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曹戊终于从太多人的背后,被推到了前面。
配合调查为名,把曹戊带回局里。
进了警局,就被按坐在审讯椅上,小铁隔板一拦,他就跑不掉了。
曹戊很平静,也没有惊慌的模样。
一个警察掀开他的裤腿露出纹身,曹戊有些吃惊。
但很快曹戊就恢复了平静。
“曹戊,或者我称呼你本来的名字,唐茂!”
“警官,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是曹戊,不是什么唐茂。”
“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好狡辩的?”
刑警队长甩出照片,还有以前调查唐茂时候的口供。
曹戊一笑。
“这不是我,虽然我腿上有纹身,但是你这口供上写的是,腿上,我这纹身是在脚踝上面一些,不算小腿,只能算是脚脖子。位置不同。”
“你的腿上的伤疤是怎么回事?断肢再接增高术?”
“我车祸骨折了,双腿骨折不行吗?”
“柏之庭家里保姆被打晕,有小偷拿走了保姆的门禁卡,闯进了柏之庭家里偷盗东西,是不是你!”
“不是我,我没去,当天我和石总在吃饭,我有石总作证。”
“可是从音频上作对比,你这纹身,都和视频中的小偷一模一样。”
“你可以去找石总,我们当时在石总家里吃饭聊天的。”
曹戊死不认账。
不管怎么说,证据都摆在他面前,曹戊坚决不承认就是他。
审讯陷入僵局,没有什么突破。
石总给曹戊做证,柏之庭家里被盗的那天,曹戊真的在石总家里吃饭,有曹戊进入石家的视频,虽然只是进门的视频。
曹戊叫嚣,你们警方怀疑我,那就去查啊,没有准确证据证明我有罪你们这就是非法囚禁。
我出过车祸,我腿断了我填充了人造骨不行吗?我有病例的,我能提供在国外做的手术病例!
我也因为出国车祸面部毁容,所以我做了整容,整容犯法吗?
腿部纹身,有纹身的人多了,我的纹身并没有在你们说的这个唐茂的腿部纹身位置,差了那么远呢,怎么腿部有纹身的都要被怀疑吗?
警方这边证据,说足也行,但是很牵强,不能很好地证死曹戊。
现在只需要一点最有效地铁证,证明曹戊犯罪,这事儿就能板上钉钉了。
但是缺少一点啊。
刑警队长审讯了四十八小时,审讯人员轮番上阵,都拿不下曹戊,曹戊太顽强了。
曹戊的律师每天都在刑警队要求保释,或者要求释放曹戊。
没有准确证据下,超时羁押违反法律法规。
刑警队长找到了当年唐茂购买二十八号地时候的合同,上面有唐茂的签名和手印。红印尼的手印清晰可见。
强行拆下曹戊的手指头上的纱布,很显然曹戊并没有给手指头上药,烫伤根本就没有好,还是红肿的甚至是溃烂的。大拇指食指手指头肿的像个萝卜,纱布拆开指腹就开始流血,怎么做指纹对比啊?根本就没有指纹。
曹戊笑的有些得意。
刑警队长气的恨不得抡拳头,被队员拖住。
这个案子太大了,贪腐案最后一个人员落网但没有证据,警方局里已经最大限度的给刑警队延长审讯时间了。
曹戊有个尽职尽责的律师,这个律师估计是个讼棍,什么事儿都做。
这个律师真的提供了曹戊在国外车祸后手术的病例。包括主治医生,当时的用药,医嘱,手术内容,X光片,出院证明都有。
这么一份住院的病例,就能轻松的破解曹戊腿部人造骨,面部整容这些事儿。
至于这份病例的真假,需要人员去国外走访调查,但是效果不大,这手术是六七年前的了。
能证明曹戊是唐茂这已经不太可能了,但是必须要抓住他把他关进看守所,所以审讯他入室抢劫。
只要一个罪名成立,那把他关进看守所后,再找证据证明他是唐茂就可以了。
紧锣密鼓审讯曹戊七天后,曹戊的律师去信访了,去市政府了,去闹了!
刑警队长思来想去,茅塞顿开,唐茂有孩子的!
唐茂对外宣称是未婚,那是因为他情人给他生了一个女儿。
唐家那时候势力庞大,唐家就唐茂这么一根独苗,肯定要孙子!
唐茂那时候贼胖,这男的胖,肚子大的出奇,那儿就很小,胖心脏什么的负荷也大,虽然花天酒地一天不准和几个女人睡觉,但是都没有留种。偏偏那个小情人肚子有孩子了。
他家肯定要孩子啊,生下来,是个男孩那就结婚,是个女孩不结婚,只给钱。
那女的就生下来了,是个女儿。没结婚,但是养着。
这不就唐家出事了吗?唐茂的情人带着孩子卖了房子拿着钱跑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 救走石小姐
只要找到唐茂的女儿,和曹戊做个DNA,只要对得上,证明是亲父女关系,曹戊是唐茂就有证据了!
局里压力挺大,曹戊的律师闹得太厉害了,尤其是最近要来巡查组的,市里边不希望闹事,出事,那会给领导班子出难题。
频繁找局里谈话,询问有没有准确证据,没有的话先保释,不许他离开本市,派人跟踪,找到证据随时抓捕回来就可以了!
配合调查为名,把曹戊带回局里。
进了警局,就被按坐在审讯椅上,小铁隔板一拦,他就跑不掉了。
曹戊很平静,也没有惊慌的模样。
一个警察掀开他的裤腿露出纹身,曹戊有些吃惊。
但很快曹戊就恢复了平静。
“曹戊,或者我称呼你本来的名字,唐茂!”
“警官,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是曹戊,不是什么唐茂。”
“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好狡辩的?”
刑警队长甩出照片,还有以前调查唐茂时候的口供。
曹戊一笑。
“这不是我,虽然我腿上有纹身,但是你这口供上写的是,腿上,我这纹身是在脚踝上面一些,不算小腿,只能算是脚脖子。位置不同。”
“你的腿上的伤疤是怎么回事?断肢再接增高术?”
“我车祸骨折了,双腿骨折不行吗?”
“柏之庭家里保姆被打晕,有小偷拿走了保姆的门禁卡,闯进了柏之庭家里偷盗东西,是不是你!”
“不是我,我没去,当天我和石总在吃饭,我有石总作证。”
“可是从音频上作对比,你这纹身,都和视频中的小偷一模一样。”
“你可以去找石总,我们当时在石总家里吃饭聊天的。”
曹戊死不认账。
不管怎么说,证据都摆在他面前,曹戊坚决不承认就是他。
审讯陷入僵局,没有什么突破。
石总给曹戊做证,柏之庭家里被盗的那天,曹戊真的在石总家里吃饭,有曹戊进入石家的视频,虽然只是进门的视频。
曹戊叫嚣,你们警方怀疑我,那就去查啊,没有准确证据证明我有罪你们这就是非法囚禁。
我出过车祸,我腿断了我填充了人造骨不行吗?我有病例的,我能提供在国外做的手术病例!
我也因为出国车祸面部毁容,所以我做了整容,整容犯法吗?
腿部纹身,有纹身的人多了,我的纹身并没有在你们说的这个唐茂的腿部纹身位置,差了那么远呢,怎么腿部有纹身的都要被怀疑吗?
警方这边证据,说足也行,但是很牵强,不能很好地证死曹戊。
现在只需要一点最有效地铁证,证明曹戊犯罪,这事儿就能板上钉钉了。
但是缺少一点啊。
刑警队长审讯了四十八小时,审讯人员轮番上阵,都拿不下曹戊,曹戊太顽强了。
曹戊的律师每天都在刑警队要求保释,或者要求释放曹戊。
没有准确证据下,超时羁押违反法律法规。
刑警队长找到了当年唐茂购买二十八号地时候的合同,上面有唐茂的签名和手印。红印尼的手印清晰可见。
强行拆下曹戊的手指头上的纱布,很显然曹戊并没有给手指头上药,烫伤根本就没有好,还是红肿的甚至是溃烂的。大拇指食指手指头肿的像个萝卜,纱布拆开指腹就开始流血,怎么做指纹对比啊?根本就没有指纹。
曹戊笑的有些得意。
刑警队长气的恨不得抡拳头,被队员拖住。
这个案子太大了,贪腐案最后一个人员落网但没有证据,警方局里已经最大限度的给刑警队延长审讯时间了。
曹戊有个尽职尽责的律师,这个律师估计是个讼棍,什么事儿都做。
这个律师真的提供了曹戊在国外车祸后手术的病例。包括主治医生,当时的用药,医嘱,手术内容,X光片,出院证明都有。
这么一份住院的病例,就能轻松的破解曹戊腿部人造骨,面部整容这些事儿。
至于这份病例的真假,需要人员去国外走访调查,但是效果不大,这手术是六七年前的了。
能证明曹戊是唐茂这已经不太可能了,但是必须要抓住他把他关进看守所,所以审讯他入室抢劫。
只要一个罪名成立,那把他关进看守所后,再找证据证明他是唐茂就可以了。
紧锣密鼓审讯曹戊七天后,曹戊的律师去信访了,去市政府了,去闹了!
刑警队长思来想去,茅塞顿开,唐茂有孩子的!
唐茂对外宣称是未婚,那是因为他情人给他生了一个女儿。
唐家那时候势力庞大,唐家就唐茂这么一根独苗,肯定要孙子!
唐茂那时候贼胖,这男的胖,肚子大的出奇,那儿就很小,胖心脏什么的负荷也大,虽然花天酒地一天不准和几个女人睡觉,但是都没有留种。偏偏那个小情人肚子有孩子了。
他家肯定要孩子啊,生下来,是个男孩那就结婚,是个女孩不结婚,只给钱。
那女的就生下来了,是个女儿。没结婚,但是养着。
这不就唐家出事了吗?唐茂的情人带着孩子卖了房子拿着钱跑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 救走石小姐
只要找到唐茂的女儿,和曹戊做个DNA,只要对得上,证明是亲父女关系,曹戊是唐茂就有证据了!
局里压力挺大,曹戊的律师闹得太厉害了,尤其是最近要来巡查组的,市里边不希望闹事,出事,那会给领导班子出难题。
频繁找局里谈话,询问有没有准确证据,没有的话先保释,不许他离开本市,派人跟踪,找到证据随时抓捕回来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