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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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直播画面里。

  公诉人很快将证据资料呈列完毕。

  法官周全民沉声开口:“被告方,对于公诉人的这些证据,你们可有质疑之处?”

  如她所料。

  王大锤似乎完全没跟上节奏,只是简单说了几句。

  根本没有提出什么质疑。

  颜问夏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吐槽道:“不质疑证据,怎么做无罪辩护?”

  她也是个刑事辩护律师。

  十分清楚,想要认定为无罪……

  最应该做的,就是对证据进行反驳。

  将关键性的定罪证据,予以驳斥。

  要么将其驳斥为非法采取的证据,不足采信,要么自己拿出更为精准的证据,以证明无罪。

  错过了最关键的质证阶段,合议庭将采信公诉人的证据。

  对案件整体极为不利。

  “果然,还是不能相信这个半吊子。”

  颜问夏带着几分气恼,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这样发展下去……

  赢的概率将微乎其微。

  而庭审直播画面里。

  质证环节,因为王大锤的“不抵抗”,很快结束。

  周全民敲响法槌,沉声宣告:“现在,进入自由辩论环节。”

  颜问夏忍不住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这下没希望了。”

  自由辩论环节,是法庭上最为激烈,辩论最为精彩的环节。

  但……

  以她对王大锤的了解,对方和她吵架都吵不利索。

  更别说硬怼公诉人了。

  然而……

  在她彻底失望的时候。

  被告席的王大锤忽然抬起了头。

  放下了手中的稿子。

  率先看向了公诉人,沉声道:“之前我方一直没有质证,是因为公诉人提出的证据,都合理合法,这些行为我方当事人的确做过。”

  “但在这里,我只想问一问在做的各位。”

  “因为他人再三要求,而出售了三只自己饲养的鹦鹉,就被判处十二年的有期徒刑,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我的当事人,就是个普通人,喜欢养鸟。”

  “饲养了鹦鹉,但却从未用以牟利,反而是悉心照料,将两只繁衍到了十八只。”

  “十二年的刑期,你们扪心自问,合理吗?!”

  “我方始终认为,我方当事人无罪,出于以下几个原因。”

  王大锤深吸了一口气,直视着对方。

  开始反击:“第一,我方当事人宋云的行为,仅仅属于无证养殖濒危野生物种,并不涉嫌违反刑法。”

  “最开始的时候,他在乡间捡到了一只费氏牡丹鹦鹉,有了饲养的想法,于是又购买了一只配种。”

  “期间五年,并未有过任何出售行为,反而保护了该物种,繁衍出了更多的数量。”

  “此次出售三只鹦鹉的行为,也属于他人再三要求,并非处于我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第二,我方当事人宋云出售的费氏牡丹鹦鹉属于人工繁育,并非来自于野外,该物种如今已经大批量繁殖。”

  “其濒危程度……”

  “《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院下发的这条司法解释,明显过时。”

  “至少费氏牡丹鹦鹉,不符合濒危野生动物的种种条件。”

  “第三,我方当事人的行为,无任何社会危害性……”

  法庭上。

  王大锤慷慨陈词,一连说出了七条辩护理由。

  每一条辩护理由,都在朝着无罪的方向努力。

  为了佐证这些理由……

  王大锤还甩出了许多现行的司法解释,动物保护法对于濒危物种的定义等资料。

  无比专业。

  七点辩护,足足讲述了二十分钟。

  法庭上,一直回荡着王大锤的声音。

  “大锤……没想到藏得这么深……”

  颜问夏看着这一幕,瞪大了双眼。

  满脸的不敢置信。

  此时的王大锤,意气风发。

  当庭引经据典,指点江山。

  和平时比起来,简直是判若两人。

  这一刻的王大锤……

  仿佛被司法之神附体。

  列举出的这些辩护理由,都在朝着无罪辩护的方向发力。

  一针见血,十分精辟。

  第一百六十二章 法定刑之下的判决!

  ……

  梓州。

  某高档小区。

  青岚同样在观看这次庭审的全程直播。

  自从在学法联盟论坛里发现了疑似秦牧的小号,她就一直在关注最近晋城的官司。

  果不其然。

  让她发现了这起离谱到被判处12年的“大案”。

  和秦牧用小号在论坛发帖询问的那个问题,一模一样!

  一个普通人,因为出售了三只鹦鹉,被发起公诉,要求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居然不是秦牧辩护?”

  庭审开始后,青岚扫了眼庭审现场。

  发现……

  秦牧居然和养老院的那群老人一起,坐在了旁听席。

  并没有直接参与这场庭审的辩护。

  “王大锤……我好像听up说过,是养老院的法律顾问来着……”

  青岚眨了眨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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