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0章
“再说,为什么我推测他不具备医药,这就要从暗巷这个特殊的场所来说了。暗巷人员走动频繁,视野相对开阔,凶手在刺入被害者一刀后,在拉载和搬运的过程肯定会留下受害人的血液,所以他才会在刺入后将受害者的腹部用麻布塞的紧紧地,防止血液外溢。同时,为了避免受害人被人发现获救,他也自然会用麻布堵住他的嘴。这种行为仅仅是出于正常心理的驱使,谈不上有什么疯狂。换成你我,都会如此为之的。大家再换个角度想想,如果凶手真的疯狂了,他还会细心地想到使用胶带吗?就算他懂得医药,想让死者痛苦地死掉,他完全可以在第一犯罪现场或者其他隐蔽场所亲眼见证死者痛苦地死亡,何必再劳师动众,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将死者运至暗巷呢?所以说,凶手仍旧是理智清醒的,但是,抛尸地偏偏就选择在了暗巷,这又是为什么呢?只能说明这个暗巷对凶手来说,有着特殊而不可替代的心理暗示。再想想玉阳河的沙洞和水泥搅拌机,虽然在隐蔽度和外观上与楼道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其一定有着尚未被我们发现的共通性,这就需要我们仔细地思考了。”
“还有就是,大家都注意到了,每起案件,受害者的腹部都会被刺入一刀,但唯独那个范晓红被毁容并切乳,这又是为什么呢?简单地说,凶手肯定具有仇视女性的心理,甚至对女性施虐能够带来最大的快感,所以,范晓红的抛尸地点和捆绑方式虽然与两名男子相同,但被摧残的程度却更为严重,可是,如果凶手真的具有仇视女性的心理,他为什么不会如咱们之前说的,一直选择女性下手,而要物色一些男性呢。我推测,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凶手具有双重性别取向,也就是双性恋;第二,也是最值得我们去探究的,就是本系列案,一定会存在一个女性凶手,就是说,这还是一个团伙,团伙有男性成员,也有女性成员。所以,对待男女死者才会出现不同的施虐手段。”
☆、第四百六十六章 赵虎日记(九)
感谢诸位读者的支持,非常的感谢。
听到这里。我似乎明白一些,立刻就说:“你说的是两个人,也就是雌雄杀手,男凶手对男死者下手,女凶手对女死者下手,因为情感认同不一样,才会呈现不一样的虐待方式。”
小鱼儿笑笑:“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不过也不好说就是男对男,女对女。或许男对女,女对男。总之,这是一个犯罪团队绝对不是清一色的性别组成。”这年代干什么都不会单打独斗,肯定需要合伙人。
经过上述推理,我们认为系列捆绑杀人案应为团伙所为,成员不低于两人,其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包大人询问道:“小鱼儿,你是否对此案件有初步的断言?”
小鱼儿想了想,然后拿起在纸上勾画了几下。他画的是三起命案的现场。我在一旁瞅着,不知道这小鬼搞什么名堂。
只见过了一会儿,他慢慢地说:“三起命案现场的沙洞、水缸和咸菜缸,共同点就是外观呈圆柱形,内部空间狭小,且阴暗潮湿,这一点十分重要:不同点就是各自的气味和颜色等等,似乎没有什么太多的参考价值。还有,死者均全身赤裸并被捆绑成球状,同时,腹部被刺入一刀。”
这不是废话吗?是个人都能看的出来。
小鱼儿继续说道:“要知道,犯罪手段和犯罪形式的选择,肯定是受犯罪分子自身潜意识所影响的,或多或少都会留下其思想深处的某些烙印。结合这个观点,咱们分析一下,究竟凶手的选择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
经过小鱼儿的提醒,我们纷纷作出了各自的猜测。其中,我的猜测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可。
我说:“首先,说说这三个抛尸地点,它们的客观环境会让大家想起什么。空间狭窄。暗无天日。活动受到极大的限制,在常人的印象中。是不是有些像牢房的感觉呢?如果是,说明凶手曾经做过牢。可能是畏惧,可能是憎恨,因此对那种环境有着极为深刻的心理体会。其次。凶手采用结锁捆绑受害人的方式,意味着受到限制失去自由,这不是对上面猜测的最好诠释吗?最后,刺入腹部的一刀,或许意味着一种解脱,通过死亡达到对自由的追逐,凶手有可能在服刑过程中萌发出自杀的念头。可什么人会想到死呢。只有那些重刑犯,自感前途渺茫的人。综上所述,凶手应该罪责较大,刑期较长。年纪不会太小,所以才会在出狱后,因为境况窘迫实施抢劫杀人。但也正因为那段受到管制的日子,凶手有着对自由的强烈渴望,并形成为其内心深处的一块深刻顽疾,最终下意识地将这种心理烙印体现在其具体犯罪手段中。”
包大人一直没吭声,等我说完,他想了很久,才慢慢地说:“好像挺有道理,但还是有很多地方没有说透,甚至还有一些很重要的遗漏。”
“首先,我要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咱们都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推测犯罪分子的潜意识,有可能犯牵强隐晦的毛病。凶手既然如此偏执地选择投放地点和捆绑形式,应该意味着他有着明确而坚定的目的,如此一来,咱们在最开始的时候,最好能够具体化些,而不要一上来就弄一些思想深处、灵魂里面的剖析,这些都太虚头八脑了,而且一旦弄错了,还会导致整个断案的错误。”
“还有就是,大家都注意到了,每起案件,受害者的腹部都会被刺入一刀,但唯独那个范晓红被毁容并切乳,这又是为什么呢?简单地说,凶手肯定具有仇视女性的心理,甚至对女性施虐能够带来最大的快感,所以,范晓红的抛尸地点和捆绑方式虽然与两名男子相同,但被摧残的程度却更为严重,可是,如果凶手真的具有仇视女性的心理,他为什么不会如咱们之前说的,一直选择女性下手,而要物色一些男性呢。我推测,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凶手具有双重性别取向,也就是双性恋;第二,也是最值得我们去探究的,就是本系列案,一定会存在一个女性凶手,就是说,这还是一个团伙,团伙有男性成员,也有女性成员。所以,对待男女死者才会出现不同的施虐手段。”
☆、第四百六十六章 赵虎日记(九)
感谢诸位读者的支持,非常的感谢。
听到这里。我似乎明白一些,立刻就说:“你说的是两个人,也就是雌雄杀手,男凶手对男死者下手,女凶手对女死者下手,因为情感认同不一样,才会呈现不一样的虐待方式。”
小鱼儿笑笑:“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不过也不好说就是男对男,女对女。或许男对女,女对男。总之,这是一个犯罪团队绝对不是清一色的性别组成。”这年代干什么都不会单打独斗,肯定需要合伙人。
经过上述推理,我们认为系列捆绑杀人案应为团伙所为,成员不低于两人,其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包大人询问道:“小鱼儿,你是否对此案件有初步的断言?”
小鱼儿想了想,然后拿起在纸上勾画了几下。他画的是三起命案的现场。我在一旁瞅着,不知道这小鬼搞什么名堂。
只见过了一会儿,他慢慢地说:“三起命案现场的沙洞、水缸和咸菜缸,共同点就是外观呈圆柱形,内部空间狭小,且阴暗潮湿,这一点十分重要:不同点就是各自的气味和颜色等等,似乎没有什么太多的参考价值。还有,死者均全身赤裸并被捆绑成球状,同时,腹部被刺入一刀。”
这不是废话吗?是个人都能看的出来。
小鱼儿继续说道:“要知道,犯罪手段和犯罪形式的选择,肯定是受犯罪分子自身潜意识所影响的,或多或少都会留下其思想深处的某些烙印。结合这个观点,咱们分析一下,究竟凶手的选择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
经过小鱼儿的提醒,我们纷纷作出了各自的猜测。其中,我的猜测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可。
我说:“首先,说说这三个抛尸地点,它们的客观环境会让大家想起什么。空间狭窄。暗无天日。活动受到极大的限制,在常人的印象中。是不是有些像牢房的感觉呢?如果是,说明凶手曾经做过牢。可能是畏惧,可能是憎恨,因此对那种环境有着极为深刻的心理体会。其次。凶手采用结锁捆绑受害人的方式,意味着受到限制失去自由,这不是对上面猜测的最好诠释吗?最后,刺入腹部的一刀,或许意味着一种解脱,通过死亡达到对自由的追逐,凶手有可能在服刑过程中萌发出自杀的念头。可什么人会想到死呢。只有那些重刑犯,自感前途渺茫的人。综上所述,凶手应该罪责较大,刑期较长。年纪不会太小,所以才会在出狱后,因为境况窘迫实施抢劫杀人。但也正因为那段受到管制的日子,凶手有着对自由的强烈渴望,并形成为其内心深处的一块深刻顽疾,最终下意识地将这种心理烙印体现在其具体犯罪手段中。”
包大人一直没吭声,等我说完,他想了很久,才慢慢地说:“好像挺有道理,但还是有很多地方没有说透,甚至还有一些很重要的遗漏。”
“首先,我要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咱们都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推测犯罪分子的潜意识,有可能犯牵强隐晦的毛病。凶手既然如此偏执地选择投放地点和捆绑形式,应该意味着他有着明确而坚定的目的,如此一来,咱们在最开始的时候,最好能够具体化些,而不要一上来就弄一些思想深处、灵魂里面的剖析,这些都太虚头八脑了,而且一旦弄错了,还会导致整个断案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