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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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万马奔腾、潮起潮涌的声势如同奔雷一般,轰轰烈烈地扑面而来,人群的脚步还没有来得及靠近,一股猛烈的气浪就已经冲刺过来,强大的视觉冲击力似乎掀起了滚滚巨浪,完全让人无从抵挡,搜索了脑海里的所有过往经历,也无法寻找出合适的应对方法。

  曾经在旧金山国际机场,陆恪与队友们迎来了忠诚球迷的热烈迎接,但当时的场景更像是烛台球场的加油应援,热烈却规矩;而今天的场景则是截然不同的景象,具有冲击力和攻击性的狂热,如同尖锐的锋芒一般,劈头盖脸地砸了下来。

  站在球场之上,可以单枪匹马地面对整个防守组的凶猛冲撞;但站在球场下,面对狂热球迷的热情围堵却束手无策。

  下意识地,陆恪的肌肉就紧绷到了极致,蓄势待发,仿佛重新回到了球场般,做好了迎接冲撞的准备;但下一秒,球迷们的脚步就在自己的身侧紧急刹车,一张张热情而亢奋的脸孔在周围闪闪发光,那一双双眼睛、一张张笑容、一声声呼唤,无处不在地牢牢将陆恪包围。

  陆恪此时才意识到自己乌龙了,笑容不由稍稍尴尬起来,可是,紧绷的肌肉却依旧没有办法放松。

  利用身高优势扫视了一圈,并不宽敞的出口处广场之上密密麻麻地聚集着狂热球迷,尽管球迷数量只有两百名上下,但层层叠叠、里里外外地拥挤姿势,却一路蔓延到了马路之上,制造出了人山人海的恢弘错觉,整个世界都看不到尽头。

  “斑比!我爱你!”

  “你就是英雄!英雄!”

  “你是天才!万福玛丽!万福玛丽,你听见了吗?”

  “超级碗,下一个赛季瞄准超级碗!”

  “斑比!斑比!斑比!我为你疯狂!”

  ……

  各式各样的呼喊声如同浪潮一般,那癫狂而炙热的应援,甚至比旧金山还要火辣,谁能够想到,在火奴鲁鲁这座陌生城市之中,陆恪居然能够享受到上帝般的英雄待遇,那此起彼伏的声响互相交织在一起,最后化作一个个毫无意义的音节,如同惊涛巨浪一般,掀起了一阵海啸——

  “啊啊啊!啊啊啊!”

  仅仅只是最为单纯也最为疯狂的单音节,却将内心深处的汹涌展现得淋漓尽致。

  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地伸出了双手,不断拍打着陆恪的脸颊和身体,争先恐后地表达着自己的想法,“……对阵钢人的那场比赛”、“圣徒队的最后四分钟……”、“……万福玛丽”,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激动之情。

  “签名,斑比!请问可以给我签名吗?”

  疯狂声浪之中,一个胖乎乎的红胡子中年大叔,满头大汗、狼狈不堪地挤了上来,但满脸激动却丝毫没有减少,在惊涛骇浪之中不动如山,双眼盛满殷切地递来了一支碳素笔,声嘶力竭地试图将自己的请求传达给陆恪。

  陆恪稍稍愣了愣,下一秒,这位大叔就仿佛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般,无数双手都纷纷朝着陆恪的脸孔冲了过来,“签名”、“我,还有我”、“我爱你”之类的话语夹杂着一起冲撞过来,甚至还有碳素笔就这样直筒筒地朝着他的眼睛攻击过来。

  幸运的是,陆恪的身高足够、反应及时,这才避免了一出惨剧。

  陆恪低下头,从红胡子中年大叔手中接过了碳素笔,视线上下扫视了一圈,大叔似乎阅读出了陆恪的眼神含义,立刻往前送了送肩膀,“这儿!这儿!”

  瞥了一眼,那赫然是旧金山49人的客场白色球衣,号码正是熟悉的十四号。

  陆恪快速在大叔肩头之上签下了名字,然后就听到大叔高声嘶吼到,“斑比!我相信你!一直都相信着,加油!”在一片混乱之中,仅仅只是最为简单朴素的一句话,却饱含了深深的热情和癫狂,瞬间就击中了心中的柔软之处。

  紧接着,大叔就转过身,一点一点地被人群吞没,最后渐渐地离开了人群,高高举起了双手,在旁边转圈欢呼起来,“斑比给我签名了!哈哈!我拿到斑比的签名了!”那老顽童的模样,甚至还笨拙地跳跃了起来,就好像帕丁顿熊一般,让人忍俊不禁。

  但对于陆恪来说,更为珍贵的是,拥有这样的球迷,这是他的荣幸。

  收回视线,陆恪这才注意到,自己的手中依旧握着那一支碳素笔,但红胡子大叔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人群之中,陆恪也只能哑然失笑,转过头,看向了旁边的下一个球迷,继续开始签名。

  站在眼前的是一位年轻少女,热情而亢奋地对着陆恪嘶吼到,“我!我!”然后,她就将自己的圆领T恤狠狠地往下一拉,露出了一抹白皙,瞪大了一双水汪汪的眸子,扑闪扑闪地眨着,“这里,就签这里!”

  陆恪不由就微微愣了愣,视线余光瞥了一眼,差点就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但最后时刻还是镇定了下来,眉头微蹙地再次确认了一遍,“你确定?”

  少女没有说话,只是微微朝前倾了倾身体,眼波流转之间自有一股风情。

  陆恪没有再犹豫,快速地完成了签名动作,而后,少女就抬起右手,握了握陆恪的右手,扬声喊到,“谢谢。”随后就松开了右手,但陆恪手中却出现了一张纸条,不等陆恪回应,少女就往后一退,不断汹涌前进的人潮又一次将少女的身影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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