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3章
那一战对多铎的打击是非常巨大的,在以前一说起汉人,他都是不屑一顾,觉得不过是一群懦弱的猪猡。可一遇到宁乡军骑兵,敌人打得比自己还疯,而且用的还是建州人最擅长,最值得夸耀的弓马将自己彻底击溃,那一仗可谓是将多铎的信心打没有了。
下来之后,他还被孙元吓得发了几天高烧。这些年来,他时不时在夜里梦见那个可怕的敌人,然后一身冷汗地惊醒过来。
梦中,他总是看到那个男人狂笑着伸出满是人血的脸,张开血盆大口,将白森森的牙齿咬向自己的咽喉。
实在是太可怕了,野兽,野兽!
好在从那一战之后,孙元就移镇扬州,自己再没有在战场遇到过这个混帐东西。也因为这样,自入关之后,我大清军摧枯拉朽似地席卷了整个北中国,也没有过象样的对手。
有的时候,多铎就在想,如果孙元还在宣府镇做军官,只怕李自成未必就能打进北京。而我把旗军只怕也未必能够在他手上讨到好吧!
不过,这一年来,他总有一种预感,清军如果继续南下,总归有一天会碰到孙元的。到那个时候,明朝军如同一根不断被压缩的弹簧,到最底的时候反弹,那种抵抗,只怕会异常强大。
没错,自己就碰到了。
就在上前天,眼见自己就要打进扬州去时,孙元那贼子突然杀到。就好象神兵天降一般,七千骑兵排山倒海杀来……我的老天爷啊,七千骑兵,他怎么会有那么多战马?
想当初济南之战的时候,孙元手头也就两千轻骑吧?
这才几年不见,他手头竟然有这么大的力量了?而且,他手下的步兵集团也膨胀到两万之巨,切都是主力战兵。
与宁乡军相比,清军的兵力并没有多大优势。而且,士气低落。毕竟,尼堪的和拜尹图的全军覆灭对清军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前天那一仗孙元的骑兵来得实在太突然,正在攻城的士卒顿时就溃了,如同滚雪球一般被人家咬着尾巴从城北赶到城西,又赶到城南,局面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只瞬间,攻城的部队就溃下来,无头苍蝇一般地朝西面逃跑。
就是那个混蛋孙元,一口气夺了五六个寨子的村庄,直到天黑才罢了手。
如果孙元是一大早杀到扬州,时间足够。又或者他的步兵军团能够和战马一起抵达战场,说不定那一战清军就彻底崩溃了。
好在老天爷还站在我多铎这一边的。
想到这里,多铎有一种侥幸死里逃生的感觉。他偷偷地喘了一口气,回头看去。
身后,是镶白骑的骑兵,大约有四千余人。他们铺出一个巨大的正面,如同白色的浪花一样翻涌而来,马蹄直踏得地面震颤个不停。大团烟尘疼空而起,同天上的灰色铅云连接在一起。
这是清军的冲锋队,是最可依仗的武力。
敌人有七千骑兵,如果将这四千余骑兵放出去与之对冲,多铎没有任何信心。毕竟,建州骑兵的数目少于宁乡军,而且,就骑兵的战斗力而言,宁乡骑和满州八骑不过是伯仲之间。如果就这么放出去消耗掉了,智者不为。
作为一个打老了仗的人,多铎有着自己的计划。
“骑兵暂时不动,作为总预备队。”多铎:“宁乡军强在骑兵,是一个难缠的敌手。传令下去,步兵先推进,击破敌军大阵。”
他朝前方挥了挥手上的虎枪,就在前方三里地的地平线上,在黑黝黝的扬州城墙之前,两万宁乡军步卒,七千骑兵、另外还有岛津联队和朝鲜营各五千人马正在列队。他们静静地站在那里,列成六七个大大小小的豆腐块一样的方阵。
这些方阵都是空心,这让他们的队伍铺开来显得很大,从这边看过去,满天满地都是,当真是波涛汹涌一般。
孙元的孙字黑色帅旗就在最后头哗啦啦地飘扬着。
敌人身上都穿着光滑如镜的铠甲,没有人发出半点嘈杂之声。没有太阳,天色阴霾,闪亮的铠甲连成一片,就如同正在冷却的锡水,叫人心中没由来的有些发冷。
多铎从小生长在辽东旷野,目力和耳力都极其出色。就听到远方有一阵蹄音传来,眯着眼睛看去,有三个小黑点从宁乡军帅旗下奔来。如同一道疾风,转眼就跑到宁乡军的阵前,停了下来。
“难道是孙元小贼?”多铎将虎枪扔给侍卫,从腰上抽出单筒千里望看过去。
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那张脸平淡无奇,如果丢在人群里属于立即就会被人忽视的那种,一个词可以概括“貌不惊人”可他却有一具不逊色于任何一个巴图鲁勇士的强健身坯,他就是孙元。
他正挥舞着手臂大声呐喊着什么,反正不外是鼓舞士之类的话。
在孙元身后则跟着两个侍卫,这两个侍卫也同时高大威猛。其中一人手中提着一把斩马刀,浑身上下都流露出剽悍之色,显然是一等一个勇士。另外一人则让多铎一愣,因为此人是建州人。他身上虽然穿着宁乡军特有的胸甲,可手中的虎枪,鞍上挂的斧子还有大腿一侧的大弓,分明就是巴牙喇军的制式武器。而且,他没有戴头盔,脑后结了一根金钱鼠尾发辫。
“怎么会有建州人,我大清什么时候出清奸了?”多铎一愣。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建州武士大约是感受到多铎的目光,霍一声转过头来,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一笑。
下来之后,他还被孙元吓得发了几天高烧。这些年来,他时不时在夜里梦见那个可怕的敌人,然后一身冷汗地惊醒过来。
梦中,他总是看到那个男人狂笑着伸出满是人血的脸,张开血盆大口,将白森森的牙齿咬向自己的咽喉。
实在是太可怕了,野兽,野兽!
好在从那一战之后,孙元就移镇扬州,自己再没有在战场遇到过这个混帐东西。也因为这样,自入关之后,我大清军摧枯拉朽似地席卷了整个北中国,也没有过象样的对手。
有的时候,多铎就在想,如果孙元还在宣府镇做军官,只怕李自成未必就能打进北京。而我把旗军只怕也未必能够在他手上讨到好吧!
不过,这一年来,他总有一种预感,清军如果继续南下,总归有一天会碰到孙元的。到那个时候,明朝军如同一根不断被压缩的弹簧,到最底的时候反弹,那种抵抗,只怕会异常强大。
没错,自己就碰到了。
就在上前天,眼见自己就要打进扬州去时,孙元那贼子突然杀到。就好象神兵天降一般,七千骑兵排山倒海杀来……我的老天爷啊,七千骑兵,他怎么会有那么多战马?
想当初济南之战的时候,孙元手头也就两千轻骑吧?
这才几年不见,他手头竟然有这么大的力量了?而且,他手下的步兵集团也膨胀到两万之巨,切都是主力战兵。
与宁乡军相比,清军的兵力并没有多大优势。而且,士气低落。毕竟,尼堪的和拜尹图的全军覆灭对清军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前天那一仗孙元的骑兵来得实在太突然,正在攻城的士卒顿时就溃了,如同滚雪球一般被人家咬着尾巴从城北赶到城西,又赶到城南,局面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只瞬间,攻城的部队就溃下来,无头苍蝇一般地朝西面逃跑。
就是那个混蛋孙元,一口气夺了五六个寨子的村庄,直到天黑才罢了手。
如果孙元是一大早杀到扬州,时间足够。又或者他的步兵军团能够和战马一起抵达战场,说不定那一战清军就彻底崩溃了。
好在老天爷还站在我多铎这一边的。
想到这里,多铎有一种侥幸死里逃生的感觉。他偷偷地喘了一口气,回头看去。
身后,是镶白骑的骑兵,大约有四千余人。他们铺出一个巨大的正面,如同白色的浪花一样翻涌而来,马蹄直踏得地面震颤个不停。大团烟尘疼空而起,同天上的灰色铅云连接在一起。
这是清军的冲锋队,是最可依仗的武力。
敌人有七千骑兵,如果将这四千余骑兵放出去与之对冲,多铎没有任何信心。毕竟,建州骑兵的数目少于宁乡军,而且,就骑兵的战斗力而言,宁乡骑和满州八骑不过是伯仲之间。如果就这么放出去消耗掉了,智者不为。
作为一个打老了仗的人,多铎有着自己的计划。
“骑兵暂时不动,作为总预备队。”多铎:“宁乡军强在骑兵,是一个难缠的敌手。传令下去,步兵先推进,击破敌军大阵。”
他朝前方挥了挥手上的虎枪,就在前方三里地的地平线上,在黑黝黝的扬州城墙之前,两万宁乡军步卒,七千骑兵、另外还有岛津联队和朝鲜营各五千人马正在列队。他们静静地站在那里,列成六七个大大小小的豆腐块一样的方阵。
这些方阵都是空心,这让他们的队伍铺开来显得很大,从这边看过去,满天满地都是,当真是波涛汹涌一般。
孙元的孙字黑色帅旗就在最后头哗啦啦地飘扬着。
敌人身上都穿着光滑如镜的铠甲,没有人发出半点嘈杂之声。没有太阳,天色阴霾,闪亮的铠甲连成一片,就如同正在冷却的锡水,叫人心中没由来的有些发冷。
多铎从小生长在辽东旷野,目力和耳力都极其出色。就听到远方有一阵蹄音传来,眯着眼睛看去,有三个小黑点从宁乡军帅旗下奔来。如同一道疾风,转眼就跑到宁乡军的阵前,停了下来。
“难道是孙元小贼?”多铎将虎枪扔给侍卫,从腰上抽出单筒千里望看过去。
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那张脸平淡无奇,如果丢在人群里属于立即就会被人忽视的那种,一个词可以概括“貌不惊人”可他却有一具不逊色于任何一个巴图鲁勇士的强健身坯,他就是孙元。
他正挥舞着手臂大声呐喊着什么,反正不外是鼓舞士之类的话。
在孙元身后则跟着两个侍卫,这两个侍卫也同时高大威猛。其中一人手中提着一把斩马刀,浑身上下都流露出剽悍之色,显然是一等一个勇士。另外一人则让多铎一愣,因为此人是建州人。他身上虽然穿着宁乡军特有的胸甲,可手中的虎枪,鞍上挂的斧子还有大腿一侧的大弓,分明就是巴牙喇军的制式武器。而且,他没有戴头盔,脑后结了一根金钱鼠尾发辫。
“怎么会有建州人,我大清什么时候出清奸了?”多铎一愣。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建州武士大约是感受到多铎的目光,霍一声转过头来,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