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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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或者就叫公司,再加上银行,是商品经济链条中关键的两步。由公司代替单个人成为社会经济的单元,从而让人的因素减少,资本更加独立,可以大大加快商品经济的脚步。而且实事求是地说,以这个年代的标准,徐平推出的政策并不算激进,最少比历史上几十年后的王安石变法缓和得多了。

  当时户等最初改革,地方官府为了增加中上等户的数量,专门派出公吏每家每户去数房梁,去数砖瓦,连一只鸡下多少蛋都要计算。最厉害的时候,甚至家里的锅碗瓢盘有几双筷子都要作为资产算进户等里。后来由于闹得太乱,由吕惠卿提出“手实法”,即一切赢利性的固定资产,比如出租的房屋,耕种的的土地,各种磨房和渡船等等,才作为分户等的依据。即使如此,也还是不能遏制地方官府的欲望,你算赢利他们便就挑生意最好的一天或者一段时间算,渡船给你算到上面用了几根钉子,锱铢必较。

  宋朝是中国最能对内折腾的朝代,法令经常变更,而且由于中央集权特别强大,会一下子就捅到社会的最底层。虽然执行会变得荒腔走板,但总能强行推行下去。

  在三司的时候,中书有吕夷简牵制,有王曾压着想平稳不折腾,徐平没有办法推行这些政策。现在到了地方,终于找到了突破口。利用户等重定条例的机会,把社会上沉淀的资金逼出来,加入到即将开始的商品经济大潮中。

  按照律法,储存现钱本来就违法,只是难于执行,而且没有太多的意义,地方官府也没有动力去推行。徐平现在只是给地方官府一个认真执行的理由,把社会上的现钱清查清楚了,便就会增加中上等户的数量,自己更加容易做事,这跟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

  也不用怕这项政策推行下去会导致铜钱从京西路大规模地流出,私自携带大量铜钱一样违法,算是走私。钱法最严厉的时候,就连开封城内带铜钱出城门,超过数量一样是犯法的,到了天圣年间才正式废除这项禁令,但各州之间依然不许大量携带铜钱。也正是如此,不管什么原因,出远门必须把钱换成飞票或者金银等轻货,虽然会被收手续费,也只能如此。不仅仅是因为铜钱难运,更因为法律就是如此规定。

  这个年代,铜钱并不是可以自由流通的货币,是有地域限制的,不然西川数路的铁钱制度早已经崩溃。这些限制,给了徐平推行政策的方便。

  李参最先打破沉默:“如此一来,钱入户等,那民户私藏现钱便就不违禁了?此事要政事堂下敕令同意才行,我们一路可没有如此权限。”

  徐平笑道:“难得糊涂,有的时候不要把事情算得那么清楚。我们只要不再受理因为私藏现钱的案子即可,禁令还是留在那里。真到了不得不废的那一天,自然而然就会从法令里废掉,政事堂说不定会主动下敕令呢。”

  这话一出口,其他人都一起笑了起来,知道徐平是在打马虎眼,本路的改革先推行下去。跟法令违背的政策,只是从执行方面下手,而不直接去废除法令。这样一来,地方州县便就有了灵活性,也不会因为法令变更而引起大的动荡,最主要是避免来自朝廷的阻力。

  官场上做事本来就是这样,怎么可能完全按照律法来?就是按律法,怎么解释,怎么去执行,历年的诏书和敕令还有冲突呢。官员如果能力和经验不足,会被公吏左右。胥吏地位那么低,怎么做到的?便就是在按例行事的时候,专门拣他们希望的条例出来,看你不顺眼了便就拣根本做不到的条例,官员对条例不熟根本没有办法。

  先易后难,从实事做起,用事实去说话,是徐平的基本原则。最好能够先不要动现有的法令,等动社会发展到那一步,水到渠成,自然会有人去推动。自己掌握大局,何必去做这种容易引反弹的事情呢?

  第59章 扫雪

  几人见徐平决心已定,便不再去无谓地争论可不可行,开始讨论一些细节。

  李参道:“像家里藏钱这等机密事,许人告,外人又怎么可能知晓?若是家里人出来首告,比如家里奴婢告其主,官府受不受理?”

  徐平摆了摆手:“这些按律法来即可,奴不可告主,出来首告的官府不理。”

  在法律上,奴婢都是良人,与主人雇佣关系,但从社会心理上,还没有摆脱以前主仆关系的影响,认为奴仆是主人家里的一分子,同居共财。这种情况下,以奴告主便就有了道德背叛的含义,除非是主人谋反或者受主人虐待,不然奴告主官府是不受理的。而且会对告主人的奴仆进行处罚,但对其告发的事情不予追究。

  知道家里面藏钱的一般都是本家人,如果允许奴仆可以告主,可以有效遏止这种行为。

  但徐平进行改革尽量追求单纯,仅限于经济领域,而不去触动社会的禁忌,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反弹。要提高奴仆的地位,自然会有其他更合理的方式,没必这个时候惹麻烦。

  看了看几个人的表情,徐平又道:“此事要按一般首告的案子办理,不但是奴仆不可告主,而且首告必须要实名实姓,不得密告。诸如隐去名字投状,或者张榜于各处白壁,不留名字的一律依以前以谣言惑众论处。诸位,允许首告只是一种威慑,不可以倚告这一点把政令推行下去。不然,民间鼎沸,闹出事情反而于政令推行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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