻法,在一定范围内限制记者采访权,这是保护普通群众,也保护了我们记者群体!

  ——同意,今天这事在外网都火了,好多国家的人都在批评咱们的记者。

  ——真是丢人丢到国外去了。

  ——身为一个记者,必须要客观公正,但更重要的是有同理心,今天这样的事情,是全华国的耻辱!

  ——还好今天有茶茶公主,不然这可怜的孩子……

  ——茶茶公主最棒!我爱她!!!!

  ——茶茶公主,爱你!!

  ……

  ……

  当天晚上的新闻联播里,中央台的两位主持人,用十几分钟的时间,对案情的始终做了详细报道。

  “法院剥夺夏半青的监护权,将监护权利判给了飞鸟福利院。”

  “犯罪嫌疑人夏半青,被依法判处死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触犯了法律必将付出代价。”

  “在这里,我们也要向遭受了十几天网络暴力,今年刚刚19岁,还是个大一新生的英雄——向情,道歉。”

  “网络不能成为不法之地,人肉搜索,口出恶言,出言谩骂不能解决问题,我们要耐心等待事情的真相,相信法律不会遗漏一个坏人,也不会伤害任何一个好人。”

  “同时,对于今天飞鸟福利院门口发生的骚乱,我们表示谴责,在这里,我们借用今天出警的武警大队长卢铭警官的一句话。”

  “记者朋友们,希望以后你们能拿起你们手中的笔,在你们的应在的战场上,保卫祖国,保卫人民,而不是在埋伏在受害者身后再捅他一刀。”

  “不要做新闻的走狗。”

  奉泉市的某个宽阔豪宅的卧室中,一个只有十多岁,却画着淡妆的小姑娘,一个人定定的贴近电视机面前坐着。

  她虽然看上去极瘦,却是个美人胚子,瑰姿艳逸,唯独眼窝有些凹陷。

  电视里的光浅淡地映在她粉色的小脸上,她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中央台的新闻,直到节目播完想起了片尾曲,她才轻轻合了一下眼。

  “剥夺了监护权……”她喃喃自语。

  第二天一早,张骞带着两个同事,来到奉泉市拘留所里。

  张骞坐在小个子女人对面,那人带着手铐,头发有些凌乱,表情还算镇定。

  “姓名。”

  “川端薫。”

  张骞意外地看了她一眼。

  “年龄。”

  “39。”

  “国籍。”

  “……R国。”

  张骞目光锐利的盯住她:“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抓吗。”

  川端薫不悦地抬起了下巴:“你们说我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我不明白,我只是行驶了一个记者的权利,为什么要给我扣这样的罪名。”

  张骞意味深长地笑了一声:“准确地讲,是寻衅滋事罪,女士普通话说得不错,是R籍华人吧。”

  川端薫微微点头:“我是外国人,你们无权关押我。”

  “很抱歉,我们华国的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犯罪,是可以拘留的,不过您放心,我们保护您的合法权利,我们稍后会按照华国法律的要求,对外国人主管部门通报您的情况。”

  “如果您没有异议,现在就让我们来聊聊您自己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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