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9章
“沙沙,沙沙!”那道尘土之墙看起来好象很慢,其实就在一瞬间就扑到孙元身前,眼睛里顿时混沌不明白,耳边只响动沙子扑打铁盔的声音。
孙元张开嘴想让大家保持好队型,可这种情况连呼吸都困难,又如何喊得出声。
他只能掏出早已经准备好的棉巾蒙住口鼻,直接蹲在地上,尽量减少身体所受的风力。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感觉皮肤、头发、衣甲里全是沙土,就在孙元感觉自己快要经受不住的时候,风渐渐地小了起来。
眼前清晰了许多,远方自己老营的灯火在一片昏黄中透射过来,头顶的星光也依稀可辨。
孙元回头看去,身边却是空无一人。只惊骇之中,旁边有一个影子动了一下,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一百个……原来,刚才尘土实在太大,将大家都盖住了。
“将军,敌袭。”小余伸出右手指向远方。
孙元心中一凛,定睛看去,远处是一片火把的海洋,瞬间将眼帘占满了。
空中混沌的黄色土幕也在这片火把的光芒中微微颤动,似是要活过来。
“好多,好多!”小余抽了一口冷气,将一口全是沙子的唾沫吐了出去:“至少两万,或许更多。”
孙元一看,差点笑破了肚皮:“草寇果然就是草寇,看刘超的军势,怕是比当年滁州大战时的高迎祥还不如。”
小余说得对,敌人至少在两万以上,因为是半夜,也数不清楚,搞不好超过五万。人虽多,可队伍的军列却极为散乱,没有丝毫阵势可言。士兵和士兵,队伍和队伍之间的距离也大,贼人手中的兵器五花八门,刀枪且不说了,很多人手上还拿着锄头、钉耙,甚至木棍。这样的部队,多兵种配合自然是谈不上的。
显然,敌人根本没经过什么严格的训练,很多人大概都是被刘超裹胁的流民和百姓,直接扔过去一根木棍就驱使他们上了战场。
这样的军队有点像早期的农民军,靠着人多一涌而上。若是打了胜仗,自然是可以靠着高昂的士气让对手陷入人海之中。但仗一旦打得苦了,稍有不利,这些流寇就会作鸟兽散。
敌人的士兵和士兵之间距离如此之大,正适合我军骑兵冲阵。等下只需一个冲锋,就能直接将刘超大阵击穿打透,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不外是追击,追击,不停地追击。
可笑马士英连这样的烂军队都打不过,他和阮大铖还不断叮嘱自己说那刘超乃是经验丰富的骁将,手下的家丁都是身经百战的剽悍之士,不可大意。
嘿嘿,今日就让马瑶草你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剽悍锐士!
将宁乡军放在国内战,真真是牛刀杀鸡,高射炮打蚊子啊!
正因为敌人没有经过基本的军事训练,所以,一看到宁乡军老营的灯火,也不等军官下令,同时发出一声喊,用尽全身力朝前狂奔。
这下不但孙元,就连没有带过兵的余祥也不住摇头,这么远就开始发足狂奔,等到了地头还不累坏了。如果遇到伏击,还怎么跟敌人打?在正经的战场上,双方列阵对垒,进攻一方会慢慢靠近,等到双方距离一百步的时候才会将速度提到最高。
是啊,这仗根本就不正经。
渐渐地,刘超部已经狂奔到丘陵下面。因为天上有扬沙,视线混沌,自然也看不到埋伏在山上的宁乡军骑兵。
居高临下看去,借着火光,孙元看到很多贼军都在大口大口地喘息,不少人都在不住吐着口中的沙子。
还没冲到地头,贼军就累成这样。还没落到陷阱里,他们就已经没有力气。
这仗打起来,已是毫无悬念。
孙元不觉摇头,然后心中又是一阵悲哀:中原一地自崇祯初年到现在屡受兵火,简直就是尸山血海。按说在战争中学习战争,这里的人早就应该打成精锐了。可现在看来,却是如此不堪。这样不军队,将来又如何能够抵御即将到来的辽东铁蹄?
今日就让你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军队,看来未来你们将要面对的建奴究竟剽悍成什么模样,宁乡骑兵军可是能够和多铎打成平手的强军。
“骑兵军着甲!”
不但命令逐一传达到每一个骑兵耳朵里,孙元就张开双臂,让身边的卫兵将一口铠甲套在自己身上。
打磨得如同镜面的铠甲让眼前瞬间一亮,孙元也感觉身子一沉。
这两千具铁甲是这三年孙元给自己的骑兵攒下来的,他的本意是想让这支部队在将来清兵来下时在战场上发挥作用。据他所知,未来清兵两路南下灭明时,部队中汉军旗和明朝降军占绝对多数。再加上有孔德、尚可喜等人的调教,清军已经开始在部队中大量装备火器,火器战法甚至还强过明军。
火器乃是骑兵冲锋的天地,为了保护骑兵,孙元就开始研制新铠甲。铁甲也越做越厚,到最后,竟弄出了欧洲板甲。可板甲分量实在太重,战马也驮不动。于是,孙元又改良了几次,去掉了铠甲的袖子和下摆,由前后两片甲板组成,主要材料是铁,搭扣和铆钉为黄铜,由皮带连接,表面抛光。到最后定型时,倒颇有拿破轮时期胸甲骑兵的味道。
铠甲的重量也减轻到二十斤。不过,这个分量已经很重。所以,在平日里,骑兵的铠甲都要单独放在铠甲包里,由另外一匹战马驼运,等到冲锋的时候再穿到身上。可即便如此,因为实在太重,时间一长,肩膀也遭不住。
孙元张开嘴想让大家保持好队型,可这种情况连呼吸都困难,又如何喊得出声。
他只能掏出早已经准备好的棉巾蒙住口鼻,直接蹲在地上,尽量减少身体所受的风力。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感觉皮肤、头发、衣甲里全是沙土,就在孙元感觉自己快要经受不住的时候,风渐渐地小了起来。
眼前清晰了许多,远方自己老营的灯火在一片昏黄中透射过来,头顶的星光也依稀可辨。
孙元回头看去,身边却是空无一人。只惊骇之中,旁边有一个影子动了一下,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一百个……原来,刚才尘土实在太大,将大家都盖住了。
“将军,敌袭。”小余伸出右手指向远方。
孙元心中一凛,定睛看去,远处是一片火把的海洋,瞬间将眼帘占满了。
空中混沌的黄色土幕也在这片火把的光芒中微微颤动,似是要活过来。
“好多,好多!”小余抽了一口冷气,将一口全是沙子的唾沫吐了出去:“至少两万,或许更多。”
孙元一看,差点笑破了肚皮:“草寇果然就是草寇,看刘超的军势,怕是比当年滁州大战时的高迎祥还不如。”
小余说得对,敌人至少在两万以上,因为是半夜,也数不清楚,搞不好超过五万。人虽多,可队伍的军列却极为散乱,没有丝毫阵势可言。士兵和士兵,队伍和队伍之间的距离也大,贼人手中的兵器五花八门,刀枪且不说了,很多人手上还拿着锄头、钉耙,甚至木棍。这样的部队,多兵种配合自然是谈不上的。
显然,敌人根本没经过什么严格的训练,很多人大概都是被刘超裹胁的流民和百姓,直接扔过去一根木棍就驱使他们上了战场。
这样的军队有点像早期的农民军,靠着人多一涌而上。若是打了胜仗,自然是可以靠着高昂的士气让对手陷入人海之中。但仗一旦打得苦了,稍有不利,这些流寇就会作鸟兽散。
敌人的士兵和士兵之间距离如此之大,正适合我军骑兵冲阵。等下只需一个冲锋,就能直接将刘超大阵击穿打透,剩下的事情就简单了。不外是追击,追击,不停地追击。
可笑马士英连这样的烂军队都打不过,他和阮大铖还不断叮嘱自己说那刘超乃是经验丰富的骁将,手下的家丁都是身经百战的剽悍之士,不可大意。
嘿嘿,今日就让马瑶草你看看,什么才叫真正的剽悍锐士!
将宁乡军放在国内战,真真是牛刀杀鸡,高射炮打蚊子啊!
正因为敌人没有经过基本的军事训练,所以,一看到宁乡军老营的灯火,也不等军官下令,同时发出一声喊,用尽全身力朝前狂奔。
这下不但孙元,就连没有带过兵的余祥也不住摇头,这么远就开始发足狂奔,等到了地头还不累坏了。如果遇到伏击,还怎么跟敌人打?在正经的战场上,双方列阵对垒,进攻一方会慢慢靠近,等到双方距离一百步的时候才会将速度提到最高。
是啊,这仗根本就不正经。
渐渐地,刘超部已经狂奔到丘陵下面。因为天上有扬沙,视线混沌,自然也看不到埋伏在山上的宁乡军骑兵。
居高临下看去,借着火光,孙元看到很多贼军都在大口大口地喘息,不少人都在不住吐着口中的沙子。
还没冲到地头,贼军就累成这样。还没落到陷阱里,他们就已经没有力气。
这仗打起来,已是毫无悬念。
孙元不觉摇头,然后心中又是一阵悲哀:中原一地自崇祯初年到现在屡受兵火,简直就是尸山血海。按说在战争中学习战争,这里的人早就应该打成精锐了。可现在看来,却是如此不堪。这样不军队,将来又如何能够抵御即将到来的辽东铁蹄?
今日就让你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军队,看来未来你们将要面对的建奴究竟剽悍成什么模样,宁乡骑兵军可是能够和多铎打成平手的强军。
“骑兵军着甲!”
不但命令逐一传达到每一个骑兵耳朵里,孙元就张开双臂,让身边的卫兵将一口铠甲套在自己身上。
打磨得如同镜面的铠甲让眼前瞬间一亮,孙元也感觉身子一沉。
这两千具铁甲是这三年孙元给自己的骑兵攒下来的,他的本意是想让这支部队在将来清兵来下时在战场上发挥作用。据他所知,未来清兵两路南下灭明时,部队中汉军旗和明朝降军占绝对多数。再加上有孔德、尚可喜等人的调教,清军已经开始在部队中大量装备火器,火器战法甚至还强过明军。
火器乃是骑兵冲锋的天地,为了保护骑兵,孙元就开始研制新铠甲。铁甲也越做越厚,到最后,竟弄出了欧洲板甲。可板甲分量实在太重,战马也驮不动。于是,孙元又改良了几次,去掉了铠甲的袖子和下摆,由前后两片甲板组成,主要材料是铁,搭扣和铆钉为黄铜,由皮带连接,表面抛光。到最后定型时,倒颇有拿破轮时期胸甲骑兵的味道。
铠甲的重量也减轻到二十斤。不过,这个分量已经很重。所以,在平日里,骑兵的铠甲都要单独放在铠甲包里,由另外一匹战马驼运,等到冲锋的时候再穿到身上。可即便如此,因为实在太重,时间一长,肩膀也遭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