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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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真是,黄三受不了了,他马上说道:“要不给你东部的表哥送个信?他们家做的生意大,认识的洋人多。”

  “不成!”黄蓉一听那个什么表哥,她是最烦那个家伙的了,而且送信?那得什么时候到?

  黄蓉可不傻,坚决不被老爹忽悠,“阿爹,女儿也不是非逼着你做你做不到的事,女儿知道这回梦杨哥是九死一生。可咱们家要是就这么看着,女儿这一辈子也是安生不了的,梦杨哥那都是为了我呀。阿爹,你就尽你最大的能耐就行了,最后真的要是不成,那女儿也不埋怨阿爹你。”

  你看,自己女儿说的这也是合情合理的,那黄三还真的是不能袖手旁观了。

  ……

  “你说的我都明白了,非常感谢你柯蒂斯,你的工作很出色。”

  “约翰逊先生,那我就不打扰了。”

  经过了一番长谈,柯蒂斯警长很有礼貌的做了告别,而跟他谈话的这位约翰逊先生,可是有些来头的。

  约翰·尼利·约翰逊,他现在是加州的议员,而平时他更多的时候是个律师,没办法,这个年头当议员是吃不饱饭的,虽然议员的月薪也属于是高薪了,但问题是议员每年只开一个月的会,说白了就是一年只能拿一个月的工资,那其他11个月吃什么?

  议员兼职干律师,这年头太普遍了,有名的斯蒂芬·A·道格拉斯,还有他的对手亚布拉罕·林肯都是如此,不过,约翰逊很想自己再进一步,议员太没意思了,而就在刚刚,自己党派里的一个小同志,提供了一个相当不错的信息。虽然那个家伙绝对不会想到自己未来的做法……是呀,他一个抓贼的杂碎,如何能明白我们这些个美利坚精英的想法呢?

  不过,马上又有人来找他了,那个人还是个华人,这可真的是太有趣了……

  “你是说,你想聘请我做李梦杨的辩护律师?”尼利·约翰逊非常的惊讶,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些个小兴奋,不过,他得掩饰住。

  “是呀,我问过了许多的人,他们都说你是最好的律师。”这个华人,自然就是黄三了。

  女儿天天的闹,黄三也受不了呀,于是,在多方的打听之下,可算是知道这个约翰什么约翰逊的,只不过,听说这个家伙跟我们华工也不对付,但没辙呀,自己不懂阿美利加的法律呀,只来能求人家。

  尼利·约翰逊,是个非常讨厌华工的WASP,他一直坚定的认为是华工抢走了白人的工作岗位,他们比那些个黑奴还让人讨厌,如果是以往,他是不会见这个华工的,不过,这次他还真的对华工感兴趣了。

  只不过,这难听的英语,简直让人作呕!

  “我当然是最好的律师了。”虽然心里作呕,可尼利·约翰逊脸上可没什么表示,“这个案子我接了!”

  “啊?”黄三那可是惊讶极了,因为他真的是没有想过竟然会这么的顺利,不过,黄三可不是黄蓉,他是老江湖,“好马驰呀(HOW—MUCH)?”

  对呀,多少钱呢?

  “200美元。”尼利·约翰逊说出了他的报价。

  “鹅买嘎!(额滴神呀!)”这个价钱可是要了黄三的命。

  “那你能出多少?”约翰逊来了兴趣。

  “飞扶梯!(50)”黄三可是够狠的了。

  “SHIT!不行,190美元!”

  “塞死梯!(60)”

  “NONONO,180美元!”

  “兔马驰呀!(太贵了)”

  接下来,两个人就因为这次的律师费问题,你来我往杀的是不可开交。

  后来在约翰·尼利·约翰逊的自传里,他自己写道,‘华工真的是一群讨厌分子,可是跟他们讨价还价,却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情……’

  最后,以100美元的价格成交,黄三这个家伙乐呵呵的回家去了,而这个尼利·约翰逊,他也是笑呵呵的。

  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想做这个李梦杨的辩护律师,就算这个华工不来找自己,也是如此,所以,这100美元,等于是白送给他的……

  第八章 三藩市公审!

  “听说了吗?那个华工杀死警察的案子竟然要在市政广场公审。”

  “上帝呀!为什么?”

  “好像是有个州议员推动了这件事,说什么要体现我们美国的法律精神。”

  “狗屁!对待华工就应该绞死他们!一个都不留,更何况那个混蛋还杀了人!”

  在‘华工杀害警察’事件爆发一周之后,三藩市的街头巷尾都在议论这么一个事儿,那就是这次要给这个华工一个公审,让这小子见识一下美国的法律精神。当然,很多的三藩市市民都觉得这是浪费时间,干脆绞死了那个华工才是喜闻乐见的,可尽管如此,闲着也是闲着,到时候去看看怎么审判,怎么定罪,怎么绞死一个华工,这似乎也是挺有意思的。

  19世纪中叶的西部,娱乐项目可是不多的,除了喝酒,拔枪对射,那就是找失足女了,而现在审判这个华工,被好多的三藩市市民,乃至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民众,当成了一个娱乐项目。

  就从这一点来说,这个时候的美国跟大清也有点儿相似,民众们都喜欢看杀头……

  当听到要对自己公审这个消息的时候,李梦杨并没有多么的兴奋,因为他很清楚,这不过是个程序,就现在这个年代,结果恐怕还是自己得被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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