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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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仲双这个名字,青妩在发表医学类sci的时候见过。

  当今世界上最年轻的医学天才,唯一一个能做到百分之百无死亡率手术的神之右手,国际上不少组织花高价想挖走他都没成功。

  青妩拿起簪子,兰花簪子雕刻得非常精细,木料都是十万块一块的上等木料。

  “谢谢二哥,我喜欢的。”

  见青妩居然戴上了自己做的簪子,沈仲双脸上的笑容犹如春暖花开,比连续从死神手里抢回来一百个人还满足。

  “妹妹,我是你三哥沈叔杉,你应该见过我吧?这是三哥送你的见面礼!”

  沈叔杉长得是几个哥哥里最好看的,浓眉大眼炯炯有神,鼻梁犹如雕塑一般完美,连头发丝都写着精致。

  华国最年轻的大满贯影帝,出道以来连续拿下市面上所有影帝桂冠,华国大街小巷就没人不会唱他的歌,是现在红透半边天的超级天王。

  青妩接过来沈叔杉送的豪华游艇钥匙,道谢:“谢谢三哥,我喜欢。”

  沈叔杉眼睛都亮了!

  一路上担心妹妹不喜欢他的礼物,她说喜欢简直太完美了!

  最后一个男人显然有些等不及,直接大步上前抱起青妩转了个圈。

  沈东厉一声惊呼:“沈季轼你把你妹妹放下!你把她摔了我打不死你!”

  左婉君尖叫着上前,恨不得给沈季轼几脚,生怕他没轻没重摔着他们的宝贝疙瘩。

  沈季轼穿着一件花衬衫,最上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露出性感的喉结。

  偏偏沈家人长得都偏正气,沈季轼带着些许痞气,却因为这张脸的加成让人讨厌不起来。

  沈季轼,当今世界最有名的金牌律师,曾经行走在国际法庭,没有他打不下来的官司,一场官司的抽成都高达八位数,是真正的一字千金。

  “妹妹,这是四哥送你的见面礼,小姑娘家家的开游艇干什么。”

  他拍拍手,身后一群佣人们鱼贯而入,推着一个巨大的衣帽架子。

  上面按照颜色和类型分了六个架子,挂着一线大牌的当季高定礼服,配套的鞋子和包包项链都挂在一起,省去搭配的时间。

  衣架旁,穿着职业套装的六个人同时向青妩行礼:“大小姐,由我们来为您量体裁衣,根据您的风格立刻更改衣服大小。”

  青妩看着那些衣服,有些咋舌。

  她总觉得,她还是低估了沈家人的富裕。

  沈季轼挥挥手:“拿去小妹房间,等她休息好了再试。”

  “是。”

  青妩看着沈季轼,认真道谢:“谢谢四哥,我第一次收到这么多衣服,很喜欢。”

  沈季轼要是有尾巴,都要翘上天了。

  左婉君擦了擦眼泪。

  刚才那点衣服才几个钱,她都嫌老四寒碜,结果女儿说她之前连这点衣服都没有!

  林家到底是有多穷,让她的宝贝女儿过得和乞丐一样,太心酸了!

  一道娇滴滴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爸爸妈妈哥哥,我回来了。”

  众人的表情一瞬间从欢天喜地变成了不咸不淡。

  沈季轼拉着青妩入座,沈东厉淡淡应了一声:“哦,什么时候走?”

  青妩:“……”

  门口站着一个穿着粉嫩蓬蓬裙的女孩,头发是精致的蛋卷,还戴着一顶小巧可爱的王冠,眉眼可爱,但薄唇小鼻,有些苦相。

  沈雨柔委屈极了,又不敢说什么。

  “我听说今天姐姐回家,特意来看看她,毕竟姐姐从农村来,可能不懂我们沈家的规矩呢。”

  她盯着青妩,加重了“我们沈家”四个字。

  沈季轼冷哼一声,嘴比脑子快。

  “她是我亲妹,我爸妈亲女儿,我们沈家唯一的小公主,她说沈家是什么规矩就是什么规矩,就算不是沈家马上就改,她不懂,难道你懂?”

  第11章老天都赏土吃

  “我们沈家书香门第,也是有头有脸的上流家族,哪来这么不懂规矩的野丫头,连我沈季轼的亲妹妹都敢置喙,真是看着就晦气。”

  沈叔杉一边用镶了金的公筷给青妩夹了一筷子菜,一边翻着漂亮的白眼。

  “就是,也不知道谁是乡下来的,老天都赏土吃,就你这样的都回农村都不用种地了,自带土地。”

  沈雨柔:“……”

  她戴着蕾丝边白手套的手握紧了裙摆,面部表情有些扭曲。

  “三哥四哥,我也是关心姐姐,你们为什么这么说?我也是沈家的一份子,我只是希望沈家可以一家人和谐美好,奶奶担心姐姐不懂规矩,特意让我来的。”

  说起沈家老太,众人都没有说话。

  沈雨柔是外人,但沈家老太毕竟是他们的长辈。

  沈家家教非常严格,长辈就是长辈。

  沈东厉不耐烦地摆摆手:“小妩很懂事,非常好,我们全家上下都很喜欢,你快回去吧,别打扰我们一家吃饭。”

  沈雨柔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

  她专门在门口站了半个小时,卡着饭点进来的,就是为了让沈家人看看她无可挑剔的餐桌礼仪,和乡下来的青妩形成对照组。

  这样沈家人就知道她才是最适合沈家的女儿。

  为什么他们明知道青妩粗鄙不堪,还要帮着她?

  这就是血缘吗?没有血缘怎么了?

  沈雨柔捂着脸,羞愤难当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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