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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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了。”

  巴黎以温带海洋性气候著称,雨季连绵持久,湿冷沁人骨髓。

  走出歌剧院,经纪人李岚帮元锦诗裹上厚重的羽绒服。

  元锦诗也冻得直跺脚,低头拉上羽绒服的拉链,再一抬头,竟是楞住了。

  川流不息的街道对面,高大的梧桐树枝叶婆娑,树身披挂皑皑白雪,树下……站着一个男人。

  他撑着一把巨大的黑伞,穿一袭剪裁得体的黑色大衣,肤色冷白到透明,几缕黑发垂下,遮住潋滟的眉眼。

  元锦诗呆在原地,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再睁眼,男人已经穿过川流不息的车辆行人,迈着长腿朝她走过来。

  “才半个月没见,就不认得我了?”

  他眉眼微微上挑,唇边噙着一丝笑。

  原来他要去见的「很重要的人」,就是她。

  元锦诗扑入他怀里,嗅着他身上熟悉的薄荷烟草味,还没开口说话,鼻腔就漫上一阵酸涩。

  “你怎么来巴黎了?”她瓮声瓮气道。

  “昨天晚上不是说想我吗?”他抚了抚她的发顶。

  昨晚她睡着了,嘴里还呜呜咽咽地说着「想他」,他瞬间心软的一塌糊涂,一个电话拨给林郁,让他推掉翌日的行程,订一张飞往巴黎的机票。

  元锦诗抱了他好久,直到睫毛上飘落几片雪花,才不好意思地揩去眼角的湿意。冲他盈盈一笑,“你坐了那么久飞机,一定累了吧,我们去吃晚饭。”

  法国人的一日三餐离不开奶酪海鲜,法棍甜点,元锦诗一开始还觉得很新鲜,吃了一周之后,看到甜口的海鲜就犯恶心,不得不向自己的中国胃低头,疯狂搜寻全程的中餐馆。

  国外的中餐馆总是差强人意,只好从华人超市里买来速食食品解馋,元锦诗白天疲于拍戏,收工后懒得下厨,一来二去,她肉眼可见的瘦了很多。

  加上昨天拍了一场淋雨的戏份,元锦诗有点着凉,鼻音很重,所以陆尔问她“想吃什么”的时候,她想了下说,“想喝鸡汤。”

  中华饮食博大精深,鸡汤里的天然青霉素可以包治百病。

  她说完,点开APP,准备搜索附近的中国餐厅,陆尔却说,“林郁已经买好了食材,我们回去吃。”

  元锦诗没理解回去吃是什么意思,下意识以为陆尔请了厨师过来。

  虽然这种奢侈的做派并非她的做风,可作为一个半月没吃过地道中国菜的人,她顾不了那么多,很没骨气地点了点头。

  因为要在巴黎长期拍摄,剧组为男女主演各租了栋两层楼的小公寓,住起来很惬意。

  回到住处,看到陆尔脱掉大衣,摘掉袖扣,卷起衬衫衣袖,元锦诗才愣住,忍不住问:“你要干嘛?”

  陆尔神色淡淡,“你先休息会儿,今天我下厨。”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厨房门口,元锦诗表情还很震惊。她看向林郁,“他会做菜?”

  林郁忽略掉她语气里满满的质疑,不遗余力地给自家总裁脸上贴金,“陆总跟着陆氏酒店的大厨学了很久,又有高人在旁指点,厨艺进步堪称神速。”

  元锦诗表情欣慰,内心疑惑,“什么高人?”

  林郁还没回答,厨房就传来一阵震天响。

  元锦诗害怕巨响和房子产生共振,造成坍塌的惨剧,立刻冲进厨房里。

  陆尔正在剁鸡肉。

  而且是以一种架势很足的姿态在剁鸡肉。

  欧洲人不喜欢冷冻保存的整只鸡,只有在华人超市可以买到整只鸡,

  男人松松系着围裙,手握一把菜刀,大刀阔斧斩鸡块的样子,简直拿出了打泰拳的劲头。

  他把鸡块下锅,又丢入一把枸杞和几块完整的生姜。

  动作娴熟,表情淡定,当然,如果忽略姜块入水溅起的巨大水花的话。

  元锦诗扒拉着门框,嚅嗫说,“姜没切……”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陆尔冲她摆摆手,“鸡汤很快就好,出去喝杯感冒冲剂。”

  元锦诗很听话的跑出去,冲了一杯感冒灵,良药苦口利于病,一口气喝完了,又偷偷溜到厨房。

  鸡汤已经炖上,缕缕香味儿往人鼻子里钻。她嗅了两下,听到陆尔在讲电话,“排骨已经下锅,生抽和老抽比例是多少?我忘记了。”

  电话那头,齐霄正端着碗喂白檬吃营养餐,用脖子夹着手机道,“二比一!”

  陆尔从谏如流地拿起瓶子,在排骨上淋上褐色液体,比例精确的仿佛做化学实验。

  元锦诗一边吃车厘子,一边看着男人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忍不住“啧”了一声——她的陆先生,就连做菜的身影都这么赏心悦目。

  然而,这种欣赏很快就戛然而止,因为她看到陆尔盛了半锅铲的盐巴放入锅中。

  元锦诗:……

  电话还没挂,齐霄喂完老婆吃饭,一拍大腿道,“对了,盐别放多了!”

  陆尔一顿,扯了扯嘴角:“好像晚了。”

  很久之后,饭菜上桌。除了爱心鸡汤之外,还有一份糖醋排骨,一份清炒时蔬。

  那份盐分超标的糖醋排骨,被元锦诗及时抢救了一下,勉强还能入口。

  虽然某人厨艺稚嫩,但完全值得嘉奖,元锦诗喝了一小碗鸡汤,觉得整个人都被治愈了。

  陆尔没什么胃口的样子,坐在小桌子对面静静看她吃饭,偶尔动下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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