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8章
李茂横在了那少年面前,用身体遮护着他,草原上的规矩,有些他需要尊重,有些则不必,明知是恶风陋俗还要去尊重,那不是君子,而是彻头彻尾的伪君子。
手上沾的血太多,李茂的身上自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场,众人虽充满怨恨,却不也不敢用强,但让李茂想不到的是,那名命悬一线的少年却自己挣扎着爬了起来,把药丸从嘴中抠出来,擎在手中,向另个少年爬过去,惨败的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李茂没有拦阻他,他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一时反应不过来。
一名金发碧人劈手将那粒保命丹夺了过来,转身献给了腿受刀伤的少年,那少年将药丸捏在指尖看了一会,随手丢在了墙角骚泥地里。
奴隶含过的东西,他不屑。
虽然主人没有服用他贡献的保命药丸,做奴隶的少年依旧满面幸福,他惨白的脸上再度绽放笑容,这笑容很快就镌刻在了一具冰冷尸体的脸上,成为永恒。
这两个少年年纪相仿,地位却是霄壤之别,那个神情倨傲、腿上受刀伤的少年是距此万里之外的黠戛斯达斡斯部首领仆度初的嫡长孙,名叫阿热。
阿热自幼体格健壮,聪慧过人,深得祖父的宠爱,他从吟游者口中得知东南万里之外有一座极大极繁华的王城,名叫“万国之都”,那里的繁华和富庶完全不能用言语表达,恍如天堂一般。年幼的阿热对此充满了向往,自幼就立下志向,长大后一定要去那个和天堂一样的繁华地方游历一番,增长见识。
去年他年满十五岁,有了出远门的资格,于是他告别慈爱的祖父,只带十名护卫和自幼伴随自己的长大的伴当阿铭,踏上了憧憬已久的王城之旅。
第356章 我们去哪
回鹘的王城固然繁华、富庶,却远不及他的想象,这里的人十分势力、冷漠,非但丝毫不认同他黠戛斯王子的身份,甚至对他带来的黠戛斯货币也不认同——尊贵的黠戛斯王子忽然变得比乞丐还要贫穷,比奴隶还要轻贱。
他的护卫誓死捍卫他的尊严,他们出去卖力气打短工,以供养落难的王子。
王子却是另一种想法,他带着自己的伴当隐姓埋名来到一家回鹘人开设的烤肉店,在店里做起了卑微的洗碗工。王子想体验一下普通回鹘百姓的生活,至于为什么这么做,心机深沉的王子谁也不肯告诉,旁人也无从测度。
这家烤肉店为了吸引顾客,大量聘用黠戛斯女子做陪酒女。
黠戛斯大体分为七个部落,最南部的高山部,和回鹘部落相邻,往来较多,他们受了回鹘人奢靡生活的影响,崇尚物资,崇拜金钱,早已失去了黠戛斯人坚韧、勇敢的品质,在历次部族内部战争中屡吃败仗,他们部落中的许多人被迫背井离乡,南下回鹘王城讨生活。
黠戛斯女子肤色纯白,身材高挑,体型凸凹有致,面部轮廓棱角分明,鼻梁高挺,眼窝深陷,眼睛则是充满了令人心醉的神秘碧蓝色,黠戛斯女子在回鹘王城很受欢迎,回鹘的有钱人愿意为她们一掷千金。
嗅到商机的商家愿意花大价钱聘请年轻貌美的黠戛斯姑娘在店里做招待,以招徕顾客。
若只是一桩生意,也无不可,毕竟是两厢情愿的事,你得到了他的钱,他得到了你年轻的身体,这点黠戛斯达斡斯部落的小王子是认可的。
不过若有人恃强凌弱,逼他的同族做她不愿做的事,则另当别论了。
今晚,三名有钱的回鹘人把他的一名同族拖入后院柴房,强逼她做她不愿做的事,烤肉店的老板非但不站出来主持公道,反而助纣为虐,一个劲地蛊惑他的同族放弃抵抗,配合他们捞好处,卑劣的就差没帮着恶徒们按腿。
阿热小王子愤怒了,一声怒吼后,一摞刚洗干净的瓷盘就化作瓷器雨泼向了侵害他同族姑娘的恶徒,混战由此引发。
草原雄鹰的子孙,以二敌三,大获全胜,打倒恶徒救起美人,却没能做起英雄,美人嫌他多事,砸了她的好饭碗。
达斡斯小王子怒发冲冠,他狠狠地揍了那个不要廉耻的同族一顿,然后摔门而去。后院的混战并没有惊动前堂的人,小王子出手快准狠,战术运用得当,那三名寻欢作乐的回鹘有钱男人根本没来得及反应就吃了败仗,躺了下去。
坏事坏在被小王子出手惩戒的同族黠戛斯女子身上,这女子没羞没臊,挨了打竟然还敢嚷出来,她这一嚷,便使得小王子陷入了与另外三个回鹘男人的遭遇战中。
没有了英雄救美的冲动,小王子发挥失常,加上猪一样的伴当绊脚,在这场不期而遇的遭遇战中,小王子惜败于三名醉醺醺的回鹘有钱男人之手。
若非李茂三人出手干涉,此刻他的下场只会比他的伴当阿铭更坏,阿铭尚知进退,做惯了人上人的阿热却始终是一根筋,这种性格极易受到施暴者的加倍迫害。
“感谢你们的救命之恩。”
保命丹很快起效,阿热的精神明显好了起来,他用磕磕巴巴的汉语向李茂道谢。
阿热来到王城不久就听说在遥远的南方有一个叫唐的国家,他的首都富庶、繁华、巨大,甚至不下于“万国之都”回鹘王城。
对王城极度失望的阿热开始学习汉语,希望能继续南行去长安游历。
李茂望了眼阿热的伴当阿铭,那孩子死后脸上还挂着幸福的笑。
手上沾的血太多,李茂的身上自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场,众人虽充满怨恨,却不也不敢用强,但让李茂想不到的是,那名命悬一线的少年却自己挣扎着爬了起来,把药丸从嘴中抠出来,擎在手中,向另个少年爬过去,惨败的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李茂没有拦阻他,他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一时反应不过来。
一名金发碧人劈手将那粒保命丹夺了过来,转身献给了腿受刀伤的少年,那少年将药丸捏在指尖看了一会,随手丢在了墙角骚泥地里。
奴隶含过的东西,他不屑。
虽然主人没有服用他贡献的保命药丸,做奴隶的少年依旧满面幸福,他惨白的脸上再度绽放笑容,这笑容很快就镌刻在了一具冰冷尸体的脸上,成为永恒。
这两个少年年纪相仿,地位却是霄壤之别,那个神情倨傲、腿上受刀伤的少年是距此万里之外的黠戛斯达斡斯部首领仆度初的嫡长孙,名叫阿热。
阿热自幼体格健壮,聪慧过人,深得祖父的宠爱,他从吟游者口中得知东南万里之外有一座极大极繁华的王城,名叫“万国之都”,那里的繁华和富庶完全不能用言语表达,恍如天堂一般。年幼的阿热对此充满了向往,自幼就立下志向,长大后一定要去那个和天堂一样的繁华地方游历一番,增长见识。
去年他年满十五岁,有了出远门的资格,于是他告别慈爱的祖父,只带十名护卫和自幼伴随自己的长大的伴当阿铭,踏上了憧憬已久的王城之旅。
第356章 我们去哪
回鹘的王城固然繁华、富庶,却远不及他的想象,这里的人十分势力、冷漠,非但丝毫不认同他黠戛斯王子的身份,甚至对他带来的黠戛斯货币也不认同——尊贵的黠戛斯王子忽然变得比乞丐还要贫穷,比奴隶还要轻贱。
他的护卫誓死捍卫他的尊严,他们出去卖力气打短工,以供养落难的王子。
王子却是另一种想法,他带着自己的伴当隐姓埋名来到一家回鹘人开设的烤肉店,在店里做起了卑微的洗碗工。王子想体验一下普通回鹘百姓的生活,至于为什么这么做,心机深沉的王子谁也不肯告诉,旁人也无从测度。
这家烤肉店为了吸引顾客,大量聘用黠戛斯女子做陪酒女。
黠戛斯大体分为七个部落,最南部的高山部,和回鹘部落相邻,往来较多,他们受了回鹘人奢靡生活的影响,崇尚物资,崇拜金钱,早已失去了黠戛斯人坚韧、勇敢的品质,在历次部族内部战争中屡吃败仗,他们部落中的许多人被迫背井离乡,南下回鹘王城讨生活。
黠戛斯女子肤色纯白,身材高挑,体型凸凹有致,面部轮廓棱角分明,鼻梁高挺,眼窝深陷,眼睛则是充满了令人心醉的神秘碧蓝色,黠戛斯女子在回鹘王城很受欢迎,回鹘的有钱人愿意为她们一掷千金。
嗅到商机的商家愿意花大价钱聘请年轻貌美的黠戛斯姑娘在店里做招待,以招徕顾客。
若只是一桩生意,也无不可,毕竟是两厢情愿的事,你得到了他的钱,他得到了你年轻的身体,这点黠戛斯达斡斯部落的小王子是认可的。
不过若有人恃强凌弱,逼他的同族做她不愿做的事,则另当别论了。
今晚,三名有钱的回鹘人把他的一名同族拖入后院柴房,强逼她做她不愿做的事,烤肉店的老板非但不站出来主持公道,反而助纣为虐,一个劲地蛊惑他的同族放弃抵抗,配合他们捞好处,卑劣的就差没帮着恶徒们按腿。
阿热小王子愤怒了,一声怒吼后,一摞刚洗干净的瓷盘就化作瓷器雨泼向了侵害他同族姑娘的恶徒,混战由此引发。
草原雄鹰的子孙,以二敌三,大获全胜,打倒恶徒救起美人,却没能做起英雄,美人嫌他多事,砸了她的好饭碗。
达斡斯小王子怒发冲冠,他狠狠地揍了那个不要廉耻的同族一顿,然后摔门而去。后院的混战并没有惊动前堂的人,小王子出手快准狠,战术运用得当,那三名寻欢作乐的回鹘有钱男人根本没来得及反应就吃了败仗,躺了下去。
坏事坏在被小王子出手惩戒的同族黠戛斯女子身上,这女子没羞没臊,挨了打竟然还敢嚷出来,她这一嚷,便使得小王子陷入了与另外三个回鹘男人的遭遇战中。
没有了英雄救美的冲动,小王子发挥失常,加上猪一样的伴当绊脚,在这场不期而遇的遭遇战中,小王子惜败于三名醉醺醺的回鹘有钱男人之手。
若非李茂三人出手干涉,此刻他的下场只会比他的伴当阿铭更坏,阿铭尚知进退,做惯了人上人的阿热却始终是一根筋,这种性格极易受到施暴者的加倍迫害。
“感谢你们的救命之恩。”
保命丹很快起效,阿热的精神明显好了起来,他用磕磕巴巴的汉语向李茂道谢。
阿热来到王城不久就听说在遥远的南方有一个叫唐的国家,他的首都富庶、繁华、巨大,甚至不下于“万国之都”回鹘王城。
对王城极度失望的阿热开始学习汉语,希望能继续南行去长安游历。
李茂望了眼阿热的伴当阿铭,那孩子死后脸上还挂着幸福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