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但,自己刚刚见到林若水,似乎不是这样的。他很关心林挽风,远胜过自己的父母……她原本还以为林若水对妹妹有什么不能说的感情,现在看来并非如此。
居然是女儿继承家业,儿子入宫。这是什么,洛韫之第一次听说有重女轻男的家庭。
她问:“我猜猜,你父母是不是待你比待你哥要好得多?”
林挽风低着头,没有反驳:“是,我父母更重视我。”
洛韫之:……居然真让我猜对了。
作者有话说:
要开始走哥哥的背景故事啦
第15章 重女轻男
洛韫之从来没有体会过被偏爱的滋味,现在眼前就是一个例子,她便来了兴趣。
她一手抬起林挽风的下巴,问:“你作为被偏爱的,看你哥这个挨欺负的是什么感觉?好玩还是可怜?你会欺负他吗?”
林挽风拨浪鼓似的摇头,“长公主殿下不要乱猜,我才不会欺负哥哥,我们关系很好的。殿下明明什么都不知道。”
洛韫之计谋得逞:“你告诉我不就好了。”
林挽风:“……”
林挽风不说,洛韫之就像只淘气的小猫,变本加厉地闹腾她:“快说快说!我长这么大,宫里宫外都生活过,还是第一次听说留女儿继承家业,把儿子送进宫的!你快告诉我,你和你哥到底是什么情况?”
洛韫之难得展现出孩子气的一面,林挽风又被她闹腾得不行,就在林挽风动摇之际,洛韫之嘟嘴道:“你就告诉我吧,我准你在常宁宫种草可以吗?”
林挽风强调:“那不是草,是草药!”
洛韫之嘿嘿一笑:“你同意了?”
林挽风缓缓点头:“说是我和哥哥的过去,现在想想,其实大部分是我的事情。”
洛韫之表情不变,“林大夫小时候的事情吗?那我就更愿意听了。”
林挽风叹了口气,“在我有记忆起,就是我哥哥在照顾我……”
——
林氏医馆是京城内最大的医馆,林父林母作为医馆的创始人和最好的大夫,每日在医馆里忙得团团转。
在林挽风出生以前,林若水都是自己留在家里;林挽风出生以后,林若水就多了一项照顾妹妹的责任,也多了一个人陪伴。
林若水的医药天分很高,但是林挽风的天分更高,因此林挽风处处压林若水一头。
不过林夫林母不仅仅是因为天分更喜欢女儿,说到底,谁不喜欢家里的一双儿女个个都有天分,天分还正好和家族医馆紧密联系?
但林挽风就是比林若水更受重视。
因为在林家人看来:作为大夫,女大夫相较于男大夫方便得多。这是林家祖祖辈辈都信奉的金科玉律。
林家世代学医,在给无数人看过病,也被无数人请过上门就诊后,林家人一致认为,生女儿继承家业要比生儿子继承家业好。为此,林家人甚至还分别让儿子和女儿经营医馆,结果更证实了林家人的想法。
林家人发现:无论是寻常百姓,还是达官显贵,无论是在医馆就诊,还是上门看病,大家都更倾向于找女大夫。
普通妇人和官家小姐会因为看重面子清白,选择女大夫,若是只有女人才能得的病,就更要找女大夫了。女大夫才更了解女人的身体。
男人则是男女大夫都可,但不乏有男人为了吃女大夫的豆腐,而去找女大夫看病。哪怕忽略这些恶意吃豆腐的人,选择有四个人想看病,两个男病人,两个女病人——如果让她们去找大夫,结果几乎都是三个女大夫和一个男大夫,甚至四位都去找了女大夫。
给小孩子看病也许不注重这些,但带孩子看病的大多是母亲,所以她们也更喜欢女大夫。
男女授受不亲,大夫诊断又需要把脉,若是伤口被衣服遮盖住,还要当着大夫的面把伤口露出来。若是大夫长得还俊俏,就更有问题了。流言蜚语传出去,别管是不是真的,姑娘的面子往哪搁?还怎么嫁人?
况且,若真是像戏文里所写,病人对大夫有意思,也不会有女病人愿意让男大夫为自己看病——哪怕是绝世美人,生病时的样子也不会比平日里好看。
大夫也不愿意自己的病人一直不好,日日来看病,很砸人招牌的好吧!
所以,给人看病这件事,女大夫要比男大夫方便得多,约束更少。
长此以往,林家人自然更喜欢女儿。重女轻男的观念也逐渐根深蒂固,连林若水自己都认为,妹妹的能力比自己强,将来继承医馆是再合适不过的。
父母也常说:“我们家只有挽风一个妹妹,她比你强得多,你作为哥哥要保护好妹妹。”
年幼的林若水拉住林挽风的手,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那年林若水只有五岁。
林若水大林挽风三岁,但林挽风学东西的速度比林若水快得多。有了林挽风这个标准,林父林母对天分更弱的林若水很是严格,背不会医书就要挨罚。林挽风背得快,还会举一反三,从来没有被罚过,林若水就不一样了,挨罚是家常便饭。
林挽风十岁那年,两人一起整理药房,林挽风就可以不看书上的图案将其分门别类,但林若水还需要时不时翻阅医书对照,整理的时间也慢。
林挽风年纪小,够不到上方的抽屉,她把两个板凳叠放,自己踩上去。
“小心些!”林若水看见了,立刻过去扶住板凳,他说:“你确定手上的乌木是放在上面的?你知道上面的抽屉里是什么药吗?”
林挽风摇摇晃晃道:“当然知道,那个抽屉散发的味道和乌木是一样的。”
在药房混乱的药材气味中,林若水的嗅觉早已麻木,他奇道:“你还能闻得出来?”
林挽风低头看他:“当然,药材的气味很好分辨。”
虽然有两个板凳,但林挽风距离乌木抽屉还有一个巴掌的距离,只要踮踮脚就好……
……谁知下一秒,林父林母进来了。听到声音,林若水被吓得一抖,但他还扶着板凳,林挽风还站在板凳上!
林挽风从凳子上摔下来,林若水忙去接她,最后两人一齐重重摔在地上。林母立刻把林挽风抱在怀里,林若水也被林父拉起来。
林母行医多年,什么病人都见过,对家族斗争深恶痛绝,她推开门看到的一幕就是林若水没扶稳凳子,导致林挽风摔下来。林母气道:“林若水!我是怎么跟你说的?你有好好照顾妹妹吗!你是不是学了别家的,以为没有妹妹,这个家以后就能让你管理了?!”
林若水恐慌道:“娘,我没有,我真的没有。”
闻言,林挽风立刻母亲怀里从蹦下来,挡在林若水的面前,把手张开给父母看:“是我自己要踩在上面的,要是没有哥哥,我早就摔下来了。”
看清楚林挽风手上的乌木,林母也问出同样的问题,她问:“那个抽屉很高,你怎么知道里面是乌木?”
林挽风笑嘻嘻道:“我闻到的!”
林母的注意力被林挽风吸引,把林若水忘在脑后,林若水也因此逃过一劫。
“你才那么小一点,就知道会保护人啊。”洛韫之突然出声评价,打断了林挽风的思绪,“你怎么能确定你哥没有害你的心思?”
林挽风摇头:“我确定他没有。”
洛韫之用手撑着脸颊,指尖轻叩脸颊,故作天真地问:“听起来你哥和父母不和诶,你放心他一人带药回去?”
林挽风无奈道:“我家真的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复杂,哥哥再不喜欢回家,也不会做出谋害父母的事情。”末了,林挽风又补了一句:“更不会害我。”
洛韫之捏捏林挽风的脸颊,“好吧,他不会害你,我是相信的。”
林挽风红着脸躲开,不知不觉间,两人的关系从一开的相互猜忌,变成现在的亲密无间,就差一层窗户纸的距离。偏偏洛韫之还执着于每日在窗户纸上戳来戳去,势必要把它捅破。
林挽风捏住自己的手心,让自己冷静下来,“林太医很好,他不会害人的。等以后接触久了,你也会相信他的。”
林挽风在心里说:有朝一日,我的家人也是你的家人。
林挽风和林若水故事没有讲完,洛韫之吵着要继续:
“挽风的能力比你强,以后你要好好辅佐妹妹。”
这句话,林若水一直听到了十八岁,那年林挽风十五。林母的病自那时起就有所显现,所需药材也不算多名贵,但是林家存量很少,所以林若水只能和妹妹一起上山采摘。
如同林父林母所言,真要找大夫,大家更偏向于林挽风。
林挽风十五岁已经开始帮人看病了,但林若水一人上山数次未能找到药材,再加上山路险峻,林若水一人很容易迷路,林挽风决定和林若水一起找岩黄连。
林家医馆并不在京城中心,相反,林家医馆离京城中心还有好几条街的距离,既不热闹也不偏僻,太热闹或太偏僻的地方不利于给人看病。这里有一个好处就是,出城很方便,约莫半个时辰就能到城外了。
居然是女儿继承家业,儿子入宫。这是什么,洛韫之第一次听说有重女轻男的家庭。
她问:“我猜猜,你父母是不是待你比待你哥要好得多?”
林挽风低着头,没有反驳:“是,我父母更重视我。”
洛韫之:……居然真让我猜对了。
作者有话说:
要开始走哥哥的背景故事啦
第15章 重女轻男
洛韫之从来没有体会过被偏爱的滋味,现在眼前就是一个例子,她便来了兴趣。
她一手抬起林挽风的下巴,问:“你作为被偏爱的,看你哥这个挨欺负的是什么感觉?好玩还是可怜?你会欺负他吗?”
林挽风拨浪鼓似的摇头,“长公主殿下不要乱猜,我才不会欺负哥哥,我们关系很好的。殿下明明什么都不知道。”
洛韫之计谋得逞:“你告诉我不就好了。”
林挽风:“……”
林挽风不说,洛韫之就像只淘气的小猫,变本加厉地闹腾她:“快说快说!我长这么大,宫里宫外都生活过,还是第一次听说留女儿继承家业,把儿子送进宫的!你快告诉我,你和你哥到底是什么情况?”
洛韫之难得展现出孩子气的一面,林挽风又被她闹腾得不行,就在林挽风动摇之际,洛韫之嘟嘴道:“你就告诉我吧,我准你在常宁宫种草可以吗?”
林挽风强调:“那不是草,是草药!”
洛韫之嘿嘿一笑:“你同意了?”
林挽风缓缓点头:“说是我和哥哥的过去,现在想想,其实大部分是我的事情。”
洛韫之表情不变,“林大夫小时候的事情吗?那我就更愿意听了。”
林挽风叹了口气,“在我有记忆起,就是我哥哥在照顾我……”
——
林氏医馆是京城内最大的医馆,林父林母作为医馆的创始人和最好的大夫,每日在医馆里忙得团团转。
在林挽风出生以前,林若水都是自己留在家里;林挽风出生以后,林若水就多了一项照顾妹妹的责任,也多了一个人陪伴。
林若水的医药天分很高,但是林挽风的天分更高,因此林挽风处处压林若水一头。
不过林夫林母不仅仅是因为天分更喜欢女儿,说到底,谁不喜欢家里的一双儿女个个都有天分,天分还正好和家族医馆紧密联系?
但林挽风就是比林若水更受重视。
因为在林家人看来:作为大夫,女大夫相较于男大夫方便得多。这是林家祖祖辈辈都信奉的金科玉律。
林家世代学医,在给无数人看过病,也被无数人请过上门就诊后,林家人一致认为,生女儿继承家业要比生儿子继承家业好。为此,林家人甚至还分别让儿子和女儿经营医馆,结果更证实了林家人的想法。
林家人发现:无论是寻常百姓,还是达官显贵,无论是在医馆就诊,还是上门看病,大家都更倾向于找女大夫。
普通妇人和官家小姐会因为看重面子清白,选择女大夫,若是只有女人才能得的病,就更要找女大夫了。女大夫才更了解女人的身体。
男人则是男女大夫都可,但不乏有男人为了吃女大夫的豆腐,而去找女大夫看病。哪怕忽略这些恶意吃豆腐的人,选择有四个人想看病,两个男病人,两个女病人——如果让她们去找大夫,结果几乎都是三个女大夫和一个男大夫,甚至四位都去找了女大夫。
给小孩子看病也许不注重这些,但带孩子看病的大多是母亲,所以她们也更喜欢女大夫。
男女授受不亲,大夫诊断又需要把脉,若是伤口被衣服遮盖住,还要当着大夫的面把伤口露出来。若是大夫长得还俊俏,就更有问题了。流言蜚语传出去,别管是不是真的,姑娘的面子往哪搁?还怎么嫁人?
况且,若真是像戏文里所写,病人对大夫有意思,也不会有女病人愿意让男大夫为自己看病——哪怕是绝世美人,生病时的样子也不会比平日里好看。
大夫也不愿意自己的病人一直不好,日日来看病,很砸人招牌的好吧!
所以,给人看病这件事,女大夫要比男大夫方便得多,约束更少。
长此以往,林家人自然更喜欢女儿。重女轻男的观念也逐渐根深蒂固,连林若水自己都认为,妹妹的能力比自己强,将来继承医馆是再合适不过的。
父母也常说:“我们家只有挽风一个妹妹,她比你强得多,你作为哥哥要保护好妹妹。”
年幼的林若水拉住林挽风的手,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那年林若水只有五岁。
林若水大林挽风三岁,但林挽风学东西的速度比林若水快得多。有了林挽风这个标准,林父林母对天分更弱的林若水很是严格,背不会医书就要挨罚。林挽风背得快,还会举一反三,从来没有被罚过,林若水就不一样了,挨罚是家常便饭。
林挽风十岁那年,两人一起整理药房,林挽风就可以不看书上的图案将其分门别类,但林若水还需要时不时翻阅医书对照,整理的时间也慢。
林挽风年纪小,够不到上方的抽屉,她把两个板凳叠放,自己踩上去。
“小心些!”林若水看见了,立刻过去扶住板凳,他说:“你确定手上的乌木是放在上面的?你知道上面的抽屉里是什么药吗?”
林挽风摇摇晃晃道:“当然知道,那个抽屉散发的味道和乌木是一样的。”
在药房混乱的药材气味中,林若水的嗅觉早已麻木,他奇道:“你还能闻得出来?”
林挽风低头看他:“当然,药材的气味很好分辨。”
虽然有两个板凳,但林挽风距离乌木抽屉还有一个巴掌的距离,只要踮踮脚就好……
……谁知下一秒,林父林母进来了。听到声音,林若水被吓得一抖,但他还扶着板凳,林挽风还站在板凳上!
林挽风从凳子上摔下来,林若水忙去接她,最后两人一齐重重摔在地上。林母立刻把林挽风抱在怀里,林若水也被林父拉起来。
林母行医多年,什么病人都见过,对家族斗争深恶痛绝,她推开门看到的一幕就是林若水没扶稳凳子,导致林挽风摔下来。林母气道:“林若水!我是怎么跟你说的?你有好好照顾妹妹吗!你是不是学了别家的,以为没有妹妹,这个家以后就能让你管理了?!”
林若水恐慌道:“娘,我没有,我真的没有。”
闻言,林挽风立刻母亲怀里从蹦下来,挡在林若水的面前,把手张开给父母看:“是我自己要踩在上面的,要是没有哥哥,我早就摔下来了。”
看清楚林挽风手上的乌木,林母也问出同样的问题,她问:“那个抽屉很高,你怎么知道里面是乌木?”
林挽风笑嘻嘻道:“我闻到的!”
林母的注意力被林挽风吸引,把林若水忘在脑后,林若水也因此逃过一劫。
“你才那么小一点,就知道会保护人啊。”洛韫之突然出声评价,打断了林挽风的思绪,“你怎么能确定你哥没有害你的心思?”
林挽风摇头:“我确定他没有。”
洛韫之用手撑着脸颊,指尖轻叩脸颊,故作天真地问:“听起来你哥和父母不和诶,你放心他一人带药回去?”
林挽风无奈道:“我家真的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复杂,哥哥再不喜欢回家,也不会做出谋害父母的事情。”末了,林挽风又补了一句:“更不会害我。”
洛韫之捏捏林挽风的脸颊,“好吧,他不会害你,我是相信的。”
林挽风红着脸躲开,不知不觉间,两人的关系从一开的相互猜忌,变成现在的亲密无间,就差一层窗户纸的距离。偏偏洛韫之还执着于每日在窗户纸上戳来戳去,势必要把它捅破。
林挽风捏住自己的手心,让自己冷静下来,“林太医很好,他不会害人的。等以后接触久了,你也会相信他的。”
林挽风在心里说:有朝一日,我的家人也是你的家人。
林挽风和林若水故事没有讲完,洛韫之吵着要继续:
“挽风的能力比你强,以后你要好好辅佐妹妹。”
这句话,林若水一直听到了十八岁,那年林挽风十五。林母的病自那时起就有所显现,所需药材也不算多名贵,但是林家存量很少,所以林若水只能和妹妹一起上山采摘。
如同林父林母所言,真要找大夫,大家更偏向于林挽风。
林挽风十五岁已经开始帮人看病了,但林若水一人上山数次未能找到药材,再加上山路险峻,林若水一人很容易迷路,林挽风决定和林若水一起找岩黄连。
林家医馆并不在京城中心,相反,林家医馆离京城中心还有好几条街的距离,既不热闹也不偏僻,太热闹或太偏僻的地方不利于给人看病。这里有一个好处就是,出城很方便,约莫半个时辰就能到城外了。