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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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侮辱他可以,但不能侮辱这崇高的艺术!

  要不是看对方模样只是个中学生,还是个女孩,他早就撸起衣袖上去暴打对方了。

  “就你唱的什么玩意,还摇滚?就这样子,唱个二十年还是一无所有!”

  白晓笙这暴脾气也上来了,对方这大叔明明唱的巨难听还严重扰民,居然还不让别人说了?!还摇滚!?

  她当年做雇佣兵的时候,为什么能对抗基地组织这么多年?

  就是靠白晓笙那一点就炸的暴脾气,战场上最需要她这种冲锋陷阵的炮灰,只是这个炮灰运气特别好一直没死而已。

  特别是女生总有那么几天,是脾气特别不好的时刻,此时的白晓笙也刚好就是这个时刻上。

  她话刚落下,就立马从对方手里夺过那张吉他。

  “哎哎,你这丫头怎么回事……”

  连吉他都被猝不及防的夺取,那文艺大叔也是忍无可忍,直接撸起袖子,准备好好教训一下面前这来捣乱的小太妹。

  但对方红唇轻启,一股透着浓厚时光气息的歌谣,从其口中传了出来。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

  没有24小时热水的家……”

  黄毛少女的目光久远,手指上轻轻拨弄着吉他弦,一阵阵老旧时光的曲调从里面迸发出来,她嘶哑的声音中带着厚重,眼神深邃的看着远处种植在路边的嫩绿小树。

  她回到过去的第二天,春天还没有过去,世间万物从头再来。

  第17章 醉卧沙场君莫笑

  白晓笙是个喜好音乐的人,从小就特喜欢唱歌,虽然因为先天条件太不好,歌唱的并不太好,最多只比五音不全的级别高那么一个层次。

  不过,这并不妨碍她觉得自己是个文艺青年的事实。

  每一个自觉潇洒帅气的美男子,都觉得自己是个安安静静的文艺青年。

  她年少时也曾像一个正常的孩子那样的去追星,但是并不专一,似乎只要哪个歌手唱的对口味,她就会喜欢听谁的歌。

  或许白晓笙并不能算作是追星,而是单纯的追歌而已。

  而年纪的成长,白晓笙听歌已经完全不关注其演唱的明星,只是更喜欢静静的欣赏乐曲。民族、美声、通俗歌曲她都听,不一定受大众认同,但只要对她胃口就会特别喜欢。

  白晓笙从国外回来之后,做过几年的报社总编,华国娱乐圈的事情她也接触过不少,知道里面的水又乱又污,但这并不妨碍其中出现的好作品。

  皮裤汪的人品虽然不咋滴,但对方的歌曲还是有几首是很不错的。

  有时候和老同学聚会唱K的时候,她这位被戏称的麦霸也偶尔也唱过几首皮裤汪的歌。

  比如,白晓笙现在唱的这首《春天里》就是皮裤汪的歌曲。

  她向来不是什么冷静的人,行动里特别强的白晓笙,只要脑海里产生想法,她就会去做。

  比如抢夺这文艺大叔的吉他,自己却自顾自的唱起了歌。她丝毫不担心这样的举动会被打,因为对方只有一个人她还真的不虚。

  她想到什么,就做什么。

  白晓笙从小到大,就是这么一个无法无天的人,小混混一个。

  但是这也不代表她蠢的没脑子,对方如果多那么几个,或许她会生着闷气走掉,就像之前在报刊亭遇到的那群大叔一样。那不是害怕,笑话!她24k纯爷们会怕么!?那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她旁若无人的歌唱着,肆意而又快活。而她开口的那一刻起,文艺大叔举在半空中的手放了下来,露出一副吃惊的表情。

  不过文艺大叔吃惊的表情截然不同的,只是那些路人一脸冷漠的神色。虽然没像之前大叔唱歌那般厌恶,但也仅仅稍微好一些而已。

  很明显,大部分路人并不喜欢这种类型的歌曲。

  不过白晓笙倒是没有管这些,依然不管不顾的唱着,她是唱给自己听,又不是唱给别人听的。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少女唱到后半段,那呐喊般的撕裂,配合她那独特而有磁性的嗓音,其中涌动着的是非常强烈的不安与深刻的挣扎。

  总有人说生活不是电影,然而那只是对普通人而言。

  在白晓笙并不漫长的生命里,她的生活比任何一场文艺片、任何一场战争片还要夸张,还要狰狞恐怖。

  她回过之前的那些轰轰烈烈的日子,远远超乎正常人的想象,甚至用言语都无法描述出来,但是那也并不是值得回忆的事情。

  但此刻,在这过去的时光里,在这春意盎然的广南市,在充满活力青春的她身上。她的歌喉是那么的动听而又迷人,在那绝望和黯哑的声音,深深的与里面的歌词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白晓笙热泪盈眶。

  因为在自己的歌声里,她想起在中东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在整个两河流域东奔西走的打游击战,并且与武装份子进行激烈交火的场景。她想起她那些白人和黑人战友,在那个血肉横飞地方抛却了肤色的歧视,将手与手紧紧的牵系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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