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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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试试。”

  陆荣拿起木钎,找准角度,趁它张嘴惨叫的时候,猛地戳进喉咙里。

  不管野猪的皮再怎么坚硬,里面也是柔软的,鲜血顺着猪嘴溢出,很快就躺在坑底不动了。

  火势也渐渐熄灭,陆荣跳进坑里,又转身把盛夏抱下来。

  坑底的温度仍然很高,他们穿着鞋子也能清晰地感受到热量,周围的空气就像从烤箱里放出来的一样,热烘烘的。

  盛夏用棍子戳了戳野猪,确实已经死透了。

  它的体型比家猪要小好几圈,浑身长满黑毛,两根獠牙简直可以当匕首用。

  她之所以费力挖陷阱,除了报仇和安全考虑外,还有另一个目的。

  他们现在的食物来源仍然不稳定,一头野猪至少有上百斤,身上的肉足够他们吃半个多月。

  但是肉必须经过加工处理才行,否则保存不了那么久。

  盛夏对陆荣说道:“我们把它弄上去。”

  后者已经闻到烤肉的香味了,知道她是什么想法,立即和她一起抬。

  两人一个抓前脚,一个抓后脚,企图把野猪推到地上。

  可这头猪看着体型不大,居然也有两三百斤,重得吓人,陆荣勉强还能抬得动,盛夏则根本搬不起来。

  “算了,就在这里把它分成块吧。”

  她不得不掏出随身携带的菜刀,改变策略。

  陆荣手里也拿了把水果刀,两人合力将野猪翻过来,打算从柔软的猪肚子开始下刀。

  盛夏定睛一看,愣了。

  “它好像……在哺乳。”

  陆荣没听明白,“什么?”

  她把手伸向一个饱满的乳.头,用力一捏,一股乳白色的液体喷射出来。

  盛夏在衣服上蹭了蹭手,说:“它是头母猪,刚生下小猪不久,还在喂奶。”

  “那小猪呢?难道就在山洞里面?”

  两人同时看向黑黝黝的洞口,连忙爬出陷阱,一口气跑进山洞里。

  盛夏打开手电筒,一马当先地往里走。

  陆荣伸手把她拉到自己身后,手里拿着木钎,姿势非常警惕。

  母猪在哺乳阶段,那么不光有小猪,也很可能有公猪,确实得小心为妙。

  虽然他们到现在没看见过另一头猪,但是也许它的对象是头宅猪,家庭煮猪。

  盛夏放慢脚步,呼吸着洞内浓郁的猪粪味,手电筒耐心地扫过洞内每一个角落,终于,在山洞最底部,他们之前从未抵达过的地方,看见一个被刨出来的,微微凹陷的小坑,坑里铺着一些树枝和杂草,上面挤着一堆瑟瑟发抖的小猪。

  小猪只有小狗那么大,细细的四条腿,黑毛当中夹杂着几条褐色纹路。

  “一、二、三、四……居然有十只!”

  盛夏仔仔细细数完,被母猪的生育能力震惊了。

  “盛姐,这些猪怎么处理?也杀掉吗?”

  陆荣问。

  盛夏有些犹豫。

  小猪皮薄肉嫩,味道肯定比母猪更好吃,但他们一次性吃不完这么多猪肉,杀了未免太浪费。

  “先养着吧,养大点再吃。”

  养大一些后,他们一个月吃一头,整整十个月都不用担心挨饿。

  “那我把它们抓起来?”

  “不用,它们还小,不敢跑到外面去的。”

  盛夏说着朝野猪崽子们走去,它们从没走出过山洞,更没见过人,吓得拼命往里钻。

  她迅疾出手,捞住一个,举起来仔细看。

  野猪崽子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挣扎嚎叫。

  盛夏敲了它一记脑瓜崩,它愣了愣,乖乖由她抱着,再也不动了。

  “这里面肯定有公猪也有母猪,说不定长大以后可以再生一窝小猪。”

  一窝十头,十窝就是一百头,一百窝就是一千头。

  也许若干年以后,人们终于发现这座小岛,而那时荒岛已经变成猪岛,她和陆荣则是当之无愧的猪王!

  盛夏苦中作乐地笑了,陆荣不明所以,只知道她笑起来很好看,眼都不眨地看着她。

  一头小猪趁机从他们中间冲出去,不知道踩到什么,发出哗啦一声。

  是水声!

  山洞里的水自然不可能是海水,难道他们找到了淡水水源?

  盛夏心中大喜,连忙放下手里的小猪,拿着手电筒走过去。

  就在距离猪窝不远的地方,赫然有着一个直径一米左右的小水潭,水潭里显然有泉眼,在灯光的照射下,泉水显现出流动的痕迹,水质清澈见底。

  淡水可是海岛生存的关键,太好了!

  “去把东西搬过来,以后我们就住在这个山洞里!”

  盛夏当机立断,两人返回沙滩,开始艰难的搬家之旅。

  行李箱太多了,树林里又不好拖,只能用手提,塞满东西的箱子重得要命。

  陆荣左手一个箱子,右手一个箱子,背上还背个大包。

  盛夏整个人也就两个箱子那么重,两只手才能抱得动一个,吭哧吭哧地跟在他后面。

  看着陆荣仍然游刃有余的背影,她不禁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荒岛求生,果然是离不开牛马的。

  陆荣毫无疑问是一匹合格的好马!

  两人来回搬了四趟,盛夏累得快废了,往地上一躺动也不动。

  陆荣把水收集起来,喂她喝了一些,自己才将剩下的一饮而尽,抹了抹嘴说:

  “盛姐,你休息吧,我继续搬。”

  盛夏看他的眼神简直充满喜爱了,特地充满人情味地说:“好,你去吧,要是累了也歇一歇。”

  陆荣明明伤势还没痊愈,却像打了鸡血一般充满干劲,又一个人搬了四趟,才在她身边坐下休息。

  两人忙活这么久,行李箱还剩下大半,而太阳已经西斜,只能留到明天再搬了。

  陆荣干活那么卖力,盛夏决定好好奖励他,拿着菜刀回到陷阱里,打算从野猪身上割一块肉下来当晚餐。

  猪肚子相比其他部位,皮确实要软得多,但对于她手里那把单薄的菜刀来说,还是一项不小的挑战。

  猪皮被烈焰灼烧后又冷却,表面形成一层塑料似的硬壳,无论盛夏劈还是砍,都无法突破它。

  她只好拿着菜刀用刃口在上面慢慢磨,终于磨出一条口子,顺着口子往下切,她切下来一大块猪肉。

  内脏失去皮肉的包裹,从破口处往外流。

  盛夏借着夕阳的余晖看了眼,感觉像是肠子。

  猪大肠她是很喜欢吃的,尤其是脆皮肥肠,把大肠清洗干净后用油炸两遍,炸脆炸酥,再用干辣椒和花椒爆炒,出锅时再洒些芝麻,香得能一个人干掉一盘子。

  但看着猪大肠从猪肚子里面流出来,画面就不那么美好了。

  她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赶紧带着猪肉回到沙滩上。

  皮上的猪毛已经被火燎了个干干净净,她用海水把那块肉清洗了好几遍,然后扎了几个洞,抹上盐腌制一会儿,用木棍串起来放在火上烤。

  野猪的肉和常见的猪肉不太一样,瘦肉占据大部分,肉质也更加紧实。

  在高温炙烤下,肥肉很快开始滋滋冒油,油脂的香味在沙滩上飘荡,两个人都忍不住咽唾沫。

  那是和烤鱼完全不一样的味道,唤醒人身体里本能的渴望,他们已经太久没有尝到过了。

  猪肉烤熟后,盛夏把它切成一片一片的,分到两个碗里。

  光吃肉会比较腻,她特地打开一袋榨菜,咸咸辣辣的配着烤肉吃正合适。

  陆荣没有客套,端起碗就开动了,一大片烤肉被他塞进嘴里,焦香酥脆,唇齿留香,有些许猪骚味,但是完全可以忽略。

  盛夏以前为了身材管理,很少吃这么油腻的东西,眼下不再有顾虑,也是敞开了肚皮狂吃,满嘴流油。

  陆荣率先吃完,打了个饱嗝,意犹未尽地吃着榨菜。

  火光倒映在他眼中,他想起今天凶险的一幕。

  “盛姐,谢谢你。”

  盛夏把猪皮嚼得嘎吱响,“谢什么?”

  “要不是你提醒,我肯定要么被野猪追上,要么和它一起掉进陷阱。”

  无论追上还是掉进去,最后的结果都是他被野猪顶个稀巴烂,可谓是死里逃生。

  盛夏摆摆满是猪油的手,“我们是团队,互相保护是应该的。”

  “团队……”

  陆荣念着这个词,看着她明艳动人的侧脸,心底有一股难以抑制的躁动。

  两人吃饱喝足,在沙滩休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鼓足劲拼命搬,终于把行李箱都搬进山洞里。

  他们以后就不会时时刻刻待在沙滩上了,万一救援队赶到,找不到他们怎么办?

  盛夏想了想,在岸边的石头上,用羊角锤凿出几个字——向前走。

  这几个字不光是写给救援队看的,更是写给她自己看的。

  无论救援会不会来,无论以后还会遇到什么事,她都要勇往直前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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