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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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你上次喝酒,第二天早上有点头疼。”

  “……噢,”林些低头,专心致志切吐司,“还好,呃,不疼。”

  他说的是去环球影城的那天早上,他因为前一晚喝了点酒,所以宿醉有点头疼。难为他还记得这么清楚,林些吃得正欢,有些汗颜地想,他不说自己都快忘了昨晚是如何借酒消愁,这一早上又是如何虎口逃生……

  奇怪的是,经过这一通睡好吃好喝好以后,他现在精神状态极佳,这些天各种暴走的疲惫一扫而空,他简直都要怀疑和孟献廷在一起是不是有什么养生进补的功效在……

  停!

  打住!

  什么鬼?!

  惊觉自己神思清明的林些,飞快地在脑海里细数了下他今早都经历了些什么——先是跟孟献廷在同一个被窝醒来(合理怀疑他复仇),比之更可怕的是孟献廷找上家门(合理怀疑他提刀),比之还要可怕的是孟献廷亲自在他家洗手作羹汤(合理怀疑他下毒)……

  林些惊恐地发现,短短一早上,他的经历可以用如遭三次雷劈来进行归纳总结。

  他垂着眼,摇了摇头,往嘴里塞了一大口吐司,两边腮帮子鼓鼓的,宛如一只大仓鼠,跟优雅进食的孟献廷一比,简直相形见绌。

  “你着急上班吗?”孟献廷问。

  大仓鼠抬起头,缓慢地摇了摇头——他们这两天没那么忙,一些杂活儿,去不去公司其实都行,这也是为什么昨天周一,他还能陪着徐恪和高言上逛一下午的街,今天要不是顺道送孟献廷,他本来都没打算去公司。

  孟献廷笑了一下,说:“那慢点吃,别着急。”

  “噢……”

  林些心中腹诽,我那是着急上班吗,我分明是着急送走你这尊瘟神。

  狼吞虎咽转为细嚼慢咽,只不过仓鼠腮动的频率莫名加快了。

  真没想到……

  有生之年,还能尝到这个人亲手做的早饭,和咖啡。

  林些若有所思,喝了一大口冰美式,回甘酸苦,指尖冰凉,心中发涩。

  上一次跟这个人这样对坐着一起吃饭是什么时候了?

  只有他们两个人,就这样,在一个温馨私密且封闭的环境里,吃的也是这样简单随意的家常便饭,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很多年前了吧……

  可能是在他家,也可能是在我家……或者都不是,在他们宿舍,或者是再早之前,在参加托福集训营时住的学生公寓里……

  太久远了,远到林些已经想不起来。

  他在心里自嘲地笑了笑,曾经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原来早已被沉默的岁月消磨殆尽,再难忆起。

  七年光阴风驰电掣,面目全非的两个人,星移斗转,如今又能相安无事地对坐一桌吃饭,带着彼此都心知肚明的陌生和熟稔,脚下隔着的却是泾渭分明的时间长河。

  “林些。”

  “嗯?”

  “没事,看你好像在发呆。”

  “哦,没有。”林些又喝了口咖啡,不忘道谢,“谢谢你特地下厨。”

  “这有什么。”

  孟献廷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仿佛他做的不过是什么分内的事。

  林些继续埋头苦吃,将这顿莫名其妙的早餐吃出了时过境迁的感伤,所幸他的盘子里已不剩什么,他偷瞄了一眼孟献廷的盘子,下巴差点掉了——

  到底是自己吃得太快,还是孟献廷吃得太慢?!

  “噢对了,”孟献廷慢悠悠切下一小块吐司,循着恰当的时机,漫不经心地问,“那个照片,你要现在给我吗。”

  “啊?”

  “你忘了?就是那张照片……”

  孟献廷望着林些的眼神柔情似水,笑得毫无破绽,见他一脸懵懂,求知心切,便大发慈悲,好心提醒——

  “你昨晚答应要给我的。”

  第27章 弥天大谎

  “什么照片?”

  林些戒备地凝视着孟献廷,不知道他这又是要闹哪出。

  孟献廷笑意加深,像是对林些没有印象早有预料,体贴入微,耐心友善地 提示:“就是咱们高中参加校外3v3,最后赢了比赛拍的那张合影。”

  “……”

  林些一瞬间面色铁青,艰难检索着他关于前一晚所剩无几的有限记忆——经孟献廷这么一说,他是隐约有些微印象……

  好像昨晚孟献廷和他七零八落的对话中是有提到过那张照片。

  孟献廷隔着不宽的木质餐桌,静静望着对面苦思冥想的林些,慢条斯理地嚼着一小口吐司,也不催他,很有对酒后断片之人宽容有加的风度。

  “你说……”

  林些费力咽下最后一口煎蛋,难以置信地问:“你说,我答应要给你?”

  孟献廷面不改色心不跳,睁着眼睛说瞎话:“嗯,你说的。”

  “我怎么说的?我说要给你那张照片了?”

  “嗯……对。”

  “不可能。”林些矢口否认。

  孟献廷反问:“为什么不可能?”

  林些揉了揉太阳穴,再次万分懊恼昨天喝得太多,让自己跌进孟献廷这座万米深坑,爬都爬不出来。

  林些强装镇定,一本正经地同样反问:“我什么时候说的?在哪说的?”

  孟献廷眸光微闪,像是确信了什么,半真半假地答:“昨晚,回来的车上。我问你,我搂着你拍的那张合影还在不在……”

  林些一怔,明显有些不自在。

  孟献廷恳切地解释说:“我问这个的本意是想手机拍一下,留个纪念。当时那张照片好像是主办方拿那种老的拍立得照的,也没有电子版……”

  林些将信将疑地听着。

  孟献廷受他的神情鼓舞,更加坚定。

  他言简意赅,继续说:“然后你说你还留着。”

  ——你没否认。

  林些的手指不自觉攥紧湿淋淋的玻璃杯壁。

  孟献廷愈说愈真:“我问,那可不可以给我……”

  他略作停顿,观察着林些的一举一动,说:“你答应了。”

  ——你没拒绝。

  林些:“……”

  孟献廷说完,状似不经意地理着衬衫袖口,屏气凝神,一眨不眨地盯着林些。

  林些始终保持着沉思默想的状态,久久没有出声。

  正当孟献廷以为此番诈取即将铩羽而归之时——

  “嚓啦——!”

  椅子腿在地板上划出清脆的声响。

  林些默然起身,迈着仿佛停顿一秒都会后悔的步伐,径直走到他客厅放置电脑的工作台边。

  孟献廷一动不动,坐在原位,薄唇紧抿,攥着袖口的指节泛着青白,都快忘了自己还能呼吸,他的眼眸紧紧跟随着林些的背影——

  他眼睁睁目睹林些从工作台上,拿起他平常用的那个钱夹,明显犹豫了一下,似是还想遮掩一番,但可能觉得纯属多此一举,没有再藏着掖着的必要,因此作罢。

  他看着林些攥着钱夹面无表情地走回来,坐回到自己对面,在他面前缓缓打开钱夹的动作,宛如电影里升格拍摄的慢镜头……

  最终,林些从放着驾照的透明隔层的最里面,用葱白的指尖,小心翼翼地,扽出一张被覆盖已久、珍藏多年的老照片。

  直到此时,孟献廷才恍如隔世,记起呼吸的本能,胸腔复又盈满了氧气。

  当时,年轻气盛的他们,心血来潮,参加了一个名为“青春杯”的校外3v3高中生篮球联赛,过程几多波折,但好在他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拿下了冠军。

  领完奖,主办方一位热情似火的工作人员,特意提出用她的老式即时成像相机给他们拍一张合影,并赠送给他们留念。

  好巧不巧,本该是三个人的合照,却因为另一位队友临时去厕所,变成了只有少年孟献廷大咧咧搂着捧奖杯的少年林些的二人合影。

  正因于此,这张照片此后被林些明目张胆地放在钱夹里很多年。

  他曾不厌其烦地向所有追问其缘由的人解释这张照片的来历,美其名曰,希望每次看到这张照片,就能想起当年他们打比赛时永不言弃的精神,并时时激励当下的自己。

  万幸的是,往事种种,他后来再也不用跟别人撒这类没有意义的弥天大谎。

  照片是何时被藏于钱夹的夹缝之中,林些已然记不太清了。

  想来应该是大四那年,孟献廷和他断联的那段时间,他每每打开钱夹,看到照片,睹物思人,心中都会平添几分无以复加的难过,他就索性在上面多放了张银行卡,把照片给盖上了。

  来美国以后,他中间曾换过一次钱夹。当他从旧钱夹里翻出这张无意间跟随自己漂洋过海的合影时,心里无可厚非犯了难——

  他属实不知该把这张无处安放的照片置于何处。它被自己随身携带这么久,意义非凡,没有底片,独此一张,又过于珍贵。

  林些思前想后,扔了舍不得,放别的地方又怕之后再也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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